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時間:2022-01-31 09: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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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加強我縣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安全專項整治力度,根據《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會以及省委十一屆六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以學論述、抓清單、抓整治、抓基礎“一學三抓”為主要任務,通過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完善和落實城市建設安全生產責任鏈條、制度成果、管理辦法和工作機制,建立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推動城市建設管理科技創新,強化基礎能力建設,推進城市建設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全面提升本質安全水平,有效降低事故總量,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主要任務

(一)學習宣傳貫徹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

1.開展集中學習教育。住建領域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安排專題學習,深入領會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切實強化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以實際行動和實際效果做到“兩個維護”。將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納入黨員干部培訓重點內容,組織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關鍵崗位人員開展輪訓,推進學習教育全覆蓋,深入理解把握安全發展、嚴守底線、強化責任、依法治理、改革創新、夯實基礎、嚴抓落實等重要內容。

2.深入系統宣傳貫徹。要因地制宜制定宣傳計劃,開設專題專欄,推出重點報道、學習文章、訪談評論等,深度宣傳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開設專欄、專題、專版、專刊,結合組織“安全生產月”活動,積極推進安全宣傳“五進”工作。結合曝光安全生產典型問題,強化警示教育,增強公眾安全意識,做到全受益、見實效。

3.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認真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健全定期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的會議制度。把安全生產工作作為本行業領域管理的重要內容,切實消除盲區漏洞。建立健全企業全過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按照“三個必須”要求,依法依規履行行業安全監管責任,加強監管隊伍建設,提升監管效能。要指導幫助企業加強安全管理,堅持源頭防控,消除盲區漏洞,防范化解安全風險。

(二)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

1.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以推行安全生產清單制管理為引領,推動企業建立健全從主要負責人到一線崗位員工所有管理和操作崗位全覆蓋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建設單位首要責任、有關企業主體責任,加強安全法治教育,建立企業內部安全生產監督考核機制。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責任,做到安全責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訓、應急救援“五到位”。強化企業內設部門安全職責,切實做到一崗雙責,建立“層層負責、人人有責、各負其責”的安全生產工作體系。

2.健全完善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督促企業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相應獎懲制度。企業要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確保足額提取、使用到位。要加強從業人員勞動保護,配齊并督促從業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品。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保證從業人員熟悉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掌握崗位操作技能和應急處置措施。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實現現場管理、操作行為、設備設施和作業環境規范化。

3.健全完善企業安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督促企業建立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制度,加強動態分級管理,實現“一企一清單、一崗一清單”。按照“疑險從有、疑險必研、有險必判、有險必控”原則,建立安全風險警示報告制度,強化危險源監測和預警,健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排查治理清單,逐一分解落實責任。對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工作場所和崗位,要設置明顯警示標志。

4.推動企業安全生產社會治理。建立完善企業安全承諾制度,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向社會和全體員工公開落實主體責任等情況。加強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和企業內部監督,完善和落實舉報獎勵制度。完善落實安全生產誠信制度,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單位及主要責任人,依法依規納入信用記錄,加強失信懲戒。加快建立保險機構和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等廣泛參與的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體系。

(三)全面推進城市建設安全整治

一是強化城市建設管理工作

將城市安全韌性作為城市體檢評估的重要內容,將城市安全發展落實到城市建設管理的各個方面和各個環節,充分運用現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城市安全平臺體系,推動城市安全和可持續發展。

1.落實《省城市體檢指標體系》,將城市安全韌性作為城市體檢評估重要內容并納入城市體檢指標體系。加強建筑設計與功能布局管控,確保一定數量的建筑、市政公用設施具備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救護功能。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城市公共設施安全專項體檢,完成百萬人口級城市系統性、智能化監測評估體檢,依據專項體檢結果,推進城市公共設施新建和改造。

2.配合相關部門建設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實現縣級與市級平臺互聯互通、數據同步、業務協同,提升城市綜合管理服務智能化水平。推進市政公用、園林綠化等行業執法應用系統建設和數據整合,推動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3.推動城市安全發展,開展老舊小區改造,推動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地下綜合管廊、城市道路、隧道、橋梁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安全維護,加大對洪澇、地質、地震等自然災害風險防范,健全應急預案體系以及統一指揮和多部門協同應急響應機制。

二是配合有關單位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為酒店、飯店、學校、體育館等人員聚集場所安全隱患,依法查處違法建設、違規改變建筑主體結構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隱患行為,督導整治安全隱患

