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低保與扶貧開發實施方案
時間:2022-07-11 04:02:02
導語:農村低保與扶貧開發實施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切實做好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簡稱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工作,發揮農村低保制度在脫貧攻堅戰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確保到2020年現行扶貧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于做好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6〕70號)、省民政廳等部門《關于印發<省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一)緊緊圍繞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的目標任務,按照“實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脫貧”要求,加快推進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將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全部納入農村低保范圍,保障其基本生活;將符合條件的農村低保對象全部納入建檔立卡范圍,給予政策扶持,幫助其脫貧增收。
(二)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農村低保標準和救助水平,于2017年實現我市農村低保標準與國家扶貧標準“兩線融合”,對無法依靠產業扶持和就業幫助脫貧的家庭實行政策性社會保障兜底,實現“兩不愁、三保障”的脫貧目標。
二、重點工作
堅持實事求是和因地制宜的原則,重點做好以下“六個銜接”工作:
(一)政策銜接
1.在堅持依法行政、保持政策連續性的基礎上,著力加強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銜接。對符合農村低保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按照農村低保有關審核審批工作程序納入農村低保范圍;對符合臨時救助、醫療救助、特困救助供養等救助條件的,按規定程序審核后,納入相應的社會救助制度覆蓋范圍。
2.對符合扶貧條件的農村低保家庭,按規定程序以戶為單位納入建檔立卡貧困戶范圍,并針對不同致貧原因予以精準幫扶;對暫未納入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范圍的農村低保家庭、特困人員,要統籌使用相關扶貧開發政策,按其致貧原因,分別納入產業扶持、易地搬遷、農村危房改造、生態保護、教育扶持、醫療保障、資產收益、光伏扶貧以及社會扶貧等政策覆蓋范圍。
3.對已認定的社會保障兜底脫貧對象家庭,由市教育部門將其在校就讀子女優先納入學生資助體系;市住建部門幫助解決安全住房問題;市醫保部門要按省委、省政府有關文件要求提高就醫費用報銷比例;市民政部門對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農村居民個人繳費部分給予重點資助,對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其他商業保險支付后,政策范圍內的個人自負醫療費用部分,在年度救助限額內加大醫療救助比例。如家庭仍有困難的,由市民政部門給予臨時救助和慈善救助等。
(二)對象銜接
1.市民政、扶貧和殘聯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農村低保和扶貧開發在對象認定上的銜接。農村低保家庭貧困狀況評估,以家庭收入、財產作為主要指標,且統籌考慮家庭成員因殘疾、患重病、子女就學等增加的剛性支出因素,綜合評估家庭貧困程度。
2.鼓勵農村低保對象通過自身努力脫貧致富,對參與扶貧開發項目、外出務工就業等需要一定工作成本的農村低保家庭,一次性扣減6個月的就業收入后再核算其家庭收入?!笆濉逼陂g,在農村低保和扶貧對象認定時,中央和地方確定的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暫不計入家庭收入。
3.社會保障兜底脫貧對象必須全部納入農村低保和建檔立卡貧困戶范圍。
(三)標準銜接
嚴格按照上級文件要求,于2017年實現農村低保標準與國家扶貧標準“兩線融合”;對農村兜底脫貧對象按農村低保標準全額救助,對其他農村低保對象給予補差救助。對于納入低保范圍的有勞動能力建檔立卡貧困戶,適當提高補助水平,但主要以產業幫扶和就業扶持為主,鼓勵其通過發展產業、自主就業,逐步退出農村低保保障范圍。
(四)管理銜接
1.要對農村低保對象和建檔立卡貧困戶同時進行動態管理。鄉鎮人民政府(包括街道辦事處、高新區社會事務管理處,下同)要會同村(居)民委員會定期或不定期開展走訪調查,及時掌握農村低保家庭、社會保障兜底脫貧對象、特困人員和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人口、收入、財產變化情況及日常生活情況,并及時上報市民政、扶貧部門。社會保障兜底脫貧對象每年至少審核一次。
2.市民政部門和各鄉鎮要從今年5月份開始對全市農村低保對象進行全面清理,堅決糾正農村低保工作中戶中保人、拆戶保的做法,實行按戶施保,將不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清退;各級民政部門要加強對貧困村低保工作指導,入戶調查率做到100%,準確率要達到100%。但對于生活困難、靠家庭供養且無法單獨立戶的成年無業重殘人員,經個人申請,可按照單人戶納入低保范圍。
3.市民政部門要采取信息比對、年檢等多種方式加強管理服務,根據農村低保對象家庭人口、收入、財產變化情況,及時增發、減發或停發低保金;并將建檔立卡戶領取低保金情況提供給市扶貧部門。
4.市扶貧部門要及時將建檔立卡扶貧低保戶幫扶名單、幫扶措施、脫貧名單、脫貧家庭人均收入等資料提供給市民政部門。市民政部門以扶貧部門提供的脫貧名單為依據,及時將符合條件、不符合條件的貧困人口按程序分別納入或退出低保范圍。
5.健全信息公開機制,鄉鎮人民政府要將農村低保和扶貧開發情況納入政府信息公開范圍,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農村低保對象、社會保障兜底脫貧對象、特困人員名單在其居住地或政府網站長期公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五)信息銜接
