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項維穩風險評議交流

時間:2022-09-22 10: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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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項維穩風險評議交流

各級黨委和政府做決策、出政策、搞改革、上項目的重要前置程序,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將此項制度納入維護社會穩定、實施源頭治理的系統工程,對有效預防和減少社會安全隱患,實現社會穩定工作標本兼治,必將產生積極的影響。當前,竹山縣正處于大建設、大移民、大發展的關鍵時期,重大項目建設多、征地拆遷多、政策調整多,只有認真貫徹落實才能真正為縣域經濟跨越式發展打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為此,筆者結合全縣實際,對竹山縣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的現狀及對策進行探討。

一、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推進的現狀

自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推進以來,竹山縣通過宣傳發動、組織學習、檢查督辦等有效形式,使此項工作已全面鋪開。縣委政府制定下發了《竹山縣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實施細則》,全縣有9個單位在重大事項實施之前進行了風險評估工作,有住房和建設局、交通局、移民局等15個單位已結合實際制定出臺了本單位本部門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實施細則。但從總體情況來看,此項工作推進的還不平衡,主要表現在:

一是重視不夠,思想認識不到位。絕大多數領導高度重視,對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但少數工作人員意識淡薄,認為評估工作只是形式主義、應付檢查的事。維穩、信訪等抓社會穩定工作的主管領導重視,但其他部門領導意識相對淡薄的現象還比較突出。少數基層領導對抓穩定工作認識不到位,工作中存在患得患失,工作缺乏系統性,重大事項實施過程中對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意識不強,不出問題就不抓、出了問題就亂抓的現象仍然存在致使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推進遲緩,很多重大事項該評估而未評估,存在諸多穩定隱患。

二是業務不精,操作程序不規范。由于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是一個新鮮的事物,各級領導、各單位及相關部門對其有個認識的過程,在具體的操作過程中,存在著業務不熟、業務不精的現象,想評估不知道怎么評估,要評估不知道怎么科學的評估。還存在著個別職能部門為了保證重大項目建設進度,在項目論證、審批、推進等環節存在瑕疵的情況下讓工程上馬,甚至采用“先上車、后買票”的方式,倉促上馬工程項目,事后又亡羊補牢式的象征性的進行評估。讓評估工作流于形式,而起不到維護社會穩定的目的。

三是化解不力,排查調處不經常。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通過后,在重大事項實施過程中,責任單位還要對重大事項推進過程中發生的各類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適時進行排查調處,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進行分析、研究,適時作出調整,提出應對舉措,一旦發生影響穩定的重大事件,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置,嚴防發生影響穩定的群體性事件。部分責任單位對重大事項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后,就認為萬事大吉了,不堅持對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矛盾和問題進行經常性的排查和化解,致使小問題積累成大矛盾,最后追究起來還美其名曰“我們是嚴格按照程序進行評估了的”,實際上嚴重違背了對重大事項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宗旨。

二、工作對策

一是加強宣傳,引起重視。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是一項全新的工作,新事物、新要求被接受需要一個過程。目前,各地各單位對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的知曉率不高,思想認識還未能達到一定高度,抓領導、領導抓的積極性、主動性不夠。要進一步加大對這項工作的宣傳督導力度,全面提高各地各部門對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增強落實此項工作的責任感。

二是攻克難點,追求實效。切實從源頭上預防、減少和消除社會穩定隱患,要想提高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水平。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就必須攻克公民參與決策的效率和評估結論的科學性這兩個難題。公民參與決策的過程中嚴防民主參與中的形式主義,解社情民意的過程中簡單的找幾個聽話的群眾或是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走走過場,不真正的走訪群眾、問卷調查、民意測評,像這樣既使形成了評估報告,也是本位主義的一紙空文,毫無參考價值;如何科學評估,需在評估組織工作、評估技術、評估方法上下功夫。要加強評估工作的領導和組織協調,黨委政府應肩負起組織者的責任,要建立強有力的評估專家隊伍,按評估內容要求,由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擔綱組成若干個專業評估小組,最后由綜合組匯集各小組的評估意見形成綜合評估意見,這種穩定風險評估報告才真實、科學、有參考價值。

三是明確責任,狠抓落實。根據“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評估”的原則,凡應進行評估的事項,有關決策的提出部門、政策的起草部門、項目的報建部門、改革的牽頭部門以及各鎮(街道)、其他責任部門,就是負責組織實施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責任主體。涉及到縣領導協調的重大事項,由縣分管領導協調組織實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或責成有關部門、單位牽頭實施評估;多部門職能交叉而難以界定評估責任主體的,由縣分管領導或維穩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牽頭部門和協助部門。屬于執法部門依法按程序受理的案件,由該執法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穩定風險評估;屬于事前已形成不穩定問題,政法部門事后介入或經協調介入的,穩控責任以屬地管理原則由鄉鎮(街道)為責任單位,政法部門予以配合。同時,要把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納入到各級黨政干部考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年度考核和一票否決實施細則之中,嚴格實行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責任倒查,對應評估而未評估、評估不科學、責任落實不到位等原因造成重大不穩定因素或群體性事件的堅決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努力促進風險評估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