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方案

時間:2022-10-13 09:56:58

導語: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以及中央、省、市、縣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推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依法賦予農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有效保障農民財產權利,為促進農業現代化和農村和諧穩定提供體制保障。

二、基本原則

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要嚴格遵循農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堅持以下原則:

一是尊重歷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是對現有土地承包關系的鞏固和完善,不是打亂重分,更不是推倒重來。要正視現實狀況,有效解決實際承包經營土地面積與原合同記載不一致等問題,依法保護農民對承包土地的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

二是保持穩定。在保持現有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和不影響正常農業生產經營的前提下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以已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頒發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為基礎,堅持“三不變、三嚴禁、四不登記”,即:原土地承包關系不變、承包地塊面積相對不變、承包合同起止年限不變;嚴禁借機違法調整和收回農戶承包地、嚴禁借機亂收費、嚴禁弄虛作假;權屬不清的不登記、集中矛盾不解決的不登記、沒有開展家庭承包的不登記、改變土地用途的不登記,切實避免產生新的矛盾,影響農村和諧穩定。

三是依法規范。嚴格執行《物權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農業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農業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農辦、國務院法制辦、國家檔案局《關于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的意見》,省《實施〈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意見》及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按照法定登記內容和程序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

四是民主協商。要充分依靠農民群眾,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項均應在不違背政策法規的前提下,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民主協商、村民議決,切實保障農民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努力實現群眾滿意。

五是因地制宜。根據村的土地承包實際,在不違反法律規定和現行政策的前提下,尊重歷史,實事求是,缺什么補什么,完善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妥善解決遺留問題。

六是分工負責。該項工作由鎮政府統籌安排,鎮經管站負責日常工作指導,各村具體組織實施,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做好配合協作,形成整體合力,確保任務順利完成。

三、目標任務

嚴格執行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和政策,在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耕地和“四荒地”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以現有土地承包合同、權屬證書和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成果為依據,查清承包地塊的面積和空間位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妥善解決承包地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空間位置不明、登記簿不健全等問題。把承包地塊、面積、合同、權屬證書全面落實到戶,實現“四相符”和“四到戶”,即:承包面積、承包合同、經營權登記簿、經營權證書相符合;承包地分配到戶、承包地四至邊界測繪登記到戶、承包合同簽訂到戶、承包經營權證書發放到戶。2014年全鎮74個村全部完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四、工作內容

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主要內容:

(一)開展土地承包檔案清理。按照《關于轉發農經發〔2010〕12號文件加強農村土地承包檔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魯農經管字〔2010〕11號)規定,全面組織清理土地承包檔案,著重解決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臺賬種類不齊全、管理不規范等問題。以二輪土地承包以來建立的農村土地承包檔案為基礎,對農村土地承包底冊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實,進一步規范完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及相關文件資料。嚴格執行土地承包檔案管理規定,建立健全整理立卷、分類歸檔、安全保管、公開查閱等制度。

(二)查清承包地塊面積和空間位置。準確把握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工作的關鍵環節,著重查清承包地塊的面積、四至邊界和空間位置。在對土地承包情況進行摸底調查的基礎上,以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為基礎,以已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發放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和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成果為依據,因地制宜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權屬調查勘測,進一步查清承包地塊面積、四至和空間位置。對與現有土地承包檔案記載的土地承包狀況有較大誤差且農民群眾要求實測的,要以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為基礎,采取科學簡便的方式測量查實,查清承包地塊面積和空間位置。地籍勘測的具體方法,可以采用GPS定位、人工測繪等方式進行。不論采取何種方式,關鍵是要有利于降低成本,方便易行,群眾認可,并確保準確。實測結果經村公示確認后,作為確認、變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以及確認、變更、注銷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依據。

(三)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依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和省《實施〈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在現有土地承包合同、證書的基礎上,結合依法確認的承包地塊、面積和空間位置等登記信息,按照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原則,進一步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同時,根據縣國土資源局提供的基本農田有關信息,探索將基本農田落實到戶并標注到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上。

(四)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注銷登記等日常管理。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的基礎上,積極開展土地承包合同變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注銷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對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進行完善,變更或者補換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承包期內,因下列情形導致土地承包經營權發生變動或者滅失的,根據當事人申請,縣農業局依法辦理變更、注銷登記,并記載于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一是因集體土地所有權變化的;二是因承包地被征占用導致承包地塊或者面積發生變化的;三是因承包農戶分戶等導致土地承包經營權分割的;四是因土地承包經營權采取轉讓、互換方式流轉的;五是因結婚等原因導致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并的;六是承包地塊、面積與實際不符的;七是承包地滅失或者承包農戶消亡的;八是承包地被發包方依法調整或者收回的;九是其他需要依法變更、注銷的情形。工作期間,凡申請登記,變更、注銷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對涉及的每宗承包地塊實測確認,并向申請方提供書面證明。

(五)對其他承包方式開展確權登記頒證。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的,當事人申請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按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辦理登記。經鎮經管站審核,符合登記有關規定的,報請鎮政府依法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予以確認。

(六)做好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資料歸檔。要在縣檔案局的支持和指導下,做好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文件資料的歸檔工作。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檔案由縣農業局負責集中保管,并依法按期移交縣檔案館。

(七)實施農村土地承包信息化管理。進一步強化對農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管理,全面實施土地承包管理微機化,將登記信息錄入到計算機,實現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流轉合同、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的智能化管理。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信息資料實行有關部門共享。

(八)建立和完善確權登記工作的相關制度。建立健全土地清查、經營權登記、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糾紛調解仲裁以及檔案管理等各項工作制度,探索形成一套完整的確權登記工作制度。

