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治中心標準化建設工作方案
時間:2022-02-18 10: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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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深入貫徹省委政法委和市委政法委關于推進平安建設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夯實全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基層基礎,為切實規范鎮綜治工作平臺,提升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組織實戰能力,現就加強鎮綜治工作中心標準化建設相關工作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根據上級時間節點安排,我鎮在11月末全面完成鎮綜治工作中心標準化建設。
二、建設標準
(一)中心名稱
鎮綜合治理辦公室。
(二)場所建設
鎮綜治工作中心建有群眾接待辦公室、矛盾糾紛調處室和其他相關工作室。
1、信訪接待室。鎮群眾接待室設立在綜合治理辦公室,提供信訪接待、法律咨詢、行政調解、人民調解、社區矯正“一站式”服務功能,接待、受理群眾來信來電來訪,現場解答或咨詢,協調解決群眾反應的困難和問題。
2、矛盾糾紛調處室。主要用于組織協調推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單獨設立矛盾糾紛調解室,配置相應的安全防范設施,法律政策及宣傳資料,公開法律顧問聯系方式等,充分保障糾紛當事人知情權、選擇權。
3、平安建設辦公室。及時了解掌控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動態及社會治安狀況,協助當地聯系點研究制度工作規劃和工作措施,積極參與和指導綜合治理和平安創建工作;
4、網格化辦工室。對群眾反映的矛盾糾紛和其他問題,格長及時參與調解,對無法解決的問題,及時上報社區,重大或重要事件同時上報街道有關部門,落實聯系走訪制度,了解掌握網格內工作人員的思想狀況和生產生活情況,落實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工作措施,開展特殊人群維權緩助工作。
5、心理咨詢辦公室。對有需求的群眾開展心理輔導、心理危機干預等,場所與調解室合用。建立健全經常性心理服務機制,對矛盾突發、生活失意、心態失衡、行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執人員加強心理疏導治療或提供人文關懷和跟蹤幫扶;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
(三)人員組成
三、工作制度
(一)會議制度。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人員會議,通報一次工作開展情況,表揚好的做法,各部門匯報工作情況,制定相應工作政策,總結經驗,研究處理重點、難點案件,分析轄區平安穩定形勢并部署下步工作。如有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會議。
(二)矛盾隱患排查報告制度。充分發揮基層治保、調坊組織功能,每個月向綜合治理辦公室匯報一次矛盾隱患排查調處情況,遇有緊急情況,邊處理、邊穩控、邊報告。
(三)信訪案件限時辦理制度。以案件性質為標尺,分層次明確辦理時限。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辦結的,承辦部門需向綜合治理辦公室遞交情況報告并告知當事人。
(四)問題隱患限期督辦制度。對于各類安全和治安隱患,由綜合治理辦公室下達《整改通知書》,相關部門及時落實治理責任、措施、資金、期限和應急預案,確保問題隱患在限期內妥善解決。
(五)社會治安聯防。定期組織排摸、梳理轄區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確定重點整治地區、部位,統一組織專項整治。
(六)重點工作聯動。統一部署開展工作,統一使用工作力量,統一調配必需裝備,統一安排值班備勤,并納入突發事件預警處置工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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