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局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交流材料

時間:2022-01-06 09: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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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局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交流材料

一、從嚴抓好黨風、政風,確保社會穩定。

黨風政風與社會風氣密切相關、相互影響,而在這種影響中,黨風起著主導的作用。少數黨員干部的違法違紀,損害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影響了黨群干群關系和社會安定。反對腐敗,能夠解決發展中出現的矛盾和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引導群眾以合理合法的形式表達利益訴求,解決利益沖突,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的群眾工作,促進社會公平,增強干部群眾法治觀念,維護社會安定團結。

二、堅持“兩手抓”方針,把反腐敗斗爭同維護穩定和促進發展緊密結合。

要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始終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放在改革開放、經濟建設的進程中來認識和把握,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開展工作。堅持反腐敗任務的提出、政策的制定、工作的部署,都服從和服務于經濟建設;堅持把反腐敗同改革和建設重大措施的實施緊密結合起來,針對妨礙改革、發展、穩定的突出問題,及時制定對策;堅持“三個有利于”的根本標準,判斷是非,掌握政策;正確處理改革和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始終堅持為改革開放、發展經濟、保持穩定提供正確的方向。

三、健全法律法規,嚴密防范制度,加強執法監督。

要加快立法,完善對腐敗現象的監督制約和防范機制,筑起嚴密的懲治腐敗的黨紀國法防線。要加強刑事立法,明確貪污、賄賂等犯罪受刑事制裁的范圍,嚴懲經濟犯罪活動;要加強廉政立法,建立一套權力行使的自律他律和制約機制;要加強市場經濟立法,規范市場經濟主體的法律行為,建立公平競爭的市場體系。要健全預防性制度,進一步完善加強廉政建設的法律和行政規章,以及公職人員的道德和行為規范,從而保證執政黨和政府的廉潔和國家公職人員奉公守法。另外,還要加強黨的紀律檢查機關、行政監察機關和人民檢察院的執法監督。

四、要重點抓好領導干部、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和經濟管理部門的廉政建設,做到關口前移。

腐敗作為一種政治行為,其要害是公務人員濫用權力,因而要消滅腐敗,就必須強化對權力的監督制約。要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權力的制約機制,防止濫用權力、以權謀私。在政府機關實行執法責任制和評議考核等制度,保證政府機關依法行政。

五、堅持走群眾路線,實行群眾舉報和專門機關依法查處相結合。

群眾路線是黨的根本工作路線。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開展反腐敗斗爭,必須堅持群眾路線,形成強大的聲勢和威懾力量,保證反腐敗斗爭取得實效。

六、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

對腐敗問題既要采取有力的治標措施,又要在宏觀上研究制定解決腐敗問題的根本性措施,從治標入手,不斷加大治本的力度,進行綜合治理。當前,在治標上,要在完成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查處違法違紀案件、糾正不正之風等三項任務上下功夫。在治本上,要按照“加強教育、發展民主、健全法制、強化監督、創新體制”的思路開展工作。首先,要抓好教育。加強對黨員干部的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增強廣大黨員干部抵制資產階級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侵蝕的能力,筑牢思想政治防線,自覺做到拒腐防變。其次,要加強法制。健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法規制度體系,堅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筑起懲治腐敗的黨紀國法防線。再次,要強化監督。必須以改革和創新的精神,在實踐中探索并建立健全科學高效的監督制約機制,切實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解決好管權、管錢、管人等方面的突出問題,使腐敗分子無機可乘,從源頭上堵住以權謀私、權錢交易、買官賣官等腐敗行為。并在機制的建立健全中,要力求達到黨內監督、法律監督和社會監督的有機結合和相互作用。另外,要加快體制改革步伐。要轉換政府職能,精簡機構,下放權力,推進審批制度改革,規范政府行政行為,防止權錢交易;推進經濟管理體制改革。加快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財政、金融、投資體制和投資方式的改革,凈化經濟環境,逐步完善經濟運行機制,減少經濟運行中的腐敗現象;強化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加強和提高紀檢監察機關的地位,為反腐倡廉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