1.加快全市低保信息系統與扶貧開發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信息共享,不斷提高低保、扶貧工作信息化水平。市殘聯要與民政、扶貧等部門加強貧困殘疾人和重度殘疾人相關信息的溝通。市民政、扶貧部門要定期會商交流農村低保對象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變化情況,指導鄉鎮人民政府及時更新農村低保對象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數據,加強信息核對,確保信息準確完整、更新及時;鄉鎮民政所與扶貧辦也要及時互通信息,進行臺賬數據比對。全市要在2017年6月底前開展一次農村低保對象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臺賬對比,逐戶核對農村低保對象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掌握納入建檔立卡范圍的農村低保對象、特困人員、殘疾人數據。今后民政、扶貧部門每年至少比對一次臺賬數據。
2.充分發揮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平臺的作用,強化部門配合,在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平臺提供戶籍、車輛、婚姻、居民醫保、工商個體、工商企業、財政供養人員、殘疾人登記8類信息查詢的基礎上,加快推動與銀行、人社、稅務、住建、電力、電信等部門信息數據的聯網共享。盡快建立啟用市核對平臺和數據庫,對接各級平臺,提升各項救助精準度。今后,凡是新申請低保救助和扶貧開發的對象,必須經過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平臺核對后方可審批,做到“凡進必核”。
(六)機制銜接
1.建立健全“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鄉鎮人民政府要建立啟用“社會救助服務窗口”,明確有關部門職責,完善部門轉介程序,明確辦理時限,及時把符合條件的貧困人口納入相應的社會救助范圍,為困難群眾提供“一站式”服務,暢通救助政策“最后一公里”。
2.建立快速響應機制。鄉鎮人民政府要完善主動發現和快速響應機制,及時了解、掌握、核實農村貧困人口遭遇突發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況,第一時間實施社會救助,并將相關情況及時上報市民政、扶貧部門。
3.健全社會力量參與機制。引導社工、志愿者、社會組織、基層組織積極參與農村低保和扶貧開發工作,協助落實社會救助政策,為農村貧困人口提供社會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導、資源鏈接等多元幫助和服務。發揮村(居)民委員會最了解農村貧困人口生活狀況和救助需求的優勢,指導其協助做好救助對象發現報告、申請審核、動態管理、政策宣傳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和市相關部門要切實加強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銜接工作,建立社會保障兜底脫貧對象認定聯席會議制度;鄉鎮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社會保障兜底脫貧對象的申請受理、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公示審核等主體責任。市民政、扶貧部門要切實履行主管部門職責,發揮好統籌協調作用,認真組織實施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工作;市財政、教育、住建、人社、殘聯等部門要履行相關職責,配合做好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工作。
(二)加大資金投入。市財政部門要按照國務院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推進資金統籌使用,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增加資金有效供給;要優化財政支出結構,統籌安排扶貧、低保、特困救助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資金。市財政、民政、扶貧部門要加強對扶貧、社會救助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的檢查,確保資金使用安全、管理規范。
(三)加強能力建設。各鄉鎮和市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社會救助經辦能力建設,落實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湘政發〔2013〕35號)精神,以“鄉鎮按照每萬人口配備1名民政干部”的總體要求,統籌安排好鄉鎮民政工作人員,明確村(社區)1名以上民生專干。要加大對鄉鎮人民政府社會救助、扶貧經辦人員和村(居)民委員會有關人員的業務培訓,提升政策執行能力,確保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工作順利實施。
(四)加強督查考核。將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銜接工作分別納入低保工作績效評價和脫貧攻堅工作成效考核體系。各相關部門要加大對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銜接工作的督促檢查力度,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發現并糾正存在的問題。要加強社會監督,建立第三方評估機制,增強工作約束力和透明度。要落實鄉鎮人民政府主體責任,健全落實責任追究機制,對工作銜接中出現的違法違紀問題,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五)加強宣傳引導。市民政、扶貧等部門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和基層政府便民服務窗口、公園廣場、醫療機構、村(社區)公示欄等公眾場所,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農村低保制度和扶貧開發政策宣傳活動,在全社會努力營造積極參與、支持農村低保和扶貧開發工作的濃厚氛圍。要堅持正確輿論導向,積極弘揚正能量,著力增強貧困群眾脫貧信心,鼓勵貧困群眾自立自強,在政府扶持下依靠自我努力實現脫貧致富。
- 上一篇:農村低保和兜底脫貧實施方案
- 下一篇:商務糧食局環境保護工作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