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老人員管理思考

時間:2022-10-26 06: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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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老人員管理思考

一是嚴格細化責任與義務,端正思想認識。根據“三老人員的特性,進一步細化明確他們在日常學習、生活、工作中的思想政治覺悟、黨性原則、參政議政、發揮傳、幫、帶作用,維護穩定、遵紀守法等責任義務,杜絕了“到了年齡就享受待遇,不盡責任與義務”的思想及個別人倚老賣老、有規不循,有章不依的局面。

二是嚴格屆定評議等次,完善評價體系,。對“三老”人員的評議定等分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次,同時為了便于操作對兩個等次予以嚴格界定:將能夠充分發揮余熱,身體力行地積極參與村上的公益事業,并為村上的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出謀劃策;能夠起到模范帶頭作用,黨性原則性強,積極宣傳、貫徹執行各級黨組織的決策、決定,在群眾中威望較高,維護團結,積極參與化解群眾糾紛,勇于同不良社會風氣作斗爭;在村上重大問題決策中立場堅定,作出積極貢獻的等確定為合格。將黨性和原則性不強,說話、辦事無組織、無原則,帶頭滋事、鬧事,無理上訪及煽動群眾鬧事、滋事上訪的;不遵紀守法,參與及傳播邪教、非法組織活動的,參與賭博及封建迷信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理的;與組織思想不能保持一致,帶頭抗拒上級決策精神及造謠生事,煽動群眾抗拒鬧事的,不履行能夠履行的義務等情況經上級組織調查核實確定為不合格。

三、嚴格規范考核程序,激勵作用發揮。制定“三老”人員的考核細則,實行半年一考核審批,在考核前由“三老”人員自己先對照責任與義務,認真填寫“三老”人員評議表,經群眾及黨員評議后由村“兩委”班子定等后報鎮黨委審批,經鎮黨委核實后以書面形式予以通報核發“三老”人員待遇金。對評出的合格“三老”人員,鎮黨委在“七一”表彰會上進行通報表彰。對存在問題比較突出的“三老”人員,黨支部及時告誡,促其在一定期限內改正錯誤,并根據其出現問題的時間,上報鎮黨委,停發其當年上半年或下半年的待遇金。限期內不能改正的,“三老”人員在政治立場、黨性原則等方面出現問題,報上級組織建議取消“三老”人員資格。通過以上措施,激發“三老”人員充分發揮在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中參政議政、諫言獻策等重要作用,為農村各項事業的發展貢獻自己應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