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費改革后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面臨的問題及對策
時間:2022-05-04 07: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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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稅費改革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繼土地革命、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后的又一項重大改革,堪稱“中國農村的第三次革命”。經過這次改革在很大程度上規范了農村分配制度,減輕了農民負擔,加快了基層政府職能的轉變,密切了黨群關系,有力地促進了農村的穩定和發展,對從根本上推動解決“三農”問題,加快農村全面小康建設步伐,以及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都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一、農村稅費改革對加強和改進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提出了新的考驗
從表面情況看,稅費改革后對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影響,直接原因是鄉村收入明顯減少,但從深層次分析,主要還是農村經濟薄弱,具體表現為“四難”:
1、機構難運轉。農村稅費改革的出發點就是要從根本上治理對農民的亂收費,切實減輕農民負擔,金塔縣通過農村稅費改革,大口徑減負率42%,人均減負85.6元。但伴隨著農民負擔的減輕,鄉村兩級財力大幅度減少,機構運轉更加困難。表現在:㈠鄉鎮財政赤字問題。止200年底,鄉鎮財政赤字累計總額高達380萬元,稅改后,縣財政負擔加重,無力支持鄉鎮財政,此項缺口無法彌補。㈡鄉村財力更加困難。改革前,鄉鎮財政供養人員及基本公用經費支出占財政的比重為107%,已是赤字運營,職工工資都無力保證。
2、隊伍難穩定。一是得失不相稱,心理難平衡。稅費改革后,為了彌補收入上的減少,各地相繼采取合村并組,精簡干部以減少支出,金塔縣就精減鄉鎮干部52人,精減20%,站所事業編制精簡22%,這就使得基層組織人少事多的矛盾更加突出。二是工資難兌現,收入無保障。稅費改革后,由于鄉村兩級財力的大幅度減少,基層干部的工資就成了問題。三是激勵手段,后顧之憂難解決,現在普遍反映基層干部“勞多、酬少、前無出路、后無退路”。四是大部分基層干部從催稅催款事務中解脫出來,又陷入協稅矛盾中,干群關系難和諧。
3、實事難興辦。稅遇改革后村級財力下降,“無錢辦事”的問題日益突出。改革后村級集體收入降低,在村級現有的財力下既要?!俺燥垺保忠€債務,還要辦實事,這使得基層干部感到很為難。再加上“一事一議”操作起來困難重重,村民會議召集難,議而不議,統一難,資金籌集難?!耙皇乱蛔h”資金按上限15元/人/年計算,金塔縣最大的鄉金塔鄉有人口17,739人,“一事一議”資金一年累積不過206,085元,平攤在每個村上只有19,000元,只能滿足村級公益事業的急需,難以進行大規?;A設施的建設,為眾群辦實事。
4、地位難鞏固。表現在:㈠農村黨建工作經費緊缺,黨建工作萎縮,黨組織喪失活力。稅費改革后,由于收入減少和財權上交,農村基層組織經費有上級劃撥,在有限的辦公經費面前、鄉鎮往往確?!坝布边\轉,即公共行政性支出,壓縮甚至凍結“軟件”支出,即黨建辦公經費支出,嚴重制約了黨建工作正常開展。㈡由于經費短缺,黨員干部培訓教育不夠、素質下降,影響農村發展和穩定。㈢黨支部活動難開展,黨組織缺乏凝聚力。稅費改革后,每個村只能維持村組干部工資、五保戶供養、辦公經費等公共行政性項目支出,村級辦公經費緊缺,黨支部沒有足夠的組織活動經費,出現了開展黨建工作熱情不夠、精力不夠、活動開展不夠等問題。
二、適應農村稅費改革的要求加強和改進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對策
稅費改革使得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原有的困難和矛盾更凸顯出來,構成了對農村基層組織的生存威脅。我們以為造成這“四難”的癥結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農村經濟發展不夠。二是基層組織和基層干部的職能定位不準。三是改革的跟進措施不配套。今后我們要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就必須針對以上癥結,在以下三個方面大做文章。
第一,必須突出加快發展這個主題。解決好“三農”問題,不僅要通過稅費改革減負增收,更重要的要通過加快發展致富。只有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只有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壯大了,農村和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中的問題才能迎刃而解。發展農村經濟要有正確的思路。首先,要樹立發展市場農業的意識。堅持以市場為導向,進行結構調整,力爭把區域調特、產業調專、規模調大、品種調優、機構調活、效益調高,走農業產業化、集約化發展的路子。其次要發揮區域特色。要結合各地實際,充分挖掘自身優勢,揚長避短,趨利避害,因地制宜,形成一村一品,一鄉一業的地方特色。近幾年來,金塔縣已經形成“一紅”(醬用番茄)、“二白”(棉花、羊)、“三黑”(煤銅鐵)等富有特色的產業。第三必須依托科技強后勁,發展農村經濟也要朝著高科技含量方向發展,堅持積極引進先進技術、引進專家型人才、走科技興農、科技興企的道路。第四必須在富群眾的同時富集體。在鼓勵、帶領群眾致富的同時,基層黨組織必須考慮和抓好村級集體經濟的發展,只有集體有了積累,為群眾辦實事、好事才真正有基礎,也才能真正落到實處。
第二,要抓住領導班子建設這個關鍵。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能不能抓好,關鍵在領導班子。因此我們必須按照《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的規定,明晰鄉鎮黨政之間、村“兩委”之間的職責權限,使他們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必須把抓班子、帶隊伍作為第一職責,切實解決好稅費改革后基層干部難選、難當、難留的“三難”問題。一是要健全選拔機制,解決好農村基層干部“難選”問題。在基層干部的選拔任用上要大膽進行改革,通過全面推行村支部“兩推一選”的辦法,選拔懂經營、善管理、文化程度高、整體素質好、工作能力強、適應市場農業發展的農村經濟帶頭人進村級班子。二是完善教育培訓機制,解決好農村基層干部“難當”的問題。主觀上要通過理順關系、發展經濟、創優環境來逐步加以解決。在客觀方面要利用各級黨校陣地和其他培訓渠道,提高其整體素質。三是要建立激勵約束機制,解決好農村基層干部的“難留”問題。以“事業留人、感情留人、適當的待遇留人”。
第三要夯實配套改革這個基礎。一是要以這次稅費改革為契機,加強鄉鎮機構改革的步伐,大力精簡人員,特別是要加快鄉鎮“七站八所”的改革,形成一個高效、精簡的基層機構,減輕鄉財政負擔,節約資金,為群眾興辦實事。二是要大力化解村級債務。徹底斬斷債權債務,合理利用國家對農村鄉鎮的稅收返還和專項補貼,徹底解決農村稅費改革中存在的問題。三是要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不斷提高農村基層干部群眾的民主素質,切實強化其責任意識、發展意識、服務意識、奉獻意識和法制意識。堅持實行“一事一議”,促進決策的科學化、規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