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制度改革經驗交流

時間:2022-09-30 11: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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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制度改革經驗交流

干部制度的改革是動態的過程,在加大改革的民主化科學化的同時,又會出現一些新的問題,這些問題帶有新形勢下的新特點,需要引起關注。

這里所說的“干部”主要指黨政干部。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發展,干部制度改革逐步深入。黨的十七大進一步提出“不斷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著力造就高素質干部隊伍和人才隊伍”。改革的總趨向是加大群眾的參與度,使干部的選拔任用更加民主、科學。在實踐中,近些年來涌現出一些具有民主元素的具體制度和做法,如擴大了基層民主選舉范圍、公推直選、民意測驗、民主公開競聘、全委會或常委會票決制、任前公示等等,使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前任命制或變相任命制為主體的干部選拔任用制度得到較大改變,多種形式的選拔任用方式同時并存,干部隊伍整體素質不斷提高,結構不斷改善,呈現出干部制度改革的成效。

但是,干部制度的改革是動態的過程,在加大改革的民主化科學化的同時,又會出現一些新的問題,這些問題帶有新形勢下的新特點,需要引起關注??陀^地分析問題,是搞好改革的起點。

當前干部人事制度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干部”本身是很寬泛的概念,對不同類型的干部需要有不同的改革方案。

比如,選舉制干部與任命制干部需要確定邊界,如果該選的不選,該任命的選舉,就易于產生混亂。一般說來,在代表大會和委員會制機構中,政務類干部需要選舉,而職能部門專業性技術性較強崗位不需要選舉。但在現實中,搞混了二者邊界的例證屢見不鮮。如果搞混了邊界,該選的不選,該任命的反而選舉,其結果是否理想就受到較多因素制約。特別是在職能部門的“內部人選舉”中,選舉結果往往取決于單位內部風氣、領導者素質、內部利益糾葛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

二是“一把手”在用人問題上依然權力過大。

雖然現在實行了常委會或全委會“票決制”,在某些方面、某種程度上限制了“一把手”的權力,但在實際生活中,“一把手”仍可在多個環節起到重要的影響作用,比如,可以通過“個別醞釀”以及事實上存在的“引導”權發揮重要作用。因此,現實生活中才會出現所謂“一把手獨占用人權”的話語。

三是潛規則干擾正式制度。

在正式的文字制度下,還通行著大量的潛規則,直接或間接地影響著干部的選拔任用。比如,“民意測驗”本是反映群眾意志的方式,但是,領導者可以通過下屬部門或工作人員去“做工作”,即按照領導事先定好的調子在群眾中間接或直接暗示應該投誰的票。有的單位經過做工作“民意”結果符合領導意志時,還會自我表揚說“我們領導班子的意見和群眾意見完全一致!”在反思某些“邊腐敗邊升遷的”案例時,我們可以看到這樣的現象:制度規定的所有程序都走了一遍,卻發現不了被選拔者存在的問題,歸根結底,是潛規則沖擊正式規則,而最終體現的還是“一把手”意志。

四是存在重選拔、重使用、輕管理的現象。

對選拔工作很重視,但一旦任職后,對一般干部易于管理,而對最需要嚴格管理、擔負重要職務的領導反而成為管理鏈條的薄弱環節。這與擔任重要職務的領導者手中權力有關,是體制性問題,也是為什么監督難以發揮更大作用的重要原因之一。

五是對“黨管干部”的內涵需要有新的理解。

在一些需要真正民選的職位上,如果認為組織推薦的干部沒有選上就是“黨管干部”失控,改革就無法真正向著進一步體現群眾意志的方向進展。這里,一是要反思為什么組織推薦的人沒選上;二是要看選上的人是否優秀;三是民主的特點之一就是選舉結果有時帶有不確定性,但是在常態的政治生活中,雖然真正優秀的人不一定能夠選上,但有劣跡的人、品質不好的人、在群眾中臭名昭著的人選不上的概率更大,這種結局是對其不確定性的補償。

六是有時干部考核考查失真。

對干部的考核考查是必要的,但在考核考查中有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方面在現行組織生活不健全的情況下,單位內部人對于某些領導的真實問題不敢說,惟恐會泄露出去遭到打擊報復;另一方面參與考核考查的人員,與被考核考查對象有千絲萬縷的關系,能否說真話并不是確定的。因此,有時會出現某些干部犯了錯誤依然得到提拔的現象。

七是干部選拔任用本應是根據工作需要、崗位特點和干部特長等多方面因素綜合考量的結果,但現實中有時會出現不是依據工作需要和干部的特長進行選拔,而是“人事安排”的現象。

既是“人事安排”,就往往出于某某任職時間夠長了,該提拔了;某某快退了,該安排了等因素考量,至于是否勝任新的崗位,甚至是與原來工作性質截然不同的工作崗位,則處于次要的考量地位。

八是搭配性組建領導班子。

一個領導班子究竟由什么人組成,是一個科學性問題,也是一個民主問題。當前有些地方為了完成規定的性別年齡比例,不得已而求次之,導致進入領導班子的人未必是最合適的人選,甚至導致班子內部不和諧。另外,筆者在某地鄉鎮調研時發現,由于過于強調38歲以后不能進入鄉鎮領導班子,導致過了提拔線的一般鄉鎮干部缺少工作積極性。

九是對干部的培育應是終身的,但終身教育、培訓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響,特別是重要崗位上的領導,往往難以抽身參加繼續教育與培訓,這就需要有更靈活更適應的方式。

這些問題都是改革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只能以改革的方式解決。黨的十七大對此做出一系列規定,比如,強調堅持黨管干部;改革黨內選舉制度,改進候選人提名制度和選舉方式;推廣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由黨員和群眾推薦與上級黨組織推薦相結合的辦法,逐步擴大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直接選舉范圍;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形成干部選拔任用科學機制;提出擴大干部工作民主,增強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的科學性和真實性;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監督等等。這些都有很強的針對性,符合當前的實際情況,為進一步改革干部制度提出了基本思路?!?/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