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局精細管理經驗交流
時間:2022-03-07 10: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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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市治理局成立于年。6年來,在省、市領導的高度重視和縣委、縣縣政府的準確領導下,以科學發展觀為領導,有用運用“一二三四”辦法,迎難而上,扎實、有序、高效地發展各項工作,隊伍建設、法律理念、改革創新、部分聯動和長效機制獲得有用打破,特別是成功創立了“省級衛生縣城”、“省級文明縣城”和“楚天杯”,使鳴鳳城區情況獲得進一步改善,城市檔次獲得進一步提高,市民稱心度獲得進一步加強,為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供應了優越的情況支持。
堅持“一個理念”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和城市化歷程的逐步加速,構建和諧社會成為人民群眾一起的愿望。作為城管法律部分,在新期間被賦予了更高的要求,打造一支業務優良、政治過硬、規律嚴正的城管法律隊伍成為實際的需求。如何把親民、喜歡民、為民思想落實到詳細行動中去,做到剛性法律、柔性治理、以人本、和諧不變,就需求我們城管部分結實堅持“法制城管、精密城管、和諧城管”理念。
以法制城管為基本,堅持“依法行政,文明法律,嚴格法律”。增強“法制宣傳、準則建設和行政監督”的基本上,把文明法律與嚴格法律有機結合起來,有序推進治理與法律工作。
以精密城管為手段,細化城市治理空間,創新城市治理流程,把城市當家管,把工作當成本人的事,完成城市治理工作全方位掩蓋、全時段監管、高效能治理。
以和諧城管為目的,在發展城市治理與法律工作中,堅持“以人本”,打造“安靜和諧”的城市治理工作場面,堅持親民、喜歡民、為民的優越形象,構建人與城市的和諧、人與人的和諧以及部分間的和諧,促進整個社會生活的安寧祥和。
推進“兩個創新”
創新,是城市治理事業發展的“源動力”。為了推進城市治理工作新場面,不斷增強改革創新,研討新情勢,提高工作效率。
環衛功課,環衛處從1999年開端探究環衛功課市場化,2002年開端面向社會發包運營功課,2010年,打掃保潔、垃圾搜集由社會法人承包運營轉向公司化承包運營,運作更加標準。經過履行“以錢養事”的治理形式,依照“定員、定級、定量、定酬”四定的辦法,明確工作、增強審核,保證城區衛生“一盤棋”,標準“一桿尺”,基本做到“平常與檢查一個樣,節假期與平常一個樣,白晝與夜晚一個樣”,為優越城市情況奠基了基本。
綠化管護,城區開放式公園、街道行道樹和綠地的管護權面向社會公開投標,城管局負責監督檢查,執行“一月雙考”,按審核得分兌現維護經費。經過園林綠化公司的專業技能功課,在修剪、施肥、防蟲害、補栽等管養技能方面,保證了園林綠化程度不斷提高,完成了四時花團錦簇、景人的現象。
落實“三個完善”
一、城管體制不斷完善。縣委、縣縣政府高度重視城市治理工作,經過機構改革,不斷理順城市治理工作機制。2005年5月,縣委、縣縣政府組建了城市治理局,為縣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為便于發展行政法律工作,于2005年12月歸口于縣建設局治理;2009年12月份,縣委、縣縣政府將鳴鳳鎮情況衛生治理所劃歸縣城管局治理,改名為縣城市情況衛生治理處;2010年,全縣新一輪縣政府機構改革中,我局被確定為24個縣政府工作部分之一,下設縣城市治理綜合法律大隊(副科級單位)和縣城市情況衛生治理處兩個二級單位。進一步凸顯了城市治理的效果,提高了城市治理的位置,倍增了城市治理的決心和決計。
二、基本設備不斷完善。近幾年,縣委、縣縣政府從改善人居情況動手,狠抓基本設備建設。特別是建筑了棲鳳園、20公里的生態文明走廊、桃花島生態示范園,新增了10萬平方米綠化面積,標準了污水處置廠、垃圾填埋場運轉治理,城區污水完成達標排放、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等。
