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清剿火患工作方案
時間:2022-08-15 1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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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標
鞏固提高2014年開展“清剿火患”戰役成果,進一步動員廣大師生及社會力量,深入排查學校火災隱患,開展“回頭看”活動,采取行政、法律、社會監督等手段,有效控制動態火患,杜絕源頭性火災隱患,全面消除一般火災隱患,徹底整治重大火災隱患,進一步夯實火災防控基礎,有效遏制火災事故,特別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
二、清剿范圍和整治重點
(一)未排查整治的單位場所。各學校要對近兩年排查不到位、整治不徹底的區域、場所開展新一輪清剿,從嚴查處火災隱患不整改、整改不徹底等消防違法行為,徹底消除火災隱患的死角盲區。
(二)未經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及備案抽查的學校建筑。重點加大對學校校內宿舍(含學校租用的校外師生宿舍)、食堂、禮堂、圖書館、實驗室、化學品保管室、儀器室、電教室、電腦室、學校出租房、校園商業網點及民辦幼兒園等人員聚集的重點區域、重點部位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力度。消除整治建筑耐火等級、生產儲存經營和人員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術規范,以及違章存放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非法設置可燃物堆場和倉庫、違章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堵塞安全出口、違規設置教職員工及學生宿舍等火災隱患。
(三)重大火災隱患和突出消防安全問題。各校要重點整治建筑物消防設施損壞、關停、癱瘓,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鎖閉,易燃易爆場所未采取防爆措施,學校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不落實等問題。要落實重大火災隱患逐級掛牌督辦制度,定期跟蹤落實并通報整改進展情況。
三、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3月31日)。各校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和工作措施,并進行廣泛宣傳、動員、部署。
(二)組織實施階段(4月1日至12月31日)。
1、開展“除火患、保平安”春季專項行動。圍繞“兩會”、開學初消防安全保衛任務,重點整治寄宿制學校、民辦幼兒園及“三合一”場所,學校建筑施工工地。
2、開展區域性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行動。我局將在分析研判本地學校消防安全形勢的基礎上,結合實際組織開展不少于2次的學校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行動。重點整治民辦幼兒園、城鄉結合部學校、農村寄宿制學校。各校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情況要及時報教育局學校安全管理辦公室備案。
3、開展重大節日、重要活動消防安全檢查活動。各校要圍繞勞動節、國慶節、寒暑假、運動會、藝術節、校慶等重要節日、重大活動消防保衛任務,組織開展學校及活動場所的消防安全檢查活動。
(三)總結階段(2015年1月1日至1月5日)。認真總結經驗做法,鞏固戰役成效,逐步建立火災防控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1、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市教育局成立“清剿火患”戰役領導小組。
2、嚴格查處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各校要深入扎實地開展校園火災隱患“拉網式”排查整治,摸清底數,建立排查臺賬,確保全部排查到位。對不能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可能嚴重威脅師生安全的學校、校舍,要采取臨時查封措施;對未經消防行政許可的學校建筑工程,要依法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關閉;對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或在人員密集場所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要督促整改,及時糾正,拒不改正的,要及時報告公安消防機構,依法處理;對違反規定進行電焊等明火作業或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的,對相關責任人要依法追究責任;對建筑消防設施損壞、不能正常運行、擅自關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員無證上崗、不會操作設施設備的,要依法從重從嚴處理;學校自身無力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要報請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協調解決,采取掛牌督辦、跟蹤督辦、分片包干等辦法,確?;馂碾[患得到徹底整治。對經整治仍達不到要求的學校,責令暫停招生或依法撤銷辦學許可。
3、廣泛開展學校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借助廣播、電視、網絡、板報、專欄以及手機短信、校訊通等,宣傳普及消防安全、火災預防和逃生自救知識。通過在媒體上開設專版、專欄,及時報道戰役情況。要組織師生開展消防逃生演練活動,提高師生應急響應、自救自護能力。要加強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等重點人員開展消防安全培訓。
4、著力構建火災防控長效機制。嚴把建設工程消防審驗關,依法落實有關部門和學校的消防安全責任,防止產生“先天性”火災隱患。市教育局將督促學校落實《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規定》,切實提升學校建筑消防設施完好率,指導學校強化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落實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進一步完善火災隱患舉報監督制度。
5、加強督促檢查和幫扶指導。市教育局對學?;馂碾[患排查整改情況進行檢查督辦,定期通報整治信息,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法。要嚴肅責任追究,嚴格落實獎懲,對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實、成效不明顯的,要通報批評,并進行問責、約談;因監管不力、把關不嚴導致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實行責任倒查,依法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請各校及時將工作情況報送市教育局“清剿火患”戰役領導小組辦公室(局安全股),4月30日前報送工作方案及動員部署情況;每月30日填報《省教育系統“清剿火患”戰役情況月報表》,6月5日前報送半年工作小結,2015年1月3日前報送年度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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