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工作方案
時間:2022-05-15 09: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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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做好2020年度全鎮農作物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治大氣污染,維護人民群眾環境權益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在全鎮范圍內全面實行秸稈禁燒。以秸稈粉碎全量還田為主要手段,輔之以秸稈能源化利用,秸稈飼料化利用等,確保全年內無一處火點,無一塊黑斑。
二、工作安排
1、重點區域:鎮屬全縣秸稈禁燒重點區域,境內18個村、1個居委會全面實行秸稈禁燒。
2、禁燒期限:2020年全年為禁燒期,實行午秋兩季禁燒重點管理。5月至7月為午季重點時段;9月至12月為秋季重點時段。
3、工作力量
(1)鄉鎮成立工作組,由各村扶貧工作隊長(、由聯系村班子成員或包村鎮干)任組長,聯合包片干部為組員。
(2)由鎮人居環境整治督查組同步督查,做好督查記錄,兼代現場處罰。
(3)村級成立專業巡邏隊伍,配戴臂章,24小時不間斷巡邏,巡邏時攜帶滅火工具。
(4)落實村民組長報酬和責任,發揮村民組長作用。
三、工作措施
1、加強領導。成立鎮農作物秸稈禁燒工作領導組,鎮長任組長,分管負責人任副組長,統一領導和協調全鎮秸稈禁燒工作。
2、明確職責。鎮領導組負責全鎮禁燒工作的組織、安排、協調、指揮等;鎮工作組負責所包村的禁燒工作;鎮禁燒工作督查組負責禁燒期間巡查、督查,并負責村干部年終績效考評中秸稈禁燒部分。鎮禁燒工作宣傳組負責全鎮禁燒期間的宣傳工作(包括廣播、宣傳車、標語、信息采集等)。
3、嚴格獎懲。對秸稈機械化粉碎全量還田的農戶給予補助,對秸稈集中堆放并外運的農戶給予堆場補助。加大處罰力度,對勸阻不聽、屢教不改仍然焚燒秸稈的農戶按《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的規定,視情節給予1000—2000元的經濟處罰(由各村村規民約作出約定),同時取消本戶的秸稈禁燒補助經費。情節嚴重的根據《關于禁燒工作治安處罰的有關規定》予以拘留。嚴處第一把火(第一塊黑斑)。所有收割機收割時必須同時對秸稈粉碎,否則不準下田收割,強行收割的視情節給予經濟處罰直至治安拘留。農戶設置堆場的,可在工作組的嚴格監督下使用無粉碎裝置的收割機。
4、責任追究
(1)經濟責任。每村向鎮農經站繳納20000元保證金。被鎮督查巡查發現一個火點(黑斑)并通報,扣村1000元保證金,鎮工作組成員、村包片干部每人扣責任金100元,以此類推;被縣督查發現一個火點(黑斑)并通報,扣2000元保證金,鎮工作組成員、村包片干部每人扣責任金200元,以此類推;被省、市督查暗訪(包括衛片)發現一個火點(黑斑)并通報,扣除本年度全部保證金以及省、市、縣補助的全部工作經費,鎮聯合包片干部、村包片干部每人扣責任金1000元。
(2)組織處理。省、市督查暗訪(包括衛片)發現一個火點(黑斑)并通報,縣巡查督查累計發現3個火點(黑斑)并通報,給予村書記、主任和包片干部就地免職處理,聯系村的班子成員(工作組長)報請縣委組織部問責,工作組成員由鎮紀委問責。
(3)將秸稈禁燒工作納入績效考評。
(4)一票否決。省、市督查暗訪(包括衛片)發現一個火點(黑斑)并通報,縣巡查、督查發現3個火點(黑斑)以上,對該村工作年度考核實行一票否決。
(5)嚴處第一把火,經濟責任方面加倍扣除責任金。被縣級以上(含縣級)確定為全縣第一把火,給予村書記、主任、包片干部就地免職處理,鎮工作組成員按管理權限進行問責。被確定為鎮內第一把火,給予村書記、主任、包片干部黨政紀處分。
5、政策扶持
購置農作物秸稈粉碎還田機、秸稈打捆機、滅茬機、開溝機、旋耕機,震壓機、鏵式犁等用于秸稈綜合利用的農用機械的農戶可在政策性購置補貼后,再從省、市、縣補助資金中補助購置款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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