林木開墾整改工作方案
時間:2022-10-20 09: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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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堅決制止毀林開墾、濫砍亂伐,切實保護我區森林資源,區政府決定,全區集中半年開展毀林開墾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重點
(一)毀林開墾、采石、取土及工程建設中違法占用林地行為。
(二)濫砍亂伐、濫收亂購木材違法行為。
(三)濫采亂挖野生植物等違法行為。
二、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1年6月1日-10日)
區政府召開動員大會,全面部署專項整治工作,印發《堅決制止毀林開墾切實保護森林資源的通告》;各街道辦事處、居村相繼召開動員大會,廣泛宣傳《森林法》等法律法規,并將政府的通告和有關政策宣傳到每一個有山林的農戶;區農林水局召開護林員會議,動員部署、加強宣傳;各街道辦事處、居村在交通要道口和重點山頭懸掛宣傳標語,設置警示牌。
(二)自查整改階段(2011年6月10日-6月30日)
1、現場清理。各居村委會對已毀林開墾的田塊或地塊逐一進行登記造冊,核實面積。對于漏登、不登的,檢查發現時,嚴肅處理,并通報目標辦效能辦。
2、自查整改。目前已毀林開墾的農戶,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做好森林植被恢復工作,利用雨天補植,采用袋裝苗,帶土移栽,確保苗木成活率。
3、督辦整改。區農林水局下達整改通知書,要求應還林的農戶按造林規程進行補植。凡愈期不補植的,移交森林公安部門查處。
(三)重點打擊階段(2011年7月1日—7月30日)
組織護林專班,在重點區域、主要路口巡查,重點打擊濫砍亂伐、濫收亂購、毀林開荒等林業違法行為。重點清理已毀林開墾而未按期恢復植被的地方,嚴格按程序依法查處。及時向市森林公安局匯報,并請市森林公安局駐猇工作,凡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依法由森林公安查處。在林業執法工作中,參與執法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保密,嚴禁通風報信,堅持文明公正執法,加強執法監督,注意安全,強化護林員職責,凡與違法人員非法合作,濫砍亂伐毀林開墾的,利用職務便利非法獲利的,要依法從嚴處理。國家干部、村(居)干部帶頭毀林開荒,非法盜賣林木的,要嚴格追究責任,輕者罰票子,重者摘帽子,違背《森林法》的追究法律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2011年8月-12月)。
一是建立護林隊伍。區農林水局、相關居村要建立專門護林隊伍,加強巡查;二是建立群眾舉報制度,落實有獎舉報資金;三是建立健全采伐管理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借項目建設、征地拆遷之機,突擊濫砍亂伐;不準以發展花卉苗木、改造低產林等名義,毀林開墾。對確需采伐林木自用的,須由申請人填寫《采伐申請表》,護林員簽字后,報居(村)委會、街道辦事處簽字蓋章,經區林業站工作人員現場核實簽字后,辦理采伐證。采伐時現場要安排專人監管,防治多采伐亂采伐。凡屬征地拆遷范圍內清障的,應提供征地補償協議或拆遷辦的證明。凡屬建房或維修房屋的,應提供城建規劃或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批手續,林業部門嚴格審批采伐數量。四是建立健全花卉苗木許可證制度。五是嚴肅進一步明確征地補償政策。項目建設涉及征占用林地的,必須按《林權證》上記錄的樹種進行補償。未取得《林木種苗生產許可證》而搶栽的綠化苗木,不能高于柑桔樹的青苗補償標準。對突擊開墾的,不得以任何形式提高補償標準。任何單位和個人違反上述補償標準的,紀檢監察部門要依法查處。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區毀林開墾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立工作專班。各街辦、居(村)為整治工作的主體,要層層召開會議,簽定目標管理責任書,做到整治任務到人,目標管理到人;工作專班要高度負責,做到情況摸清,整治措施得力,效果明顯;各成員單位要各負其責,各司其職,積極配合做好專項整治工作,整治辦公室要加大整治情況的信息收集整理,及時信息,確保整個專項工作有聲勢、有力度、有效果、堅決遏制毀林開墾、濫確亂伐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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