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內基層民主問題認識和思考
時間:2022-05-27 04: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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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內基層民主是黨內民主的基礎,是推進和發展黨內民主的起點。近年來,我們緊密結合宜城實際,積極探索黨內基層民主的多種實現形式,在推進黨務公開、“公推(公招)直選”基層干部、領導班子實績公示、黨內重大事項聽證票決等方面進行了有力償試,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但是,與黨的*要求和基層的愿望相比,我們感到工作步伐仍然較慢,影響黨內基層民主健康發展的問題仍然較多,推進和發展黨內基層民主建設的任務仍然較重,需要引起我們不斷進行深入地思考和探索。
一、當前黨內基層民主建設存在幾個突出問題
一是黨員權利多保障少。黨章規定了黨員的八項權利,但實際生活中,黨員的權利卻很難得到保障。如一些和黨章不一致的做法,人們竟能習以為常,很多事業單位的黨委一直是委任,從未召開過黨代會,從未進行過選舉,但很少受到黨員抵制和公開質疑;一些地方,黨員因提正確意見建議遭受打擊報復;有些“不準”、“不許”的規定過于抽象,過于原則,缺乏操作性。建立操作性強、完備有效的制度體系和運作機制,確保黨員各項權利得到落實,黨員民主權利不受侵犯,顯得尤為緊迫和重要。
二是黨內選舉形式多內容少。黨員的選舉權是最基本的民主權利。目前,有些地方的黨內選舉不能充分體現選舉人意志,選舉形式多樣內容卻很單調。如在“兩推一選”鄉鎮黨委領導班子成員過程中,只有屬于國家公務人員系列的黨員才具有候選人提名資格,有相當一批優秀村黨支部書記因為身份差別而被排除在外。同時,有的黨組織不再明確規定候選人名單,但仍把提名人圈定在很小范圍內,形成“點人頭用干部”變相延續情況,使黨員的民主權利打了折扣,也一定程度地降低了選人用人公信度。
三是黨務公開方法多章法少。近年來,各地對黨務公開探索了不少方法,但對黨務公開到底要公開什么、如何公開等沒有明確規定。有的地方黨務公開隨意性較大,有的帶有個人意圖色彩,有的前半段公開后半段保密。中央提出的“建立和完善黨內情況通報制度、情況反映制度和重大決策意見征求制度”,是黨內基層民主的重要內容,也是黨務公開的有效途徑,但還需要一個規范的過程。比如,對通報對象、通報范圍、通報步驟的規范,對反映程序的規范,對重大決策征求意見的方法、步驟規范等。
四是黨內民主監督章法多辦法少?!饵h內監督條例》提出了一些監督辦法,如個人重大事項報告、述職述廉、經濟責任審計、誡勉談話、巡視和派駐等,但操作起來卻很困難,成效也不很明顯。有的強調了階段監督卻忽視了日常監督、強調了結果監督卻忽視了過程監督、強調了事后監督忽視了事前監督,如結合年度工作總結、民主述職評議加強黨內民主監督固然重要,但這種一次性或階段性的民主監督還遠遠不夠,還需要探索黨內民主監督的經?;绞?。有的沒有把黨內監督與人大監督、政協監督、司法監督、群眾監督等有機結合起來,這方面仍然任重道遠。
五是黨代表大會常任制任務多力量少。一些黨代會常任制試點工作已形成了初步工作思路,提供了很多經驗,但也提出了一些問題供我們思考,需要共同尋找出路。如黨代表大會常任制要不要和如何設置工作機構?黨代會常設工作機構與黨委會工作職能部門是什么關系,如何做到力量整合?黨代表如何真正參與黨內重大問題的決策、如何有效發揮監督作用?黨代表大會如何避免與人大、政協會重復形成“文山會?!??必須以合理構建黨內相關體制為基礎,認真思考責任機制和力量整合機制。
二、對黨內基層民主建設幾個問題的原因分析
黨員方面:主體意識缺失,對民主漠然處置。要求民主,在民主的基礎上表達自己的意見,行使參與黨內事務的權利,是黨員的基本價值追求。當前,受體制和制度的影響,黨員的民主要求仍然較弱化。尤其是在黨組織和主要負責人掌控利益分配權的格局下,黨員維護民主權利、監督領導者,往往有自身利益和安全的顧慮,在維護個體利益和要求民主難以兼顧的取舍中,不得不偏向前者。