1.配合有關單位排查將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為酒店、飯店、學校、體育館等人員聚集場所的安全隱患,逐一建檔造冊,實行臺賬管理,并納入房屋結構安全信息化管理平臺。開展城市危險房屋排查整治,重點排查整治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房屋存在的安全隱患,建立健全危險房屋數據庫,對發現有結構安全問題的房屋,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對改變房屋原有的使用功能,重塑建筑空間形態的房屋,一律列入城市房屋排查對象,2021年上半年完成建檔造冊管理。

2.聚焦“四無”建設(無正式審批、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擅自改變使用功能的建筑(含快捷酒店等)、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布局的建筑(含群租房等)、違法改擴建的建筑以及擅自對地下空間進行開挖的建設行為等,依法嚴肅查處。開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設施工程建設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開展專項執法檢查,著重檢查違反基本建設程序和安全生產強制性規定的行為,項目該停則停、該罰則罰,督促限時整改,逐項落實到位,形成工作閉環。

3.配合有關部門制定閑置商業辦公用房、工業廠房等非住宅依法依規改造為租賃住房的政策。改造房屋用于租賃住房的,以及既有建筑物加裝電梯的井道、地基等結構,應當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要求。配合相關部門依法查處物業服務企業未落實電梯使用單位主體責任,未按規定配備具備專業能力的電梯安全管理員,未開展電梯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使用未經許可生產、未經使用登記、未經檢驗合格的電梯等違法違規行為。按照《關于實施既有住宅電梯增設三年計劃(2019—2021年)的指導意見》,落實主體責任,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確保電梯建設、運行使用安全。

三是根據城市建設安全出現的新情況,明確建筑物所有權人、參建各方的主體責任以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

1.落實建筑物所有權人主體責任。建筑物所有權人應承擔房屋使用安全主體責任。房屋所有權人和使用人應按設計用途使用房屋,嚴禁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加強對物業管理區城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

(1)落實房屋所有權人房屋使用安全主體責任,房屋所有權人和使用人應正確使用和維護房屋,嚴禁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房屋所有權人和使用人及其委托的管理服務單位定期對房屋安全進行檢查,有效履行房屋維修保養義務,保證房屋使用安全。

(2)督促房屋所有權人對危險房屋采取修繕、加固、拆建等方式予以改造治理。房屋使用人應當合理、審慎使用房屋,發現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出現變形、白蟻危害、建筑幕墻和外墻外保溫系統脫落等險情的,立即告知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房屋使用人應當配合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履行房屋使用安全義務。物業服務企業發現未經批準擅自拆改結構或其他影響房屋安全行為的,應予以勸阻和制止,并及時向相關行政執法部門報告。開展既有房屋玻璃幕墻及外墻面磚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3)督促物業服務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清單,明確設施設備、環境綠化、應急管理等物業管理事項,加強對物業合同約定管理區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管理,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工作,以及消防通道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加強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停放安全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健全應急預案并開展應急演練。

(4)落實《省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對未落實物業服務管理區域內安全防范措施、未落實電梯、消防等設施設備安全責任等違法違規行為予以信用扣分,依法采取懲戒措施。

2.落實參建各方的主體責任。突出建設單位首要責任,建設單位應加強對工程建設全過程質量安全管理,加強對參建各方的履約管理,嚴格履行法定程序,不得違法違規發包工程,保證合理工期和造價。施工單位應完善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推行工程質量安全手冊制度。勘察、設計、監理等單位依法履行相應責任。嚴格執行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五方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安全責任規定。規范從業人員安全行為和持證到崗履職,嚴格執行工程質量安全終身責任制、安全責任書面承諾等制度和建筑市場責任主體不良行為記錄管理。

3.落實監管部門責任。強化政府對工程建設全過程的質量安全監管,健全全縣監管體系。推行“雙隨機、一公開”“互聯網+監管”模式,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督隊伍建設,監督機構履行職能所需經費列入同級政府預算。

(1)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方式,建立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探索互聯網在線監控、移動終端實時傳輸等輔助監管模式。鼓勵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托具備條件的社會力量協助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查。

(2)落實《省建筑市場信用管理辦法》,嚴格安全生產不良行為管理,實現建筑市場與施工現場“兩場”聯動,強化質量安全信用信息在資質許可、招標投標、監督檢查、工程擔保、評獎評優等環節應用。加強安全信用約束,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建筑市場環境。

