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服務局精心組織 確保創建實效

時間:2022-03-07 03: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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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貫徹落實省廳《關于開展創建充分就業社區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冀勞社辦[200]67號)的文件精神,在全市開展了創建"充分就業街道(社區)"和"充分轉移就業鄉鎮"活動,并把這一活動作為"十一五"期間做好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重要舉措,截止到現在全市已達到充分就業社區23個,充分就業社區內有能力和就業重要的下崗失業人員4320人,實現再就業3917人,就業率92.6%,為作好這項工作,我們的具體做法是:

一、認真組織落實行動

今年六月份我市向各縣、區(開發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下發了《開展創建"充分就業街道(社區)"和"充分轉移就業鄉鎮"活動的通知》(秦勞社就[2006]4號)。文件下發以后要求各縣、區一是搞好宣傳發動,統一思想,認識到位。開展創建活動要有實效。首先要求勞動保障戰線上的工作人員要統一思想,明確自身價值和工作職能,街道(鄉鎮)、社區勞動保障機構是勞動保障工作的基石,是推進城鄉勞動就業的重要服務平臺。開展"創建"活動是"十一五"期間做好再就業工作的重要舉措,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根本要求,是勞動保障部門踐行"三個代表"的具體體現。各基層勞動保障部門要充分認識此次活動的重要意義,把創建活動擺在今后一個時期就業工作的重要位置,作為關注民生、維護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大事來抓。二是制訂了創建標準及目標,社區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城鎮新成長勞動力登記失業率達90%;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率達到90%,"4050"人員再就業率達到90%。特困人員和"零就業"家庭走訪率達到100%,對有就業愿望且有就業能力的"零就業"家庭確保1人實現就業。每個社區每年至少扶持創辦1個就業實體,安置3人以上就業。鄉鎮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人員占勞動力總數的60%,輸出人數占勞動力總數的30%。三是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實效。要求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轄區創建充分就業街道(鄉鎮)社區的實施方案,結合勞動保障機構達標活動,一并推進實施。在完成機構達標的同時,促進創建目標的實現,加強目標考核,將創建目標納入基層勞動保障機構就業再就業工作目標考核范圍。2006年的目標是充分就業街道3個,充分就業社區10個,充分就業鄉鎮2-3個。市局每年進行一次考核,公布當年"充分就業街道(鄉鎮)社區"名單,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宣傳,搞好信息反饋,加強經驗交流。各勞動保障所確定一名信息員按季度上報創建活動開展情況,及時總結好的經驗和做法推動工作開展。

二、在"六到位"的基礎上,實行"八統一"、"五確保",開展基層勞動保障機構達標評估

做好創建充分就業社區試點工作,加強社區勞動保障平臺的規范化、標準化建設是可靠的保證。按照市政府《關于街道(鄉鎮)和社區勞動保障機構建設達標工作的通知》(秦政辦[2004]211號),今年繼續按照街道(鄉鎮)社區平臺"八統一",即統一機構名稱、人員配備標準、辦公場地、工作職責、管理制度、建立臺帳、部署工作、考核獎懲的考核標準,對全市的街道(鄉鎮)、社區勞動保障平臺進行達標評估。通過對全市街道(鄉鎮)、社區勞動保障機構的評估實現"五確保"的建設目標,即確保有人干事、確保有場地辦事、確保心中有事、確保循章理事、確保多做好事。青龍縣就業局下大力氣抓好基層勞動保障平臺建設全部達標創優,并加強管理對各基層勞動保障平臺制訂16項考核標準,采取獎優罰劣末尾淘汰的形式,激勵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到目前為止,我市的139個基層勞動保障機構全部達標。

三、制定措施確保實效

(一)健全基層勞動力資源信息庫。各街道、社區和鄉鎮要全面準確掌握本轄區勞動力資源狀況,對有就業能力和就業愿望的勞動力登記造冊,建立詳實的勞動力資源數據庫。街道、社區分類建立失業人員、"4050"人員、就業困難群體、城鎮新增加勞動力等臺帳,鄉鎮建立農村勞動力需就業轉移人員臺帳,實施動態管理和針對性服務。加快勞動力資源管理信息網絡建設,200年完成全市聯網工作,實現全市資源共享。