三、監管機制不斷完善。不斷增強市容環衛、違法建設、市政設備等監管力度,改動過去由被動迎檢、突擊迎檢、突擊整治轉向常常化、準則化、標準化的治理。堅持天天巡查和督辦審核準則,精密化治理城市。對市容治理執行“定人員、定路段、定職責、定獎懲”,采取“重點值守、錯時延時、巡查辦案、審核督辦”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做到了治理“全天候”;對違法建設,執行包片巡查,增強與村(居)委會聯絡,信息互通,做到“早發現、早避免、早撤除”,削減群眾損掉,保證治理結果;對市政設備,采取巡查和路段治理相結合,發現問題實時奉告相關部分維修和改換,消除安全隱患。
狠抓“四個標準”
一、標準“門前四包”治理。鳴鳳城區“門前四包”75個責任單位做到了領導、責任、人員和辦法“四落實”,每季度由縣城管辦牽頭,縣公安、衛生、工商、建設、城管等部分和鳴鳳鎮縣政府構成審核專班,對照“門前四包”審核方法,對75個個責任單位進行百分制量化考評。經過“門前四包”責任制的強力推進,切實處理沿街單位、店面門前區域臟、亂、差的景象,市容市貌越來越整潔有序,各責任單位責任范圍內基本完成了“衛生潔凈、綠化無缺、設備無損、次序井然”。本年,縣委縣縣政府召開了“門前四包”專題大會,進一步落實專管員準則,明確“門前四包”范圍,使“門前四包”進入常態化治理;經過“門前四包”責任制的有用落實,增強了部分之間的協作和溝通,提高各單位城管認識和責恣意識,宣傳了城市治理工作,使大城管格式獲得進一步表現。
二、標準廣告設置。依照“高程度規劃、高檔次設計、高質量建設”的目的要求,重點突出當地文明特征,進一步標準廣告設置標準,制訂《戶外廣告設置治理規則》,標準了蒼院巷、鳳儀路和臨沮大路鳳山段門店招牌、遮陽雨蓬設置標準,使有據可依,有章可循。經過施行典型帶動,加大撤除整改力度,分期分批搞好城區門店招牌特征街,局部重點路段如東路徑、鳳翔路、解放路等到達“白晝美化、晚上亮化”的結果,使廣告設計成為城市靚麗的景色線。
三、標準隊伍治理。一是抓學習,提高隊伍綜合才能。發展隊伍正軌化培訓教育,執行政管治論學習、業務常識培訓、軍事化練習等。二是抓作風,堅持文明法律形象。結合學習實踐活動、效能建設和“五型機關”創立活動,健全內部治理準則,堅持“用準則”約束人,“用準則”治理人。三是抓載體,發展創優活動。堅持發展黨員“前鋒工程”和“五比五創”活動,營建“比、學、超”的優越工作氣氛。四是抓監督,打造人民稱心的法律隊伍。一直把群眾的呼聲作為城市治理工作的第一旌旗燈號,常常性走訪群眾,承受市民監督,聽取社會各界對城市治理工作的建議和意見,認真研討,實時整改,博得群眾信任。
四、標準法律行為。城市治理行政法律工作,處于社會矛盾的風口浪尖,作好城管法律工作,必需堅持“依法行政和文明法律相結合”。我們充分認識到以人本、文明法律之主要性、緊迫性,下決計處理法律人員思想認識問題,統一部署,齊抓共管,先后發展了文明法律教育培訓、學法競賽、文明法律交流等活動。經過幾年的努力,完成了由簡略粗獷向依法行政、文明法律有用改變。堅持文明法律責任制,嚴格法律順序,重視法律言行,人道化治理,親情化法律。為了爭奪更普遍的支持,法律人員常常到運營攤點、家中與運營戶交流溝通。每逢春節前夜,對貧窮運營戶進行慰勞,拉近了間隔,增進了了解,取得了信任。過去圍觀起哄、責備法律人員、阻遏城管法律的景象越來越少,而自動協助城市治理工作的市民群眾越來越多,沒有發生因處置欠妥激發的集體上訪、越級上訪,促進了城市治理工作,保證了社會不變。我縣城市治理文明法律工作經歷被國務院法制辦網站推介。
雖然經過近幾年的努力,城市治理工作凸顯成效,然則跟各級領導的要求、群眾生活愿望還有必然的差距,我們將再接再厲,不斷提高城市治理新形象、新行動,推進網格化治理,施行數字化城管,推進精密城管,建設漂亮山區小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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