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檢查方案
時間:2022-02-07 10: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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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中央、省、市脫貧攻堅決策部署,全面排查扶貧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及時發現突出問題,堵塞管理漏洞,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利益,根據區扶貧開發和脫貧工作領導小組2020年工作要點要求,結合區財政局2020年度檢查計劃,制定如下專項檢查實施方案:
—、檢查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二)《財政部門財政扶貧資金違規管理責任追究辦法》;
(三)《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的意見》;
(四)《全省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
(五)《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完善項目資金管理制度切實改進扶貧工作作風專項方案的通知》;
(六)中共市區委辦公室印發《關于全力保障打贏脫貧攻堅戰持續深入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七)《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
(八)各項扶貧資金管理制度、規定、辦法等。
二、檢查范圍
檢查范圍包括全區負責申請、分配、撥付、管理和使用財政扶貧資金的區直有關部門、鄉鎮、項目實施單位和項目受益主體。區扶貧辦和財政局聯合組成4個檢查組,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開展專項檢查。檢查組要對所查鄉鎮抽查不少于3個行政村,進行重點檢查。
三、檢查內容
此次專項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扶貧領域中存在失職失責問題、違法違紀問題、作風不實問題、設立“小金庫”問題和其他違反財經紀律問題,2019年國家脫貧攻堅考核反饋有關問題和2019年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檢查發現問題整改情況等。檢查的時間范圍重點是2018年結轉和2019年使用的財政扶貧領域資金,必要時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一)失職失責問題重點檢查內容
1、黨委、政府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切實落實黨的精神和黨中央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重大決策部署態度不堅決、工作不扎實、敷衍應付,致使扶貧資金、項目出現嚴重問題;
2、扶貧主管部門及相關職能部門扶貧政策,項目資金等信息不公開、不透明,監管不嚴、推諉扯皮、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導致扶貧資金項目出現嚴重問題;
3、全區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中失職失責等問題。
(二)違法違紀問題重點檢查內容
1、貪污侵占,貪污或克扣,擠占扶貧款物;
2、行賄受賄,扶貧款物分配中通過行賄受賄謀取利益;
3、虛報冒領,通過偽造材料、虛報情況等方式騙取套取扶貧款物;
4、截留挪用,將扶貧款物截留或挪作他用;
5、揮霍浪費,扶貧款物分配使用中不負責任、脫離實際、造成浪費;
6、吃拿卡要,違規向貧困群眾索要財物、收取費用或提供有償服務;
7、優親厚友,貧困戶認定、低保五保申請和扶貧款物發放中不公開公正公平;
8、違規操作,扶貧資金項目分配、審批、招投標、驗收等環節違規操作、濫用職權以權謀私;
9、其他違紀違法問題。
(三)作風不實問題重點檢查內容
1、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制定扶貧領域政策措施盲目決策、脫離實際、生搬硬套不接地氣、難以落實;
2、各級各部門和黨員干部以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對待扶貧工作,以會議貫徹會議、文件落實文件作風疲沓、推諉扯皮、敷衍塞責、工作進展遲緩;
3、脫貧質量不高,扶持對象和措施到戶不精準,脫貧結果不真實,搞數字脫貧、虛假脫貧;
4、其他作風問題。
(四)設立“小金庫”問題重點檢查內容
1、違規收費、罰款及攤派設立“小金庫”;
2、用資產處置、出租收入設立“小金庫”;
3、經營收入等各項收入未納入規定賬簿核算設立“小金庫”;
4、以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咨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
5、以虛假事項或假發票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設立“小金庫”;
6、單位之間相互轉移資金設立“小金庫”。
(五)其他違反財經紀律問題重點檢查內容
1、財政扶貧資金申請、分配、撥付、管理、使用過程中是否存在虛報冒領、依法侵占、擠占挪用、資金閑置、以撥代支、虛列支出、優親厚友、使用效益不高、管理不規范、未聚焦精準及其他違規違紀問題。
2、扶貧資金項目是否遵循“兩個一律”公告公示制度,即國家、省、市、縣扶貧資金分配結果一律公開,鄉、村兩級扶貧項目安排和資金使用情況一律公示公告。
