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安全生產風險工作方案
時間:2022-09-17 0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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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民政局、委政府關于防范化解安全生產風險點危險源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的精神,按照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防范化解安全生產重大風險工作方案》的通知康安辦[2018]63號文件要求,我局決定自2018年7月至12月開展民政系統服務機構風險點危險源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為有效提升民政服務機構安全風險管控工作的責任主體、規范、標準和指南,明確民政服務機構風險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有效提升民政服務機構安全風險防控能力,減少各類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為我民政事業發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隱患排查整治內容
本次專項行動排查整治的對象包括:姑咱、新都橋敬老院、流浪乞討救助管理站等場所和婚姻登記室、救災物資儲備倉庫等,以及其他可能存在安全風險隱患民政服務機構的風險點、危險源。
(一)全面普查,明確分級。我局要充分研究分析服務機構特點,對本轄區內民政服務機構進行全面普查,找準、找全對應的安全風險領域、風險環節,結合可能發生事故的后果嚴重程度和可能性,將風險、危險源的安全風險分為:“紅”、“橙”、“黃”、“藍”(紅色為安全風險最高級)4個等級,按分級分類原則明確對應的管控措施,具體分級標準為:1、出現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或發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民政服務機構,其風險點、危險源為“紅色”,安全巡查頻次每月不少于兩次;2、多次巡查發現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發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責任事故的人員密集民政服務機構,其風險點、危險源為“橙色”,安全巡查頻次每月不少于一次;3、巡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且未按要求整改的民政服務機構,其風險點、危險源為“黃色”,安全巡查頻次每季度不少于一次;4、巡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的民政服務機構,其風險點、危險源為“藍色”,安全巡查頻次每半年一次及以上。
(二)科學評估,分類建檔。再全面普查的基礎上對風險點、危險源、辨識進行科學評估,查清各類風險點、危險源的底數,分析風險引發事故的概率和后果,確定其風險等級。
(三)分級管控,突出重點。督促民政服務機構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管理單位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崗位責任,建立安全風險公告、崗位安全風險確認制度,切實規范安全風險管控。對分級為紅色、橙色風險點的單位,加大監管力度,對產生高風險的重大隱患,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及時消除,盡可能把風險限制在可防、可控之內。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2018年7月20日前)。召開動員會,部署專項行動。明確范圍和要求,制定排查方案,分解實施任務,落實責任,動員部署,宣傳發動。
(二)排查管控和整治階段(2018年9月20日至10月30日)。全面開展風險點、危險源自查,組織轄區內民政服務機構風險點、危險源進行深入排查、辨識、評估、頂級和建檔,對已形成的隱患及時落實整治。
(三)督查階段(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積極督促各服務機構在排查管控和整改的基礎上做好自查工作,迎接上級部門的督查。
(四)鞏固深化(2018年12月1日至12月17日)。在督查的基礎上對重大風險管控情況逐一復查,鞏固專項行動成果。全面總結和考核,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措施,推動建立風險點、危險源排查整治工作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對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協調機制,主要領導親自抓,明確分工、周密部署、層層落實,確保專項行動有序高效開展。
(二)全面排查整治。堅持“全覆蓋、零容忍、嚴要求、重實效”的原則,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要求,徹底排查民政服務機構各類風險特別是重大風險,確保不留死角、盲區。及時聯合公安、消防等相關部門及時處置,督促有關部門整改落實到位,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防止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發生。
(三)加強督查工作。加大對各民政服務機構風險點、危險源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的督促指導力度,確保風險監管工作落到實處。在專項行動期間,要結合消防安全治理專項整治檢查驗收和其它檢查督查工作,檢查和指導各部門開展風險點、危險源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進展實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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