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管理用人權問題思考
時間:2022-10-21 06: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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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政權在我國行政管理體系中有著承上啟下的特殊地位,縣委書記在縣級政權的領導班子和全局工作中處在核心和龍頭的位置上,起著關鍵作用,負有全面責任??h委書記在后備干部管理使用上的用人權主要指對縣級黨政班子副職人選、縣直各局委辦正職人選、各鄉鎮黨政“一把手”正職人選以及相關副職人選的牽頭抓總權、提名推薦權、決策權和監督權。縣委書記能否正確行使用人權,選準用好后備干部,對建設高素質的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加快縣域經濟社會發展都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規范監督縣委書記在后備干部管理使用上的用人權,必須充分確保同級的平等權,積極發揮下級的參與權,有效保障群眾的評議權。
一、充分確保同級的平等權,不搞“獨斷專行”
縣委常委會在集體討論后備干部任用時,書記和班子其他成員之間是平等的關系,每個成員都只有一票的權利。作為黨政一把手,一定要帶頭尊重班子成員內部的平等權,讓班子的每個成員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實現班子成員一人一票,人人平等。如何確保和維護同級的平等權,作為縣委書記必須要做到“三個堅持”。
第一,要堅持“先人后己”。在縣管干部的人事問題上,縣委書記往往具有很大的決定權和支配權,其意見會直接左右著班子其他成員的意見。如果先入為主,搶先表態,就會堵塞他人言路,難以保證班子其他成員的平等權。因此,在后備干部管理使用的用權問題上,縣委書記一定要充分發揮班子成員在選人用人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具體要做到“三個不”。一是不搞“欽點”。在提名任用后備干部時,要切實尊重基層和組織部門民主推薦的意見,不“欽點”,不暗示。二是不?!鞍缘馈?。在書記辦公會上,不搞“長官意志”,不把個人意見強加于人,而要充分聽取各位副書記的意見。三是不先“定調”。在常委會討論任用后備干部時,要做會議主持人而不要做會議主講人,要積極鼓勵和發動各位常委說真話、講實情,讓班子成員充分發表意見,而不要先表態定調,或強行打斷話頭,搞個人說了算,要真正形成一種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紀律又有自由、既有統一意志又有心情舒暢的生動活潑的選人用人氛圍。
第二,要堅持內部監督。常委班子成員彼此熟悉,對“一把手”的選人用人情況了解最清、感受最深,實施監督也會最直接、最有效。因此,要增強對縣委書記用人權監督的整體效能,就必須強化班子內部監督。首先要牢固樹立“受監督”意識。作為書記,要把班子成員對其用人權的監督看成是一種對黨的事業負責、對人民負責、對自己負責的政治行為,樹立監督是愛護、是保護、是幫助的思想理念,強化接受監督的自覺性。其次要大力營造監督氛圍。對于班子成員的監督,要正確對待;對來自不同的聲音,要勇于納諫,努力創造班子成員敢于對書記進行監督、積極參與監督的寬松環境。再次要務求監督實效。對于班子成員的不同意見,要聽得進、認真查、敢于改,見諸行動,努力把班子成員的有效監督轉化為規范自己選人用人行為的約束力。
第三,要堅持健全機制。要確保班子成員在后備干部管理使用上的平等權利,必須要建立健全一套科學的切合實際的制度規章,使同級監督有章可循,有規可據。在確定和選用后備干部的各個環節上,要以健全民主集中制為重點,完善常委會議事規則,建立“一把手”推薦責任制、常委會討論干部任免書記末位表態制和書記選人用人失察失誤追究制,不斷完善選人用人的決策責任制度,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決策的透明度,擴大班子成員的參與度,明確和落實縣委書記和班子其他成員在后備干部管理使用問題上的權利和責任,使縣委書記的用人權力在完備的制度中合理運作。
二、積極發揮下級的參與權,防止“帶病提職”
選賢任能,重在識人;只有知人,才能善任。在后備干部的管理使用上,縣委書記考慮更多的是宏觀問題,而下級考慮的則是微觀問題和具體問題,如對某個人選情況的了解和掌握。因此,只有上下聯動,才能把后備干部選準用好,要努力確保讓組織部門確定的80%-90%的后備干部進入縣委書記的用人視野。從這個意義上說,下級參與后備干部的選拔任用是解決“由少數人選人,在少數人中選人”問題的有效手段,是防止干部“帶病提職”、“帶病上崗”的重要舉措,是規范縣委書記選人用人行為的可靠保證。要通過抓好“三個擴大”,積極發揮好下級的參與權。
第一,要擴大推薦范圍。培養和選拔德才兼備的后備干部隊伍是一項帶有根本性和全局性的戰略任務,后備干部推薦是干部選任工作中的第一個關口,也是縣委書記行使用人權的前提環節。新形勢和新任務要求我們必須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大力改進后備干部產生的方法,在具體操作中,要注重搭建“三個平臺”。一是常設機構平臺。這個平臺就是組織部門。要通過采取單位推薦、考核推薦、談話推薦、領導干部署名推薦和個人自薦等形式,不斷拓寬推薦渠道,使優秀人才得以早發現、早培養,早上崗、早成才。二是基層收集平臺。這個平臺就是各基層黨(工)委。要積極開設群眾舉薦后備干部的“直通車”,使基層黨組織成為發現和吸納各種人才的“第一站臺”。讓那些想干事、肯干事、會干事、干成事的人有為有位。三是信息傳輸平臺。要通過設立組織部長信箱,開通后備干部舉薦熱線和郵箱,日常受理黨員、干部、群眾和單位向組織部門的舉薦以及個人自薦。要通過搭建三個平臺,切實把推薦權、選擇權交給部門單位,交給黨員、干部和群眾,從而達到廣開視野、多中選好、好中選優、優中選特、使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目的。
