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所陽光黨務經驗交流

時間:2022-06-13 08: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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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所陽光黨務經驗交流

今年以來,市局以強化基層基礎建設為目標,圍繞深入開展基層黨務公開工作,在11個基層單位探索推行了以“四規范、四拓展、三制度”為重點的工商所陽光黨務”模式,實現了工商所監管執法、職能服務和黨務公開工作的緊密結合、相互促進,取得顯著成效。

一、實施四個規范,明確“陽光黨務”要求

(一)規范公開內容。突出“四個公開”原則,即黨內日常事務全面公開、黨內重大事務主動公開、工商職能事項重點公開、涉及群眾利益事項及時公開。制定出臺了《基層工商所黨務公開目錄》,確定工商所黨務公開內容為所內支部建設、民主和科學決策、黨支部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制度建設和其他方面共7個大方面26個小項內容,使基層黨務公開工作科學規范、有據可依。

(二)規范公開程序。按“規范、有序、到位”的要求,確保黨務公開有序進行。具體分五步進行:一是,由基層工商所根據《目錄》,確立本單位黨務公開內容,由市局進行審核并提出修改意見。二是,經審查符合要求,由各基層工商所對外公開,就黨務公開內容征集轄區社會各界意見和問題,工商所可就基層實際,提出初步解決建議和方案,與相關問題一并上報市局。三是,由市局紀檢監察室、人事政工科牽頭,各工商所負責人共同參與成立“黨務公開意見處理小組”,對各所上報意見和建議進行研判、分析和處理,對群眾關心、未列入公開目錄的事項,或者公開事項需變更、撤銷或終止,由小組提出最終處理意見,以書面形式反饋給基層工商所。四是,工商所根據處理意見,有針對性的進行整改或調整,將結果及時向外公示。五是,建立基層工商所“陽光黨務”檔案,將各工商所黨務公開內容集中匯總,歸檔管理。

(三)規范公開方式。通過一欄(基層所公開欄)、一網(紅盾信息網)、一臺(市電視臺黨建頻道)、一報(報刊或簡報)、一會(黨務公開會議)、一室(公開文件閱覽室)“六個一”載體公開,實行日常公開、點題公開和互動式公開三聯動,保證公開形式多元化。適合向工商系統內部公開的內容,可通過會議、簡報、通報等形式公開;適宜向部分黨員公開的內容,按規定程序向相關黨組織和黨員公開。適合向全社會公開的內容,可以通過黨務公開欄、新聞媒體、黨建網站、電子顯示屏和觸摸屏等方式公開。

(四)規范公開時限。按照時間與內容相適應的原則,做到固定內容長期公開,常規性工作定期公開,階段性工作逐段公開,臨時性工作及時公開。一是長期公開。對黨的有關政策規定、工商部門黨建制度、工作程序、工商所黨支部的機構設置等具有長期性、固定性的內容應長期公開。長期公開在公開事項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直到事項變更、撤銷、辦結之日結束。二是定期公開。對在一定時期內相對穩定的常規性工作,如履行“一崗雙責”、執行廉潔自律規定和有關事項報告等情況,應定期公開。定期公開一般可視情每季度或半年公開一次,公開時限不少于20個工作日。三是即時公開。對動態性、階段性、臨時性、緊急性的工作應即時公開。如基層工商所主要負責人述職述廉情況,對黨員、群眾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整改落實情況等。即時公開須在公開事項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開,公開時限不少于20個工作日。

二、抓好四個拓展,增強“陽光黨務”實效

(一)與廉政風險防范管理結合,拓展公開內涵。為11個基層工商所175名干部職工辦公桌上統一配備了桌牌,把姓名、職責等對外公開。同時通過將各工商所查找出的風險點、風險等級、防控措施、廉政承諾書、職權運行流程圖等,面向不同層次全面公開公示,征集社會的建言獻策,廣泛接受黨員群眾監督。實現黨務公開與風險防范的有機結合,群眾建言和工商作為的雙向互動,建立了黨外監督和社會監督的有效途徑,形成了與黨內監督、組織制約的有機結合,拓展公開內涵,增強公開的實效。據統計,自開展“陽光黨務”工商所工程以來,市工商局共受理群眾廉政舉報投訴3起,群眾建言19條,完善廉政制度9項,取得顯著成效,被市政府評為“黨務公開先進單位”。

