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社互動工作方案

時間:2022-08-07 10: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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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社互動工作方案

根據縣政府《關于在全縣推行“政社互動”促進社會治理創新的實施意見》的要求,為切實做好我鎮“政社互動”工作,進一步推進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協助政府工作事項的落實,加快政府行政管理模式的轉變,規范政府行政行為,促進政府依法行政,保障基層民主權利,加強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建設,結合本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動員部署階段

1.建立工作班子和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我鎮工作實際,建立以鎮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鎮民政辦、鎮綜治辦等組成的工作班子以及鎮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人員組成的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工作職責,落實工作人員。

2.確定工作方案。研究確定開展“政社互動”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和主要工作內容、實施時間等。

3.進行工作部署。召開全鎮“政社互動”工作動員會議,對工作進行動員部署,落實工作任務。

4.進行骨干培訓。組織開展針對鎮政府相關部門人員以及村(居)書記、主任等骨干的“政社互動”專業培訓工作,幫助基層群眾提高自治能力。

二、委托協議擬定階段

1.確定需要委托給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管理的具體項目。鎮政府與縣政府有關部門研究確定需要委托給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管理的具體項目,并對委托管理項目做到三個明確:明確委托管理項目的目標要求;明確年度履約評估方法;明確政府提供的必要條件、委托管理經費和支付方式。

2.擬定委托協議書文本。根據鎮政府與有關部門協商的情況,實行“一攬子契約”方式,擬定委托管理協議書文本。協議書明確委托事項名稱和具體目標要求、年度履約評估方法、政府提供的條件和經費支付方式、違約責任、協議產生爭議的解決方式等。

3.對協議內容進行協商。由鎮政府與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對協議書內容進行專門協商,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可以通過召開村(居)民代表會議征求意見。召開村(居)主任、各相關部門和各條線分管領導等三個層級專題座談會商討協議內容。

三、簽訂委托協議階段

舉行委托協議簽訂儀式,組織委托管理協議書集中簽約,由鎮政府主要領導與各村(居)委會主任進行協議簽訂。

四、落實責任階段

建立政府與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的雙向責任機制,提高雙方履職能力,確保協助政府工作事項和依法履行職責事項的落實和完成。各級黨組織對政府和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履職情況進行監督,對雙方在履職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組織整改。

1.落實政府責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保障自治權利,并遵循“費隨事轉、權隨責走”的原則,按照協議書規定的要求,為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在工作上創造條件,方法上積極指導,經費上予以保障。

2.落實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責任,提高承接能力,增強自治功能,確保按照協議要求,完成協助政府工作任務。

五、履職評估階段

1.成立多元化評估主體。根據協議確定的履職評估方法,成立以鎮黨委、政府以及各有關部門人員、村(居)干部、群眾代表等組成的多元化評估主體。

2.評估主體對政府和基層群眾自治組織雙方履約情況進行全方位評估。評估結果向社會進行公示。

3.根據評估結果兌現經費和實施獎懲。根據最后評估結果兌現經費和進行違約責任追究。對工作實績好、群眾滿意度高、積極協助政府開展的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評為先進并給予獎勵。

六、總結提高階段

我鎮對“政社互動”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回顧,總結成功的經驗,分析遇到的困難和存在的問題,提出下一步改進措施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