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辦廉潔自律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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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辦廉潔自律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工作,推動我辦反腐倡廉建設,根據縣紀委《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四個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玉紀發[2011]8號的要求,現就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四個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四個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要以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推動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切實落實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通過專項治理、肅風整紀、建章立制、促進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樹立良好的黨風政風,努力形成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長效機制,為實現全縣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營造良好法制環境。

二、主要任務

1、嚴肅治理違反規定購買、更換超過規定標準的公務用車或對所乘坐的公務用車進行豪華裝修;違反規定使用公務用車;以接待用車名義購買超標車供領導干部使用;已退休的領導干部占用單位公務用車等問題。

2、嚴肅治理領導干部違反規定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主管范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外商、私營企業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紅包”;單位和黨員干部違反規定向上級領導、管理部門工作人員贈送“紅包”等問題。

3、嚴禁領導干部以各種形式參與賭博或管理服務對象、主管范圍內的工作人員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人員進行以娛樂為名、以錢為注的變相賭博活動;嚴禁以變相賭博方式送禮或斂財。

4、嚴禁黨員干部用公款支付或接受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人員支付到營業性娛樂場所活動;嚴禁以任何形式參與色情或變相色情等低俗活動。

三、時間安排和步驟

專項治理工作從2011年10月起,至2012年2月結束,分動員部署、學習教育、自查自糾、重點檢查和總結匯報四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和學習教育階段

1、動員部署階段。召開全體干部會議,傳達貫徹縣紀委《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四個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精神,成立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制定本辦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于11月8日前上報縣紀委黨風廉政室。

2、學習教育階段。一是組織全體黨員領導干部和職工,認真學書記在十七屆四中全會上的講話,認真學習中共中央和中央紀委、省委和省紀委、市委和市紀委、縣委和縣紀委有關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文件,重點學習《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關于各級領導干部接受和贈送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的處分規定》、《關于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等相關內容。學習教育堅持集中學習與自學相結合,學習文件與觀看典型案件警示教育資料相結合,并結合我縣近年來發生的腐敗案件,采取多種形式對領導干部進行反腐倡廉教育,增強廉潔自律意識,提高學習教育的實效性。二是在深入學習的基礎上,圍繞專項治理工作,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防微杜漸,強化廉潔自律和遵紀守法意識。通過認真學習、普遍教育、深刻警示、嚴格規劃,使全體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充分認識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的目的和意義,深刻認識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的嚴重危害性,不斷增強黨性修養,自學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確保專項治理工作順利推進,并取得明顯成效。

(二)自查自糾階段(2011年11月至2011年12月)

按照要求組織黨員干部進行自查自糾,認真填寫《個人自查自糾情況報告表》(詳見附件1)和《違反規定配備和使用公務用車自查自糾情況登記表》(詳見附件2),報縣紀工委、監察分局留存,并報縣紀委黨風廉政室備案。開展專項治理工作情況采取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內公示,接受群眾監督。自查自糾階段結束后,及時對自查自糾情況進行匯總,形成自查自糾情況書面報告,并于2011年12月15日前連同《自查自糾情況匯總統計表》(詳見附件3)報縣紀委黨風廉政室。自查自糾實行嚴格的責任制,對自查自糾階段發現的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四個問題隱瞞不報或對違紀違規人員包庇的,經查實后,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領導干部問責的有關規定,追究直接責任人直至主要領導的責任。

(三)重點檢查階段(2011年12月至2012年1月)

迎接并配合縣紀委、縣監察局對開展專項治理工作情況的檢查。

(四)總結匯報階段(2012年1月至2012年2月)

將集中開展專項治理的基本情況、主要成效、工作經驗、存在問題及整改措施等形成專題報告,報縣紀委黨風廉政室。

四、政策界限

1、違反規定配備或使用公務用車的,根據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通知》,按干部管理權限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2、領導干部違反規定收送“紅包”和以各種形式賭博或變相賭博的,根據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關于維護黨的紀律嚴肅處理黨風方面若干突出問題的意見》,給予責任人相應的紀律處分,領導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違反規定收受“紅包”的,追究該領導干部的責任。

3、黨員干部用公款支付或接受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人員支付到營業性娛樂場所和以任何形式參與色情或變相色情等低俗活動的,按照有關紀律處分規定給予責任人相應的紀律處分。情節較輕,不構成黨紀政紀處分的,視情況對其誡勉談話或按干部管理權限進行組織處理。

4、專項治理堅持寬嚴相濟、懲處與教育并重的原則。對在2011年12月15日前向黨組織主動交待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四個問題的,在綜合考慮違紀性質、情節輕重、認錯態度等因素的基礎上,處理時可以從寬,以達到懲處少數、教育大多數的目的。對已掌握一定證據,而本人在規定期限內,拒不向組織說清問題的,要及時采取措施,從嚴查處。對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增強威懾力;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自查自糾階段結束后,對繼續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四項要求的,從嚴從重查處。

五、工作要求

1、成立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四個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通過召開調度會、發督查函、通報情況等方式指導推動我辦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綜合股,承擔日常工作。

2、對個人主動上交的違紀款,由縣紀委、監察局收繳,統一登記,并上交縣紀委、監察局專項治理工作專戶,開戶銀行:工行,賬號:

3、建立我辦黨員領導干部廉政檔案,黨員領導干部違反廉潔自律規定四項要求的,記入廉政檔案,作為年度考核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據。將專項治理工作作為加強領導干部作風建設的重點項目,列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的重要內容進行考核,并嚴格實施責任追究。

4、認真總結經驗,建立健全規范黨員干部廉潔自律的規章制度,積極探索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