(二)與各類載體結合,拓展公開手段。一是以局機關和11個工商所已有的24個宣傳欄、政務公開欄為載體,按黨務公開要求正在逐一完善和充實內容;在各基層工商所新上電子顯示屏,將公開信息滾動播出,廣大黨員和群眾可根據需要自主查看公開的事項,增強黨務公開便利性和即時性。二是在紅盾信息網上開辟了黨務公開版塊,充實7個子版塊,接受廣大網民的監督,增強黨務公開的互動性和社會性,版塊開通以來吸納社會各界建言獻策64條。同時,在全系統185個內網微機上全部開辟了內部公開欄目,將黨務公開內容錄入“工商E通”數據終端,初步建立了內外結合的網上黨務公開平臺。廣大工商干部可以通過查詢終端“黨務公開數據庫”及時了解黨務公開的最新動態信息。三是在電視臺黨務公開頻道,將政策規定、組織建設、工商履職、紅盾維權等納入點播節目中,群眾只需撥打點播熱線就可以了解工商部門的政策法規和黨務公開信息,頻道開通以來,點播量達到9326人次,被黨員群眾譽為“不下班的工商,不謝幕的紅盾”。

(三)與基層民主建設結合,拓展公開層次。開展“陽光黨務”工商所工作中,通過對公開內容集體討論決定、即時公開、聘請社會監督員、意見收集處理和反饋等制度的執行,基層工商所黨內事務和重要工作透明度的增加,擴大了廣大工商黨員干部和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事前公開、決策公開、結果公開”的基本程序,不僅給黨員和群眾提供了一個了解工商部門和黨內工作真實情況的窗口,而且還提供了一個表達意見的渠道,增強了他們主人翁意識,提高了他們向工商部門建議建言、參政議政的積極性,黨內外民主得到進一步發展。

(四)與熱點問題解決結合,拓展部門“品牌”。黨務公開中,通過在各基層工商所開設“陽光黨務意見箱”、網上留言、公開監督電話等形式廣泛收集黨員群眾的意見,并安排新聞發言人及時、真實、正面回應群眾反映的熱點、焦點問題,強化問題反饋與落實,構建公開評估的立體監督體系,進一步密切了工商部門與黨員群眾的關系,塑造了“責任工商、效率工商、陽光工商”的良好社會形象。

三、健全三個制度,保障“陽光黨務”落實

(一)建立意見收集處理反饋制度。一是,確立“三日”公開制度,將每月15日、18日和20日作為工商部門統一的“陽光黨務”公開日、質詢日和解答日,定期公開、接受質詢,及時答復、限時解決。二是,各工商所確立專人負責意見收集分析工作。對收集到的意見建議,必須認真整理分析,并及時向工商所負責人報告,對重要的意見和建議,必須及時向市局黨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報告。屬工商所職責范圍內的,能夠立即辦理的,要即時辦理,一時不能辦理的,要限期辦理,并向黨員群眾說明情況。需要有關單位協調辦理的,報市局黨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協調辦理。三是,對群眾的意見建議及辦結、落實情況,采取直接答復、會議通報、新聞媒體報道、黨務公開欄公布、電話或函件等形式,及時向群眾反饋,確保群眾知情權和監督權的落實。特別對署名建議的,要及時將處理結果答復建議人,并再次聽取意見;未署名的重要意見或建議要在公開欄公布。辦理結果的反饋時限一般不超過半個月。

(二)建立督導提高制度。一是強化檢查力度。采取日常監督、定期不定期檢查、專項檢查、媒體監督等形式,對基層工商所黨務公開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每季度督查一次,半年、年底集中檢查,重點工作隨時抽查,年終全面考核,檢查結果在局通報。二是強化社會評價。檢查時候注重征詢黨員群眾及黨務公開監督員的意見建議,了解社會各界對工商所“陽光黨務”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做為評價基層所黨務公開工作的重要依據,占考核百分比30%以上。三是強化試點推行。將工商所“陽光黨務”工作推行過程中發現的成熟經驗和先進做法,結合工作實際進行分析研究,用制度、規范進行固化,進行試點推行,制定保護性考評制度,打消試點單位的后顧之憂,對于試點單位要強化動態監控,及時結合工作實際進行調整,讓“陽光黨務”先進成果和成熟經驗轉化為推動工商事業長遠發展的強大動力。

(三)建立績效評價追究制度。將“陽光黨務”督查考核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體系,考核結果和考核等次作為各基層單位評先樹優的重要依據。建立健全以“評、查、改、究”為主要內容的黨務公開績效評價追究機制??己藘炐愕?,年底評先選優進行加分,并給予相應物質、精神獎勵。對于考核不合格的責任人,情節輕微,影響較小的,對直接責任人給予全局通報,批評教育并限期改正,對工商所負責人進行警示談話;對于影響正常工作,造成損失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對工商所負責人進行組織告誡,對分管領導予以批評;情節嚴重,影響較大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予以換崗,取消年度評先樹優資格,對工商所負責人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對分管領導進行組織告誡,涉及違紀違規行為的,視其情節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