第二,要擴大考察范圍??h委書記在后備干部的選拔任用上必須緊緊抓住考察這個關鍵環節,充分發揮組織部門考察了解后備干部的主渠道作用,以便更好地知人識人用人??刹扇∫韵氯N考察方式。一是多維考察。既要注意傾聽黨內同志的意見,又要注意傾聽黨外人士的意見;既要了解正面的意見,也要了解反面的看法;既要聽上級機關和干部的,也要聽基層單位和群眾的。二是延伸考察。要改變由過去只注重考察后備干部的工作圈,為延伸考察后備干部的生活圈和社交圈。既重視后備干部的“八小時以內”,也不忽視其“八小時以外”;既看“臺前”,又看“幕后”,讓考察了解后備干部的范圍更寬、更廣。三是跟蹤考察。跟蹤考察管理是掌握后備干部現實表現的必要手段,要結合換屆、年終考核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以及平時工作督查,同步考察后備干部,跟蹤了解后備干部的思想、工作等情況,聽取基層干部群眾的意見,定期作出鑒定,建立評價檔案。
第三,要擴大醞釀范圍。醞釀是干部任用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程序。必須注意做好以下三個方面的醞釀。一是用人單位醞釀。用人單位向上級組織部門推薦后備干部人選時,要進行充分醞釀,讓干部職工充分發表意見,真正把思想表現好、想干事、會干事、干成事的人推薦上去。二是組織部門醞釀。在確定后備干部人選和領導職位缺額需提出推薦人選以及對確定的人選是否進行考察、是否可以上會等環節,都必須召開部長辦公會議進行充分討論。同時,干部監督部門要認真審核擬任干部是否具備《條例》規定的條件,是否有群眾舉報問題等。三是列席人員參會醞釀。在常委會討論任免干部時,要邀請縣人大、政協主要領導列席會議,必要時也可邀請擬提拔的后備干部所在單位領導及用人單位領導參會醞釀,努力擴大醞釀面,提高選用干部的準確性。
三、有效保障群眾的評議權,提升用權質量
縣委書記在后備干部管理使用上的用權是否公道正派,群眾看得最清楚,也最有發言權。因此,在堅持黨委及組織部門作為基本評價主體的同時,一定要充分發揮群眾的監督評議作用,堅持在群眾的監督評議之下進行“陽光作業”,以確??h委書記在行使用人權上不偏向、不逾規。具體來說,要做到“三個讓”。
第一,要讓群眾知真情。知情是監督評議的前提。只有知情,才能監督;只有知情,才能評判。要讓群眾知曉“五情”。一是知政策之“情”,要讓群眾對黨和國家制訂頒布的關于干部人事制度的重大方針政策和法律規范等有所知曉。二是知選任之“情”,要讓群眾對本縣后備干部的選拔條件、選拔范圍、選拔辦法、任職資格等干部人事工作有所知曉。三是知參與之“情”,要讓群眾對如何參與后備干部選拔任用的方法、途徑、程序等有所知曉。四是知選擇之“情”,要讓群眾對后備干部選擇的方法、途徑以及選擇對象的基本情況等有所知曉。五是知監督之“情”,要讓群眾對所要監督的對象、內容、方法等有所知曉。
第二,要讓群眾說真話。群眾對縣委書記選人用人的表現看在眼里、記在心上,對任職干部的表現也心中有數,心知肚明,無論是贊成或反對,都有話想講、有話想說。因此,縣委書記要廣開言路,大開說話之門,確保群眾有充分的話語權,暢通群眾評議的“綠色通道”,一是要請群眾上門說。要通過在組織部門推行“有事請到部里說”的開門說事制度,積極為群眾提供“說話”的場所和機會。二是要下去聽群眾說。要通過定期開展黨政領導干部下訪和組工干部下訪等活動,聽取群眾對干部選用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三是要讓群眾方便說。對縣委書記在后備干部管理使用上的用人行為,有些話群眾是不敢當面說的,但現代傳媒為群眾提供了敢于說話的方便,因此,要充分利用縣委書記信箱、手機短信、網上郵件等載體和手段,為群眾提供敢說、肯說、真說的渠道,讓群眾自主、真實地表達自己的看法。
第三,要讓群眾報真相。在后備干部選拔任用問題上,群眾如實反映問題是對縣委書記正確行使用人權的極大支持。作為縣委書記,凡是來自群眾反映的情況,都要高度重視,認真對待,以妥善處理群眾反映問題的實際成效,贏得群眾愿意報真相、敢于報真相的行動。一是要重視查處。對群眾有關干部工作的來信來訪和舉報,尤其是對群眾反映的重大敏感問題,都要認真查處,確定具體的責任人,明確辦結時限,做到事事有著落。二是要重視反饋。對群眾反映的選人用人問題,無論情況是否屬實,都要認真核查,并將情況及時反饋給舉報人,做到件件有回音。三是要重視維權。要切實保障和維護群眾的舉報權利,嚴厲懲處對舉報人進行報復或傷害的行為。
科學規范和有效監督縣委書記用人行為是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選人用人質量、促進縣域經濟提速快跑的重要保障。在后備干部的管理使用上,我們只有通過強有力的制度和措施來規范和監督縣委書記的用人權,充分發揮好縣委書記的主體作用,才能為干部隊伍建設蓄積“能源”,儲備人才,才能打造出一支求真務實、廉潔高效、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黨政領導干部隊伍,為落實好科學的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奠定堅實的組織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