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房登記工作方案

時間:2022-12-09 09:3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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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房登記工作方案

為了進一步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加快推進我縣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和農民宅基地上的房屋產權登記發證工作,保障廣大農民的合法權益,根據縣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和書記、縣長的指示精神,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和《房屋登記辦法》及我縣制定的《縣集體土地上房屋登記實施辦法》和《縣集體土地房屋產權流轉管理實施細則》等法規政策,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維護農民和集體經濟組織合法權益,進一步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產力,使農民的資本變為資產,資產變為資金,推進農村的經濟發展,解放思想,開拓創新,逐步建立符合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農村房屋產權制度體系,為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推進城鎮化建設奠定基礎。

二、工作原則

(一)保護農民權益

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嚴格按照《物權法》和《房屋登記辦法》的規定,由農民自愿申請登記,不得強制要求登記,一切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在農村房屋登記發證過程中,不以各種名目亂收費,變相收費,增加農民負擔。

(二)依法確權登記

農民申請房屋登記,應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建設規劃,對合法建造房屋的房屋所有權人,按照“先地后房”“房地一致”的原則進行登記,嚴格執行農村村民一戶一宅的政策,對超過一戶一宅的房屋、附屬用房、違法占地建設和城鎮居民在農村購房或違法的房屋,一律不予登記。

(三)簡化程序,服務到戶

符化辦事程序相關工作人員深入實地逐戶調查、摸底、測繪,收取房屋登記相關資料,現場填寫房屋登記申請表,工作一次到位,避免多次擾民,做到便民、利民、減輕農民負擔。

三、工作方案

(一)準備階段

1、建立工作專班。在農村產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領導下,縣房管局成立了農村房屋產權登記推進工作辦公室,各鄉鎮組建農村產權登記專班,各鄉鎮人民政府落實一名領導負責,鄉鎮規劃、建設、國土及各村(居)民委員會為成員,房管局落實專人從事具體業務工作。

2、業務培訓。對相關工作人員,基層干部,業務骨干進行一次農村房屋登記相關法律知識、業務技能培訓,使他們訓練掌握農房登記的相關法規和政策,明確工作任務,操作規程、標準和要求。

(二)實施階段

1、調查摸底。房管局派駐工作人員進入各鄉鎮,在各鄉鎮工作的組織領導下,進駐各村(居委會)對房屋現狀進行調查測繪,理清權屬,對需要解決的疑難問題研究解決方案,逐戶收取相關登記資料、申請人簽字,并登記造冊(此項工作在2016年底前完成)。

2、測繪公示。委托測繪公司或我局派駐專業工作人員實地對符合登記條件的房屋的狀況、房屋權利人及測繪面積以村(居委會)為單位進行公示,經公示后群眾無異議且經村(居委會)確認后進行登記(此項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

3、登記發證。各工作組對符合登記條件的房屋登記造冊,將登記相關資料送到縣房管局村鎮股,經工作人員審查并錄入登記信息,審核合格后登記發證)。

4、2015年底前完成對全縣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巴山新居聚居點房屋進行全面調查、摸底、測繪、公示,對經權利人申請、手續齊全的房屋登記發證。

四、工作保障

(一)人員保障

1、縣房管局成立了農村房屋登記推進工作辦公室,工作人員30人(其中測繪公司人員20人),負責全縣農村房屋登記發證工作。

2、全縣43個鄉(鎮)546個行政村(居委會)涉及22萬戶農村房屋產權,農村房屋產權登記工作在我縣剛起步,縣房管局在鄉、鎮無延伸服務機構,靠現有的工作人員無法完成這項艱巨工作,因此各鄉鎮要成立農村房屋產權登記工作組,由鄉鎮明確一名領導具體負責,各相關部門配合,各村(居委會)參與、配合、支持。

(二)經費保障

1、測繪費。全縣農村房屋約22萬棟,每棟平均約200平方米,共計4400萬平方米,若委托測繪公司專業測繪,按每平方米測繪費1.36元的最低收費標準,共計要求測繪費6000余萬元,如果農戶不繳納,應由財政解決。

2、工作經費。由房管局派工作人員現場調查、測繪,三人一組,按每組每天平均調查、測繪10棟房屋預算,每棟房屋需補助工作經費33.00元(3×110÷10),加上下鄉車費平均按每人每天10元預算,完成一戶農房登記需43元。全縣約22萬農戶房產,調查、測繪結束需工作經費約950余萬元。

3、工本費。全縣共約22萬戶農村房產登記,每戶20元工本費,共需工本費440萬元。

以上若政府確定通過公招專業公司測繪,共需資金7400萬元,若政府確定由房管局直接測繪登記,共需資金14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