(3)健全監管體系,強化質量安全監管職責,明確監督機構人員結構比例和專業人員數量要求。每年不少于1次專題質量安全教育培訓(包括政策法規、標準規范、典型案例等),提高監督隊伍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保障監督機構經費由財政全額撥付,同時保證購買社會服務以及建立安全生產激勵機制相關費用。

4.執行《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落實農房建設屬地監管責任、行業指導責任、建房戶主體責任。加強農村住房建設技術指導服務,督促鄉鎮政府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老舊農村住房落實安全監管和危險警示提醒。開展抗震設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區不滿足當地抗震設防要求的農戶農房改造試點工作。

四是開展摸底調查工作,研究制定加強城市地下空間利用和市政基礎設施安全管理指導意見,推動開展城市地下基礎設施信息及監測預警管理平臺建設

1.加強城市地下基礎設施安全管理。指導開展地下基礎設施的摸底調查,掌握基礎情況,研究制定加強城市地下空間利用和市政基礎設施安全管理指導意見,落實部門、地方、企業管理責任,排查整治安全隱患,建立信息管理平臺,完善城市地下基礎設施安全綜合治理的長效機制。

(1)按照《省城市道路橋梁隧道管理維護辦法》,加強城市道路、橋梁、隧道、人行通道巡查、檢測和維護。加強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安全監管,構建軌道交通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

(2)配合相關部門推進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工作,結合綜合管廊建設、城市體檢、城市更新等工作逐步摸清城市地下管網“家底”,建立健全臺賬,編制地下空間利用規劃,促進安全隱患精準防控。

2.配合相關部門推動城市地下基礎設施信息及監測預警管理平臺建設,實現城市地下基礎設施信息的即時錄入更新、實時監控,并和城市信息模型基礎平臺對接,滿足城市道路塌陷事故隱患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需要。按照《省城鎮地下管線數據建庫導則》,建立共享平臺。2022年逐步具備安全隱患預判預警能力,為日常維護養護、事故發生后迅速妥善處置提供保障。

五是落實燃氣工程技術標準,健全燃氣行業管理和事故防范長效機制。加強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強化應急搶險隊伍、物資、器材等應急準備。加強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貫徹全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相關管理制度

1.執行《燃氣工程項目規范》等標準。推行清單制管理,落實燃氣經營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燃氣供應和使用環節安全管控。完善應急指揮體系和預警機制,確保應急調度指揮、處置有力有序。規范燃氣市場經營秩序,2020年完成燃氣經營許可證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違法經營行為;2021年完成全縣燃氣供應場(站)新一輪集中排查,促進老舊場(站)設備設施更新換代。督促企業加強液化石油氣使用以及城鎮燃氣管道安裝、使用安全管理。加強用戶用氣安全宣傳。

2.加強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強化應急搶險隊伍、物資、器材等應急準備。嚴格市政工程現場安全管理,強化深基坑、地下暗挖、吊裝、城市軌道交通等關鍵環節施工安全管控。加強城市供水、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市容環境治理等監督管理,突出高風險時期安全防范,將節假日客流高峰期、炎熱季節火災高發期、汛期等作為防風險重點時段加強管控。抓好城市山體公園和臨山臨河地災和防汛隱患排查治理。將防災避險要求融入綠地系統規劃編制全過程,作為城市公園建設項目審批重要內容,具有應急避難功能的公共綠地要合理布局、設立標識標牌,配備應急供水、供電、廁所等避險設施。

3.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加強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貫徹全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相關管理制度,細化適用范圍、工作職責、工作流程、抽查方式、部門協同、責任追究等內容,推進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監督管理系統建設,嚴把工程驗收關,依法查處消防工程建設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六是開展起重機械、高支模、深基坑、?;返葘m椫卫?,依法打擊建筑市場違法違規行為

1.嚴肅查處施工安全事故。認真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應急管理部關于加強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責任企業人員處罰的意見》,強化事故責任追究,嚴格落實事故查處督辦和工作約談制度。堅持每起責任事故必須追究到具體責任人,依法對責任人執業注冊資格和安全能力考核證書作出處理,依法依規實施職業禁入。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核查力度,及時查處安全生產條件降低的企業。上報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機關,由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機關依法依規對事故責任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暫扣或吊銷等處罰,對其生產經營活動予以限制,直至永久性禁入。加大對一般事故的督辦和查處力度,一年內連續發生2起以上事故的企業,依法從重處罰。堅持對事故多發及事故查處工作薄弱地區主管部門實施約談制度。做好事故通報和案例總結分析,發揮事故警示教育作用。