五、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2014年4月10日—7月15日)。

1.成立機構。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辦公室現已成立。各村要根據實際抽調具體工作人員,分別成立這項工作的具體實施小組。

2.宣傳動員。要分別召開村干部、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大會進行宣傳動員,向每戶發放登記工作宣傳材料,讓每一位農民都了解此次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目的、意義、內容和原則,做到家喻戶曉。

3.開展學習培訓。組織各社區、村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和參觀,學習掌握相關政策、法規、業務知識以及工作操作規程和技術,明確工作任務。

(二)摸底清查階段(2014年7月16日—7月25日)。

1、摸底調查。各村對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的二輪土地延包臺賬、承包合同、經營權證等土地承包相關原始檔案資料進行清查整理。一是要摸清土地現狀,查清每塊地的名稱、坐落、面積、四至、權屬性質、土地種類和經營方式。二是要逐戶摸清農戶家庭承包狀況,對承包人、承包經營權共有人和承包地塊、面積、四至、土地變動等各方面情況和信息進行收集、歸納、整理、核對。提前發現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初步意見。

2.實施清查。在調查摸底基礎上,農戶對承包土地面積、四至等有異議的,鎮政府要組織村干部、群眾代表實地測量,確認農戶實際承包地塊的面積、四至等。按地宗逐戶核查承包合同、經營權證記載情況,徹底查實與實測結果的差別,制作村土地承包實際情況表。

3.繪制空間位置圖。以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為基礎,繪制農戶承包地空間位置圖,做到位置明確詳細、群眾認可。

(三)核實頒證階段(2014年7月26日—9月10日)。

1.建立健全登記簿。在對農戶承包地塊清查、標明空間位置的基礎上,入戶核查農戶土地承包信息,經公示5天無異議后,由農戶簽字確認,最終確認每個農戶承包土地的地塊位置及四至邊界等信息,由鎮經管站編制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

2.簽訂合同、組織頒證。按照“申請、審核、登記、發證”的登記程序,以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為依據,統一簽訂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組織換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3.信息平臺建設和資料歸檔管理。根據登記過程中形成的影像、圖表和文字等材料,由相應有資質專業軟件公司(測繪公司)按照規程標準建立農村土地承包信息數據庫和管理信息系統,實現農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在縣檔案局的支持和指導下,做好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文件資料的歸檔。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檔案由縣農業局負責集中保管,并依法按期移交縣檔案館。

(四)總結驗收階段(2014年9月11日—9月15日)。

各社區、村要認真總結工作開展情況、經驗做法及解決問題的有效措施等,并將工作總結于2014年9月15日前上報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并形成總結報告報縣領導小組。

六、工作要求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必須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細化保障措施,確保社會穩定和工作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領導小組要切實發揮牽頭抓總的作用。要充分考慮今年村“兩委”換屆、農村環境整治等各項工作,科學設計工作內容和各階段進度,增強工作實施方案的針對性、可操作性,確保工作順利開展。村成立由村黨組織、村委會、村務監督委員會(民主理財小組)、村集體經濟組織主要負責人和村會計人員、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等人員組成的實施小組,具體負責村級工作。

(二)強化部門責任。鎮經管站、司法所、財政所、土管所、信訪辦、檔案管理站、計生辦、派出所等有關部門要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鎮經管站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編制實施方案,分解任務,落實責任,明確進度,業務指導,定期檢查,抓好落實;鎮司法所負責為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工作提供法制服務;鎮財政所負責做好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工作的經費保障工作;鎮土管所負責提供2013年的DOM正射影像圖成果用于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鎮信訪辦負責工作中涉及有關信訪問題的處理;鎮檔案管理所負責加強對土地承包檔案管理工作的指導和服務,幫助搞好土地承包檔案管理;鎮計生辦負責工作中涉及的有關計劃生育問題;鎮派出所負責工作中涉及的戶籍及治安維護等。其他相關部門要按照本部門的職責分工,積極參與此項工作,共同維護好農民的合法權益。

(三)把握政策界限。嚴格執行農村土地承包法規政策規定,在現有土地承包合同、證書和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成果的基礎上,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對實測面積,經公示后據實登記,作為確權變更依據。實測面積不與按延包面積確定的農業補貼基數掛鉤,不與農民承擔費用、勞務標準掛鉤,嚴禁借機增加農民負擔。對延包不完善、權利不落實和管理工作不規范的,予以依法糾正。對集體土地所有權、農戶家庭承包經營權存在爭議和糾紛的,先依法解決,再予以登記確權。對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要按照保持穩定、尊重歷史、照顧現實、分類處置的原則依法妥善解決。鎮政府要組織力量對開展工作村的土地承包問題進行摸底排查,妥善解決可能影響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工作順利開展的突出問題。凡是法律法規和現行政策有明確規定的,要嚴格按照規定處理;凡是法律法規和現行政策沒有明確規定的,要依照法律法規和現行政策的基本精神,結合本地實際妥善處理。要認真開展信訪穩定風險評估,制訂切實可行的應急處置預案,實行全面參與、全程監控,對信訪等問題按照屬地化解原則,確保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基層。要引導當事人依法理性反映和解決土地承包經營糾紛,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渠道化解矛盾。

(四)落實工作經費。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經費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納入鎮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切實保證工作順利進行和工作任務按時完成。要保障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強管理和監督,確保資金使用安全高效。

(五)嚴格督導檢查。鎮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領導小組定期不定期對各開展工作的村各個階段的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適時進行情況通報,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對作風不實、措施不當、違背政策,導致農民集體上訪、越級上訪或發生群體性事件等其他惡性事件的,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各村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要隨時報告,及時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