(二)延伸勞動力市場綜合服務功能。按照專業化、制度化和社會化要求,街道(社區)、鄉鎮勞動保障機構做好求職登記、職業指導、職業介紹、推薦培訓、鑒定申報和社會保險關系接續等"一站式"服務。建立轄區"待業人員信息庫"、"失業人員信息庫"和"崗位信息庫",每月至少開辦一次職業指導講座,舉辦2次勞動力供求洽談會;鄉鎮重點建立"農村勞動力資源庫"和"外埠用工信息庫",做好勞務輸出信息咨詢、報名登記、技能培訓、輸出組織和維護權益等項工作。突出搞好失地農民的就業服務工作。

(三)落實好促進就業扶持政策。各基層勞動保障機構利用自辦簡報、宣傳欄、宣傳冊、信息會等多種方式,大力宣傳促進就業各項扶持政策,做到轄區群眾家喻戶曉。街道、社區勞動保障機構協助市和縣區勞動保障部門落實就業和再就業優惠政策,積極扶持轄區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或組織起來創辦經濟實體,協調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認真做好下崗失業人員和農民返鄉創業小額擔保貸款工作,協助辦理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手續,調查核實個人信用情況。探索建立信用社區模式,為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提供反擔保。對政策落實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反饋情況,確保問題得到及時解決。

(四)大力開發轄區就業崗位。各基層勞動保障機構圍繞本地經濟發展和轄區居民生活服務需要,編制本轄區《就業崗位開發規劃》,制定階段性目標任務和實施方案,并認真加以落實。街道、社區加強與轄區有關用人單位的聯系與合作,建立比較穩固的就業渠道。大力開發社區公益性崗位,由市政府投資建設秦皇島市再就業孵化基地,通過培育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變過去的生活救助為崗位救助,由輸血變為造血,為下崗失業人員及就業困難家庭成員提供4000個就業崗位。鄉鎮勞動保障機構結合本地經濟發展特點和優勢,廣泛收集本地區產業信息、創業信息和外埠用工信息,滿足農村勞動力就近從事二、三產業和勞務輸出需求。

(五)搞好城鄉勞動力技能培訓。各基層勞動保障機構積極聯合轄區各類培訓機構,為轄區就業困難人員提供技能培訓,街道、鄉鎮每季度至少舉辦兩次技能培訓班,每年至少為轄區失業人員提供兩次職業培訓信息。有條件的街道、鄉鎮專門開辦培訓場所,聘請有資質的教師,常年開展各類實用技能培訓。鄉鎮勞動保障機構結合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根據農民就業愿望和勞動力市場需求,組織轄區農村勞動力集中參加農業科技培訓、創業培訓和技能培訓,使他們至少掌握1-2門實用技能,并提供培訓后就業服務和崗位信息。

(六)積極開展困難群體就業援助。各基層勞動保障機構全面掌握轄區就業困難人員家庭情況,針對不同人員開展就業援助。對有就業能力和再就業要求的失業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推薦合適的就業崗位。對推薦安排就業的人員,定期進行跟蹤回訪,掌握就業動態。對上崗后又失業的人員,及時提供新的就業機會,幫助其實現穩定就業。當年轄區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率達到90%以上。

(七)完善基層服務監督管理制度。各基層勞動保障機構進一步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將工作和服務制度上墻公示,增強工作透明度。建立民主評議制度、舉辦投訴制度,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和咨詢,做到方式得當、程序規范、耐心細致、服務熱情,轄區沒有因就業問題出現群體性上訪事件或其他影響社會穩定的事情,群眾投訴率為零。各縣區經常對基層勞動保障機構進行監督檢查,市勞動保障部門不定期組織人員基層服務情況進行抽查或暗訪。

(八)認真做好其他方面工作。較好地完成當地政府和上級勞動保障部門布置的就業工作和任務;做好就業統計工作,臺帳清楚、數字準確,按時上報統計報表和工作情況;搞好基層就業工作調查研究,為上級領導決策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