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工作方案

時間:2022-07-10 02:5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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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工作方案

一、工作內容

1、積極開展車用燃油專項整治。按照《省工商局關于開展車用燃油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強車用燃油專項整治,加大對車用燃油的抽檢力度,嚴厲查處銷售質量不合格車用燃油和侵犯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無照經營行為。

2、開展集中整治空氣和飲用水凈化類生活用品專項行動。針對市場上出現部分經營者在空氣和飲用水凈化類生活用品的生產和銷售過程中,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進行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的情況,為保護消費者利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在全省范圍內開展集中整治空氣和飲用水凈化類生活用品專項行動。

3、積極開展2015紅盾網劍專項行動。按照《省工商局關于印發2015年“紅盾網劍”專項執法行動方案的通知》(工商發〔2015〕13號)的要求,突出對網絡交易平臺的重點監管,深入開展2015紅盾網劍專項行動,堅決打擊網絡商標侵權和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

(二)積極做好各項重點工作

1、嚴厲打擊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查辦商標侵權大要案件,規范商標行為。以高知名度商標、涉外商標、地理標志、農產品商標和綠色食品標志為重點,圍繞食品、農資、建筑材料、汽車配件等行業,依法查處商標侵權行為和商標違法使用行為,督辦查辦一批重大商標侵權案件。加強商標行為監管,依法查處商標活動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規范商標市場秩序。

2、繼續整治不正當競爭突出問題。加強對實體經營者網上經營、宣傳的監督檢查,實行網上網下結合,加強對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的保護;加強商業秘密保護法律法規的宣傳,積極查處侵犯商業秘密行為,促進創新發展。

3、進一步加強農資監管工作。深入推進紅盾護農工作,進一步規范農資經營行為,突出打擊銷售假冒偽劣肥料、農機具、農膜等違法經營行為,切實解決農民生產后顧之憂。

4、強化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工作。進一步做好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貫徹實施工作。圍繞家用電器、服裝鞋帽、裝飾裝修材料、交通工具等涉及消費者健康和安全的重點商品和有關服務,組織安排2015年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查檢驗工作,指導各地開展抽檢并依據抽檢結果開展監管執法。組織開展農村商品質量和兒童用品質量等專項整治。會同或配合相關部門和行業協會等開展消防產品、建材市場等專項整治,積極開展行業治理整頓,促進商品質量源頭治理。

5、強化違法廣告查辦工作。依托廣告數據中心,以傳統媒體為重點,開展重點領域虛假違法廣告專項整治行動。突出案件查辦重點,對于關系人民群眾健康安全的藥品、醫療、食品等類別虛假違法廣告案件一查到底,加大對違法主體的懲治力度,建立完善廣告信用“黑名單”制度。認真落實新修訂的《廣告法》。

(三)認真落實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

認真貫徹落實《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暫行規定》和《工商總局關于依法公開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知識產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的意見(試行)》,完善監督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機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門戶網站或者專門網站等及時全部公開行政處罰案件信息。

二、組織機構

省局成立以局長為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副組長的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由辦公室、人事處、法制處、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處、企業處、市場處、個體處、外資處、消保處、網絡與合同處、商標處負責人組成,統一組織領導全省工商系統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督促檢查工作落實情況,協調查處、督辦跨市地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重大案件。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商標處,承擔綜合匯總工作。

三、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要加強對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的組織領導,結合本地實際,制定落實方案,精心組織、層次分解,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位。

(二)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有利氛圍。以網絡市場監管、農村市場整治、商標專用權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廣告法》修訂等方面的內容為重點,組織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增強正面輿論引導力度,擴大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的社會影響力。加強重點輿情監測與分析,回應社會關切的問題。

(三)加強工作配合,形成監管合力。各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的領導及相關人員要增強大局和整體意識,上下聯動、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將專項整治與日常執法工作有機結合,確保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取得實效。

(四)加強社會監督,暢通舉報渠道。各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要充分發揮“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網絡和政務公開受理窗口的作用,提供快速、便捷的舉報、投訴、申訴和咨詢渠道,及時發現違法線索,及時移交、依法查處。

(五)加強信息報送,及時請示報告。各單位及時準確報送相關信息,每月15日前報送上月統計數據,2015年3月15日前報送本地區工作方案,2015年7月15日前報送半年總結,2015年12月20日前報送年度總結工作中遇重大情況,及時向當地政府和省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