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局調整交流指導方案

時間:2022-11-07 11: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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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局調整交流指導方案

為進一步推進全縣國土資源系統內的干部隊伍建設,加強股級干部的管理,有效預防和遏制腐敗現象,激發干事創業活力,努力建設一支廉潔精干、務實高效的干部隊伍,根據省廳黨組《關于進一步推進干部交流工作的意見》和市局黨組《關于進一步明確干部管理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國土系統的實際情況,現擬訂本次股級干部調整交流動議方案。

一、擬調整交流的范圍和對象

1、局機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各國土所之間進行股級干部調整交流;

2、在同一崗位工作時間較長需要進行交流的;

3、因工作需要進行提拔調整交流的;

4、因崗位空缺需要進行提拔調配的;

5、需要通過提拔調整交流鍛煉提高領導能力的;

6、其他原因需要交流調整的。

二、調整交流紀律

為保證股級干部調整交流工作順利進行,防止和克服調整交流中的不正之風,必須嚴格執行以下紀律:

1、堅持有利于培養干部,有利于加強廉政建設,有利于促進工作的原則和堅持黨組集體研究、民主決策的原則,實行干部任免票決制,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不準借干部調整交流之機以權謀私或打擊報復。

2、堅決執行個人服從組織的原則,無正當理由不服從組織安排的就地免職。

3、任何單位不得借干部調整交流之機違反財經紀律亂發錢物、亂開支,不得組織有規模的迎來送往。

4、干部調整交流須按要求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不得從原單位隨帶交通、通訊工具和其他辦公物品。

5、實行事先報告制。初步擬訂出調整交流干部的動議方案,在啟動工作程序之前先呈報市局黨組,經同意后再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