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沿線廣告整治工作方案

時間:2022-08-04 09: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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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沿線廣告整治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省政府關于開展全省高速公路沿線廣告設施清理整治工作的要求,根據省工商局《關于加強全省高速公路沿線戶外廣告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貫徹落實國家改革開放和實現經濟穩步健康發展要求,切實改變我省高速公路沿線戶外廣告設施設置混亂、廣告無序現狀,不斷凈化市場投資環境,維護地方經濟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省廣告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規范高速公路沿線廣告活動,發揮廣告在地方經濟又好又快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我市高速公路戶外廣告整治工作,確保5月31日前完成整治任務。市局成立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三、整治內容

(一)嚴控新增

2013年6月1日前,對高速公路沿線新設廣告設施嚴格審批手續,暫停頒發戶外廣告登記證;對現有審批手續不全的戶外廣告也不得補辦相關手續。

(二)限期整改

于2013年5月5日前完成對于設置在高速公路收費站區、服務區以及建筑控制區外至隔離柵外緣起100米范圍內,設置手續完備,但存在內容違法、違規的廣告,責令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者限期糾正。

(三)整治分工

依照《市高速公路沿線廣告設施整治工作方案》中“工商部門按照各自職能,積極配合做好清理整治工作”要求,相關市(區)局要根據行政區劃,積極配合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認真做好清理整治過程中工商職能工作,及時上報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信息。

四、整治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3年1月15日—3月5日)

1、學習傳達省、市有關要求,成立領導小組,研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2月16日前)。

2、配合相關部門對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區外至隔離柵外緣起100米范圍內的廣告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全面掌握轄區高速公路沿線廣告設置及內容情況(2月28日前)。

3、按照全市統一部署,配合通告,明確暫停審批、限期自行拆除、整改等要求(3月5日前)。

(二)清理整治階段(2013年3月6日—5月7日)

全面組織實施清理整治工作。對限期整改的廣告內容,責成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者在規定期限內自行整治,驗收達標的予以保留,未達標的限期清理拆除。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3年5月8日—5月31日)

對存在的問題各單位要嚴格督促整改,市局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檢查驗收,并做好迎接省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考核驗收。整改結束驗收合格后,對手續不全的根據全省統一部署限期集中補辦手續。今后高速公路沿線廣告設施廣告,一律依法嚴格審批,推動高速公路沿線廣告設置、步入依法、規范、長效管理的良性軌道。

五、有關要求

(一)強化領導,明確責任,認真落實整治目標

要及時傳達全省清理整治工作會議精神,認真組織學習《實施意見》,配合地方政府搞好宣傳發動、制定規劃和拆除、移位等相關工作,特別是針對高速公路沿線廣告設施的產權單位、廣告單位等,要加強政策、法規和實施方案的宣傳、解釋和疏導等工作,統一思想,協調行動,努力實現整治成效的和諧統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要成立相應的工作小組,制定具體工作方案,組織精干力量參與集中整治,按行政區域和整治的分工步驟,分解目標責任。要積極做好整治過程中的信息報送工作,及時向當地政府、新聞媒體和市局報送工作動態,宣揚好的做法,推動工作開展。要做到主動不越位、參與不包攬,要加強檢查和督察,確保各項整治措施落到實處。

(二)領會政策,落實措施,依法履行監管職責

1、要積極配合當地專項整治牽頭部門做好高速公路沿線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及廣告等情況的調查摸底工作。對現有高速戶外廣告設施的產權單位、廣告的單位及相關審批登記情況等進行認真、全面的排查、清查,為整治工作提供詳細、真實的第一手資料。清理整治工作結束后將手續完備、合法保留的戶外廣告逐塊建立檔案資料,并錄入經濟戶口管理系統,納入日常巡查范圍,加強長效管理;

2、要嚴格對高速公路沿線新設廣告設施審批手續。6月1日前暫停頒發戶外廣告登記證,對現有審批手續不全的相關戶外廣告也一律不得補辦相關手續;

3、要主動配合當地政府制定本地高速公路沿線戶外廣告設置規劃。要按照《省廣告條例》的規定,于2013年4月30日前,依據《省高速公路沿線廣告設施設置指導意見》和相關技術標準、規程,配合制訂本地高速公路沿線戶外廣告設置規劃。不符合設置規劃和指導意見要求的,一律不予批準登記。

4、要理順登記管轄權限。按照《省高速公路條例》的規定,利用高速公路收費站區和服務區內的廣告設施廣告的,戶外廣告設施經省交通運輸廳審批后,統一由省工商局登記;沿線其他區域的戶外廣告,該戶外廣告設施必須符合設置規劃,并依照《省廣告條例》、《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定》等法規、規章的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廣告設施設置涉及用地的,還應當提交國土資源部門核準的用地審批手續,按照屬地管轄原則,由廣告地的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記。

5、加強規范指導,依法巡查監管。清理整治工作結束后,除做好轄區內高速路戶外廣告的登記或重新確認登記外,要加強廣告行政執法工作,對未經批準擅自戶外廣告、擅自改變登記內容、事項或者廣告畫面、內容等有涉嫌違法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依法嚴肅查處,絕不能留有死角。

(三)加強指導,抓好協調,充分發揮協會作用

此次清理整治工作面廣量大,需要移動、拆除一些廣告設施,規范完善有關手續,矛盾和沖突不可避免。有關單位一定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在依法履職的同時,進一步加強對廣告協會工作的指導,充分發揮協會的協調、自律等職能。一方面,支持廣告協會正常反映廣告企業的合理訴求,保護其正當合法權益;另一方面,要多做正面引導,多做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的思想工作,及時、詳細地向有關廣告企業及相關利益者傳達、解釋清理整治工作的目的、內容和要求,把政策法規宣傳到位,營造和諧整治氛圍,確保整治工作順利推進。

高速公路沿線廣告清理整治工作涉及政府多個部門,需要加強部門聯系和溝通,同時也離不開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和信息整理、上報等可靠的基礎性工作。有關單位在貫徹執行整治工作實施意見、配合制訂設置規劃以及辦理審批登記、進行監督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請示匯報;日常工作進展情況和其他好的做法等相關信息,要安排專人負責,及時向當地政府和新聞媒體報送,并于每周四下午4點前報市局廣告處徐義敏郵箱(重要信息隨時上報)。整治工作結束后的全面情況,包括對驗收合格、補辦或重新登記以及建立巡查制度、完善監管措施等情況形成書面材料,于2013年6月5日前報廣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