(六)2019年國家脫貧攻堅考核反饋有關問題和2019年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檢查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根據我區《2019年國家脫貧攻堅考核資金使用管理反饋有關問題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對2019年國家脫貧攻堅考核反饋的“資金撥付不及時”、“未有效跟蹤監控績效目標”、“扶貧資金公開公示”等扶貧領域情況開展排查。對2019年扶貧專項檢查發現問題整改情況進行“回頭看”,查看問題整改是否及時徹底,是否按要求做到資金資產處理到位、違法違紀案件移交到位、違紀責任人員處理到位。
四、專項檢查步驟和時間
(一)查前培訓和基礎性資料準備階段(6月15日—6月21日)
召開動員部署會,宣讀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落實責任分工,提出工作要求。同時,在組織全體參加檢查人員學習財政扶貧領域有關政策的基礎上,由扶貧辦、財政局相關人員解讀扶貧政策和文件,統一檢查標準,對全體檢查人員進行查前動員及業務培訓。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收集匯總全區2019年財政扶貧資金和項目情況,被檢查單位和有關部門準備2019年財政扶貧資金接收明細、項目安排明細、項目進展明細等基礎性資料,以及2017年以來巡視發現的問題和審計報告等有關資料。
(二)開展專項檢查(6月22日--7月21日)
各專項檢查組要召開進駐檢查會議,聽取資金主管部門、項目主管單位對扶貧資金使用、政策落實情況、資金撥付、整改落實等工作開展情況匯報,并在政府新聞媒體檢查公告,公布舉報電話,搜集問題線索。
各專項檢查組釆取隨機抽查、明查暗訪等方式開展檢查,現場核查部門項目資料、資金管理、報賬資料等情況,通過調閱資金分配方案、查閱原始會議記錄、審核報賬原始票據、個別訪談經辦人員、深入貧困戶核實、到項目現場核查等方法,順著資金流向查,順著扶貧項目查,順著舉報線索查,順著典型案例查,順著巡視、審計及國家扶貧考核發現的問題查,務求把問題搞清楚、查徹底。各專項檢查組在檢查期間,要注重基礎資料、佐證材料的收集整理,用事實和數據說話,找準摸實問題的來龍去脈,確保專項檢查工作的質量和效果。為了及時掌握各檢查組工作開展情況,各檢查組進點后要及時匯總檢查出的問題,遇有重大案情要隨時報告。
(三)總結階段(7月22日—7月31日)
各檢查組應于7月22日前將檢查材料(含電子文檔)經檢查組組長簽字后報送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檢查材料包括:檢查報告、檢查工作底稿、原始憑證復印件等,由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檢查工作,形成專項檢查報告,報送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五、組織機構
為做好此次全區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檢查工作,成立由區政協副主席、財政局局長余高奇任組長,國資辦主任杜發民、國資辦副主任杜現英和區扶貧辦副主任劉相波任副組長,區扶貧辦和財政局相關科室負責人任成員的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財政局監督科,具體負責此次專項檢查的組織、協調、督導、檢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積極配合。這次專項檢查時間緊、任務重、要求嚴,區直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要積極配合檢查組的正常檢查工作,做好各項檢查資料的整理匯總,及時向檢查組提供有關文件、賬簿、憑證和項目等基礎性資料,并對所提供資料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確保檢查工作順利進行。
(二)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專項檢查發現的失職失責問題、違法違紀問題、作風不實問題、設立“小金庫”問題和其他違反財經紀律問題,線索一經核實,要按照有關規定迅速處理。違規資金該追回的要追回,該處分處罰的要處分處罰,該移交的按規定程序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三)強化整改,健全機制。此次專項檢查要將邊查邊改貫穿工作始終。對發現的問題,要立行立改。不能馬上整改的要列出問題清單、排出時間表,限期整改到位。同時,要認真分析查找問題存在原因,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確保專項檢查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對未完成的問題,各檢查組要進行后續跟蹤督導,確保問題整改到位。
(四)遵守紀律,依法監督。本次檢查實行組長負責制。檢查組長負責按照《財政部門監督辦法》和《財政檢查工作辦法》等規定檢查程序執行,堅持實事求是、嚴格執法的原則,認真搜集檢查證據和填寫檢查工作底稿,確保查出的問題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程序完善。同時,管理好檢查工作隊伍,嚴格執行廉政制度和保密紀律。
此次專項檢查處在疫情防控期間,各檢查組要嚴格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舉措,自覺遵守各部門、各單位的疫情防控有關規定,釆取切實有效的防控措施,確保專項檢查安全、有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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