基層黨組織方面:信心不足,對民主心存疑慮。黨內民主的推進最終要靠基層黨組織實施。在民主趨勢面前,要取得廣大黨員的支持,必須以民主推進者的形象展示給黨員。目前基層黨組織還沒有在民主環境下掌控局面、推進工作的有效方法,還離不開傳統的權力后盾,因此有強烈的集權情結。同時,也不排除一些基層黨組織負責人懷有發展民主會削弱他們的權力和觸動他們利益的顧慮。
上級黨組織方面:制度滯后,對民主謹慎處之。在民主集中制下,基層要不要發展黨內民主,如何發展,何時加大力度,在相當大程度上要取決于上級黨組織。對民主內容、范圍等謹慎處之,相當部分處于試點范圍,有的對于擴大黨內民主的嘗試也因擔心缺乏黨內法規依據或不被上級認可而不愿冒“風險”。同時也有和基層黨組織負責人相似的維護自己權力和利益的需要。
三、對推進和發展黨內基層民主的幾點思考和建議
當前,推進和發展黨內基層民主,首先還是要通過建立健全黨內民主制度、完善黨內民主機制、規范黨內民主生活這三個帶有根本性和全局性的方面入手。
第一,要著力健全黨內基層民主制度。黨內民主制度不可能一蹴而就,它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當前,健全黨內基層民主制度的總體思路應該是:以切實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為基礎,以完善黨的代表大會制度和黨的委員會制度為重點,從改革體制機制入手,不斷健全黨內基層民主各項制度,從而實現黨內民主制度創新。它包括兩個層面:一是開發和激活現有制度功能,尤其是“懲戒”功能。二是進行制度創新,增加制度供給。要在充分肯定和尊重現有制度成果的基礎上,敢于和善于進行制度創新。比如,要以創新黨內選舉制度為根本,保障黨員選舉權落實,包括逐步擴大黨內直選范圍,適當擴大差額選舉比例,規范尊重和體現選舉人意志,積極探索“公推直選”、“兩推一選”等選舉方式,實現由黨員直選產生黨支部委員會,條件成熟地直接擴大到黨的基層委員會,組織候選人與選舉人見面,由候選人發表競選演說,由黨員群眾擇優選舉等。
第二,要不斷完善黨內基層民主機制。黨內民主既是一種制度,也是一種機制。完善黨內基層民主機制,其核心是要建立和完善黨員權利保障機制。黨章明確規定黨員享有八項權利,黨中央又頒布了《黨員權利保障條例》,但是黨員權利的顯現卻是不充分不完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根本的還是沒有形成一個科學、合理、配套的黨員權利保障機制。當前,要下大決心建立和完善黨員權利保障機制。如在全面推進黨務公開,保障黨員監督權上,可探索建立黨員代表旁聽制、黨內詢問和質詢制,制定相關的配套實施辦法,不斷擴大詢問、質詢的主體范圍,并為黨內詢問、質詢權的行使提供保障,提高黨內詢問和質詢制度的效力,有力地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
第三,要切實規范黨內基層民主生活。一是要規范支部民主生活。支部生活是黨員行使權利、參與或決定黨內事務、表達利益訴求、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進行思想交流的最基本的形式。黨章規定,每個黨員,不論職位高低,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當前規范黨內民主生活最重要、最緊迫的任務就是要樹立黨章權威,從制度和機制上確保黨員在黨內生活中的主體地位,營造講真話、講實話、講心里話的氛圍,鼓勵和引導黨員拿起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武器,使支部民主生活會真正成為黨員行使民主權利的平臺和載體。二是要規范黨委(黨組)民主生活。黨員領導干部既要參加規定的黨支部、黨小組的組織生活會,又要參加黨委(黨組)召開的民主生活會。當前,規范黨委(黨組)民主生活,要在理內權力授受關系基礎上,進而理順黨委內部成員間的關系,切實提高民主生活的質量。這是當前及今后發展黨內民主必須致力于解決的重要問題,因為它會對基層民主起示范和帶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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