2.狠抓重點領域風險防控。嚴格執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和省實施細則,嚴格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查、論證和實施。開展起重機械、高支模、深基坑、?;返葘m椫卫恚ο卮笫鹿孰[患。嚴厲查處關鍵崗位人員缺位、安全投入不足、壓縮合理工期施工、安全措施違反強制性規定等違法違規行為,管控好重大安全風險,嚴防風險演變、隱患升級導致安全事故發生。持續開展建筑起重機械安全專項整治兩年行動,摸排建筑工地起重機械使用現狀以及存在的突出問題,理清起重機械事故鏈,研究出臺針對性措施。

3.加強建設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嚴格履行法定程序和責任,保證合理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投入。房地產工程項目在施工過程中若發現重大安全隱患或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暫緩預售許可直至整改完畢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將項目安全綜合評價結果作為企業安全生產主要業績納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復核的重要依據。2020年完成建筑施工、監理等企業安全責任、崗位責任、隱患辨識、日常檢查等清單編制和報備工作。

4.持續開展建筑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嚴厲打擊圍標串標、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及注冊人員出借執業資格證書等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完善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不良信用記錄和安全生產誠信管理制度,對違反規定造成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依法給予停業整頓、降低資質、暫停執業等處罰,對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市場主體加大曝光力度。力爭2022年建立起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應急、市場監管、財政、金融等部門互聯互通的安全生產信用監管機制,加強失信聯合懲戒力度。

三、整治目標

通過三年專項整治行動,完善和落實全縣城市建設事故隱患的責任鏈條、制度成果、管理辦法、工作機制;建立城市建設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完善全縣城市建設有關安全生產體制機制,大力推動全縣城市建設管理領域科技創新,不斷加強基礎能力建設,全面提升本質安全水平。扎實推進全縣城市建設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專項整治取得積極成效,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四、時間安排

從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6月)。深入學習領會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統一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增強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的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建立專項整治工作信息平臺,全面排查城市建設領域安全生產風險隱患,建立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明確整改時限、整改責任和整改要求,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推動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堅(2021年)。各地動態更新“兩個清單”,針對重點難點和新問題開展集中整治,加強跟蹤整改,實現閉環管理,直至整改銷號。住房城鄉建設局會同有關部門將通過推進會、觀摩會、推廣好經驗好做法等措施,促進城市建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預防控制體系逐步建立,專項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四)鞏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城市建設安全生產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深挖問題背后的深層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規標準、政策措施層面需要建立、完善的具體制度,逐項推動落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堅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決策部署上來,成立專項整治工作機構和專班,明確職責分工,細化分解任務,協調推進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專項整治工作。

(二)細化方案措施。要按照城市建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統一部署,結合工作實際,科學確定工作目標,以問題為導向,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出臺實招實策,堅決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三)強化督促指導。要加強動態檢查和過程檢查,強化責任考核,確保責任落實到位,任務完成到位。加強專項整治開展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研究、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問題。

(四)嚴肅問效問責。要加強對城市建設安全整治工作監督,綜合運用通報、約談、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取得實實在在成效。對整治工作不負責、不作為,分工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重大問題隱患懸而不決,逾期未完成目標任務的,依法依規啟動問責程序。

(五)強化輿論引導。充分發揮各類媒體作用,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宣傳報道。加強正向引領和反面警示教育,積極營造濃厚的社會輿論氛圍。發揮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作用,努力形成全社會參與支持、齊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六)加強信息報送。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期間,工作涉及部門、單位每年要對城市建設安全專項整治行動計劃開展情況進行總結,每年12月5日前將當年度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報送至質安站,12月15日前由質安站匯總整理本年度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階段性工作總結報送至縣安委辦,并于2022年12月10日將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總結報至縣安委辦。

將扎實開展好住建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一是全面排查整治各類隱患,實施清單管理,加快推進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嚴格落實“四個一律”、聯合懲戒等措施倒逼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堅決防止發生各類事故發生。二是突出建筑施工、城鎮燃氣、供排水、市政公用行業等重點領域專項整治,重點檢查薄弱環節,著力“控風險、除隱患、防事故”。三是多措并舉,大力提升安全生產工作水平。把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放在首位,加強人員教育培訓,提升從業人員安全素質以及各方主體的本質安全水平。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嚴格應急值守。及時總結專項整治成效,推廣一批經驗做法,出臺一批政策措施、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健全住建領域防范化解安全風險的基礎性、系統性、制度性治理體系,提升整體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