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建立可持續消費模式的途徑
時間:2022-07-23 05: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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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消費,是指符合人的身心健康和全面發展要求、能夠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消費觀念、消費方式、消費結構和消費行為。我國的國情以及經濟社會發展的實踐決定了我們必須致力于節約型社會建設,而建立可持續消費模式作為完善節約型社會消費體系的重要內容,是建設節約型社會的基本途徑之一。
樹立科學消費觀念是建立可持續消費模式的基礎。建立可持續消費模式,需要在全社會大力倡導適度消費、公平消費、綠色消費和理性消費。適度消費有兩方面的具體要求:一方面,應把人類消費需求的水平控制在生態環境的承載能力之內。資源及環境的承載能力盡管會隨著科技進步不斷增強,但并不是無限的。因此,人類對資源需求的水平必須控制在生態環境的承載能力之內。另一方面,應堅持以人的需要為出發點,以人的健康生存為目標,逐步減少對人類健康生存無益甚至有害的消費。公平消費包括代內公平消費與代際公平消費。代內公平消費是指任何國家、地區和個人的消費不能以損害別的國家、地區和他人為代價。代際公平消費是指當代人應自覺擔當起不同代際合理分配與消費資源的責任。在資源的代際分配與消費中,后代人只能接受前人遺留下來的資源環境。對于不可再生的資源來說,當代人使用得越多,后代人可用的就越少。因此,當代人應自覺肩負起在不同代際之間合理分配與消費資源的責任。綠色消費是以節約利用自然資源和減少環境污染為基本特征的適度、健康消費。隨著人們對生活質量的要求日益提高,綠色消費的觀念開始滲透在人們的日常消費行為中。應及時抓住綠色消費需求帶來的巨大市場機會,加快推動綠色消費。
完善政府綠色采購制度是建立可持續消費模式的突破口。鼓勵和支持政府實施綠色采購,充分發揮其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建立可持續消費模式的一個重要突破口。為此,一是加大培訓力度。對政府工作人員特別是采購人員進行教育培訓,引導和幫助他們提高綠色采購意識、掌握綠色采購知識。通過發揮政府綠色采購的帶動作用,促進全社會可持續消費模式的形成。二是建立保障機制。將環境標志產品作為制定綠色采購產品標準和指南的依據。同時,及時公開政府綠色采購信息,增加政府綠色采購的透明度;建立綠色采購信息網絡,為采購方和供應商提供方便,提高政府綠色采購的效率。三是完善監督機制。完善人大對政府采購的監督,在監督中增加有關綠色采購的內容。新聞媒體應通過報道典型事例、曝光不良行為,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鼓勵綠色采購。
制定相關法律法規是建立可持續消費模式的保障。目前,我國在建立可持續消費模式方面還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保障。鑒此,首先應抓緊制定與消費相關的法律法規。比如,在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過程中,注重建立和推廣可持續消費模式;在稅收征收管理法中,增加不可持續消費稅的征收規定,制定可持續消費的稅收減免制度。同時,還可以制定可持續消費指標體系,確定和頒布具有約束力的可持續消費標準和指標。其次應完善政府采購法。關于政府綠色采購,政府采購法中已有原則性規定。應進一步制定符合我國國情的政府綠色采購實施辦法,為政府綠色采購提供依據、準則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