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貧奮進計劃實施方案

時間:2022-04-10 05: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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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貧奮進計劃實施方案

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策部署,持續深入實施“貧困家庭奮進計劃”,激發貧困群眾主動發展生產、掌握技術、拓展市場的動力,增強其自主發展的內生動力和自身造血功能,營造“多干多得、早干早得”勤勞致富的濃厚氛圍,發揮貧困群眾脫貧主體作用和非貧困戶引領帶動作用,推動農民自主發展,促進農村群眾增收致富,根據《市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推進“貧困家庭奮進計劃”的實施意見》和《市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深入推進“貧困家庭奮進計劃”工作方案〉的通知》,結合實際,經研究,在全縣范圍內實施勞動增收獎勵計劃,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二中、三中、四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三次、四次全會,市委七屆五次、六次以及縣委八屆六次、七次全會精神,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瞄準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整合各類扶貧資金,精準發力,精準施策,通過實施脫貧奮進計劃,鼓勵群眾大力發展產業,持續穩定增收。在全縣營造感恩奮進、自立自強、向上向善的濃厚氛圍,為實現貧困戶脫貧、貧困村退出、貧困縣摘帽奠定堅實基礎。

二、脫貧奮進計劃實施內容

(一)2019年計劃脫貧戶奮進計劃

1.實施對象:2019年計劃脫貧的911戶3005名貧困人口。

2.實施內容:鼓勵2019年計劃脫貧戶通過發展小種植、小養殖、小務工、小買賣、小刺繡等“五小產業到戶工程”增加收入。

3.獎補標準:凡計劃脫貧戶年人均穩定性純收入達到4500元以上,提供相關印證資料,經聯戶干部和駐村工作組(非貧困村由包村干部)驗收,并公示無異議后,按人均1200元標準給予勞動增收獎補。

4.實施程序:聯戶干部會同貧困戶在2019年2月15日前制定“五小”發展項目計劃,2月底前落實到位,3月底前駐村工作隊會同村兩委干部、鄉鎮包村干部、聯戶干部對實施項目進行核實,公示無異議后,撥付30%的獎補資金;6月底前,駐村工作隊會同聯戶干部再次核實項目持續發展后,撥付40%的獎補資金;9月底前,駐村工作隊以及聯戶干部對貧困戶增收項目進行驗收合格后,撥付剩余30%的獎補資金。

(二)2014—2018年已脫貧戶鞏固增收計劃

1.實施對象:2014—2018年已脫貧的6806戶貧困戶。

2.實施內容:鼓勵已脫貧戶持續發展小種植、小養殖、小務工、小買賣、小刺繡等“五小產業到戶工程”增加收入,重點支持發展“一頭牛、一群羊、一桶蜂、一畝藥、一季筍”等“五個一”特色種養殖產業。

3.獎補標準:2018年10月1日—2019年9月30日,按照已脫貧戶養殖業總收入的20%、種植業總收入的15%、勞務收入及自主經營性等總收入的10%標準給予勞動獎補,每戶獎補總額不超過3000元。

4.獎補程序:聯戶干部會同貧困戶在2019年2月15日前制定“五小到戶”產業發展項目計劃,3月底前落實到位,9月底前駐村工作隊會同村“兩委”干部、鄉鎮包村干部、聯戶干部對增收情況進行收入核算,根據核算結果,村“兩委”組織公示5日無異議后,上報鄉鎮審核,鄉鎮根據各村申報資料,組織力量進行全覆蓋驗收,縣脫貧辦再復核抽查(抽查比例為10%),復核通過后匯總送縣扶移局,報縣財政局通過“一卡通”將獎補資金兌現到戶。

(三)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獎勵計劃

以村為單位,由村兩委會同駐村工作隊每季度在貧困戶中開展1次“潔美星”、“致富星”、“孝愛星”、“守法星”、“和諧星”評選,同時與縣移風易俗三年攻堅計劃指揮部開展的考評相結合,評選名額控制在貧困戶總數的20%以內,公示無異議后,給予每戶一次性獎勵300元。

(四)非貧困戶帶動貧困戶脫貧獎補計劃

1.實施對象:帶動本村范圍內3戶及以上貧困戶脫貧達標的農村非貧困戶(不含專業合作社、種養大戶、龍頭企業等農業經營主體)。

2.實施內容:非貧困戶帶動3戶及以上貧困戶發展種植、養殖產業項目、流轉3戶及以上貧困戶土地或者帶動3戶及以上貧困戶外出務工實現收入達標且經貧困戶認可的,給予一次性獎補。

3.獎補標準:非貧困戶帶動3戶及以上貧困戶實現收入達標的,給予一次獎補2000元;帶動5戶及以上貧困戶實現收入達標的,給予一次性獎補3000元。

4.獎補程序:非貧困戶帶動貧困戶實現收入符合獎補條件的,9月底前向村“兩委”申請,填寫申報表,經村“兩委”干部、駐村工作隊、貧困戶聯戶干部核實帶動發展項目屬實,被帶動貧困戶簽字認可,村“兩委”組織公示無異議后,由鄉鎮匯總報縣財政局通過“一卡通”將獎補資金兌現到戶。

三、資金來源

1.勞動增收獎補資金(貧困家庭)從2019年各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統籌整合財政涉農資金中安排,預計獎補資金約2500萬元,獎補項目按實際兌付獎補,不足部分按程序及時追加。

2.對非貧困戶帶動貧困戶脫貧獎補資金由縣級財政統籌解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黨委、政府,縣級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強化組織領導,抓好組織實施,把“貧困家庭脫貧奮進計劃”納入脫貧攻堅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二)明確責任分工。各鄉鎮黨委、政府是貧困家庭勞動增收獎補的實施主體,要廣泛宣傳動員,落實專人負責;村“兩委”、駐村工作組和聯戶干部對項目實施的真實性負責,層層審核把關,嚴格公示公告,嚴禁弄虛作假,確保資金使用精準。縣財政局、縣扶移局為資金使用主管部門,負責資金統籌和撥付??h農業局為產業發展勞動獎補項目的業務主管部門,負責產業發展種植養殖項目技術指導工作??h人社局為轉移就業、勞務輸出的組織和培訓牽頭單位,及時提供縣內外就業崗位信息,組織開展就業培訓。

(三)強化資金管理。扶貧項目資金使用實行公示公告制,獎補資金通過直發形式補助到戶。鄉鎮負責指導村“兩委”將勞動增收獎補受益對象、項目名稱、補助標準、資金規模等在實施地(村)進行廣泛的公示公告。

(四)嚴肅工作紀律。各鄉鎮和縣級相關部門(單位)按實施方案切實抓好工作落實,嚴格申報程序,堅決杜絕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等行為,對違規進行申報和審核的,一經查實,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出現克扣、騙取、挪用扶貧資金的,一律嚴肅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