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構建和諧社會的意義及論文
時間:2022-11-20 0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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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黨的十六大屆六中全會學習心得
十六屆六中全會,是在我國改革發展關鍵時期召開的一次十分重要的會議。全會聽取和討論了總書記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報告,充分肯定了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以來中央政治局的工作,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大戰略任務。通過學習全會精神,本人深受鼓舞,并有以下一些心得體會。
鄧小平同志曾經說過,發展是硬道理。這句精辟之言同樣適用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決定》也明確指出,社會要和諧,首先要發展。社會和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水平,取決于發展的協調性。必須堅持用發展的辦法解決前進中的問題,大力發展社會生產力,不斷為社會和諧創造雄厚的物質基礎。同時,更加注重解決發展不平衡問題,更加注重發展社會事業,推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發展,首先是經濟的發展,這是和諧社會的物質基礎。任何一種社會,都要以一定的經濟為基礎。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是這樣,我們要構建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也是這樣。貧窮不是社會主義。在貧窮的基礎上也不可能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黨中央提出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這個要求涵蓋了很多方面,需要在比較堅實的經濟基礎上,經過長期的努力,才能全面實現。在當今世界的發展大潮中,不進則退。只有加快發展,國家的綜合國力和人民生活水平才能不斷提高;只有加快發展,國家才能有更多財力來建立和完善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與慈善事業相銜接的一系列社會保障機制;只有加快發展,才能夠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使人民群眾能夠安居樂業;只有加快發展,才能更有成效地減少貧困,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擴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縮小地區差距和貧富差距。因此,發展為構建和諧社會奠定物質基礎,發展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根本之道。
發展,其次是科學的發展。以歷史的眼光看,舊社會是不和諧的社會,其不和諧的根源和表現,首先在于階級的對立和斗爭,其次是經濟落后基礎上形成的貧富對立等社會矛盾。在我們的社會,由于剝削階級被消滅,階級對立消失,在這個基礎上形成的不和諧已經基本不存在。但是,我國還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經濟還不發達,貧富差距還存在,這是現階段社會不和諧現象的經濟原因,也是基本的根源之一。現階段,我們要看到,經濟的發展,綜合國力的增強,這些與社會和諧并不是同步的,發展了不一定和諧,發展了更要注意利益關系的協調,注意讓人民群眾能夠共享改革和發展的成果。因此,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統籌兼顧的發展,才能為和諧社會創造堅實的物質基礎,才能從根本上消除不和諧的現象。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決不會隨著經濟的發展自然而然地到來。和諧社會,要在發展的過程中,通過多方面堅持不懈的工作來實現。
建設和諧社會與加快發展是一種相輔相成的關系。一方面,只有通過發展,才有可能緩解和逐步解決發展中的難題;另一方面,解決好發展中的難題,注意協調發展,才能使發展更加順利、更加可持續、更加符合共同富裕的發展目標。建設和諧社會,是我們在對發展問題認識上的深化。落實科學發展觀,強調以人為本,強調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實際上都是要探索一條發展更快、代價更低、收益更大、更能夠普遍受益的發展道路。發展不僅僅是指經濟發展,更不是僅僅指gdp的增長,而是包括了就業、社會保障、收入分配等社會發展的內容。建設和諧社會、協調發展、全面發展,這都是對發展認識上的深化,而不是否定經濟發展的重要性。
發展是硬道理,發展是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這一條經驗,是基于我們長期社會建設實踐的總結。我們要從經濟社會發展總體布局的高度,全面理解和把握建設和諧社會與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關系、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系、與堅持深化改革和加快發展的關系。
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于2006年10月8日至11日在北京舉行,會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公報》,對構建和諧社會進行了具體部署部署,這是中國政治史上的一件大事。
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是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證。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我們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全局出發提出的重大戰略任務,反映了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內在要求,體現了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我們要構建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上,中國共產黨領導全體人民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的和諧社會。必須堅持以馬列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總要求,以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重點,著力發展社會事業、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建設和諧文化、完善社會管理、增強社會創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動社會建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協調發展。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遵循以下原則: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必須堅持科學發展,必須堅持改革開放,必須堅持民主法治,必須堅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全社會共同建設。
社會要和諧,首先要發展,必須堅持用發展的辦法解決前進中的問題,大力發展社會生產力,不斷為社會和諧創造雄厚的物質基礎,同時更加注重發展社會事業,推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社會公平正義是社會和諧的基本條件,制度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根本保證,必須加緊建設對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方面的權利和利益,引導公民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建設和諧文化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任務,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是建設和諧文化的根本,必須堅持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牢牢把握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倡導和諧理念,培育和諧精神,進一步形成全社會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規范,打牢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斗的思想道德基礎。加強社會管理,維護社會穩定,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必須創新社會管理體制,整合社會管理資源,提高社會管理水平,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在服務中實施管理,在管理中體現服務。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既是充滿活力的社會,也是團結和睦的社會,必須最大限度地激發社會活力,促進政黨關系、民族關系、宗教關系、階層關系、海內外同胞關系的和諧,鞏固全國各族人民的大團結,鞏固海內外中華兒女的大團結。
要堅持協調發展、加強社會事業建設,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落實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堅持教育優先發展,加強醫療衛生服務,加快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加強環境治理保護。要加強制度建設、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完善民主權利保障制度、法律制度、司法體制機制、公共財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會保障制度。要建設和諧文化、鞏固社會和諧的思想道德基礎,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培育文明道德風尚,營造積極健康的思想輿論氛圍,廣泛開展和諧創建活動。要完善社會管理、保持社會安定有序,建設服務型政府,推進社區建設,健全社會組織,統籌協調各方面利益關系,完善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加強安全生產,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加強國家安全工作和國防建設。要激發社會活力、增進社會團結和睦,發揮人民群眾的首創精神,鞏固和壯大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維護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推進祖國統一大業,堅持走和平發展道路。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關鍵在黨。必須充分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以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推動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堅強有力的政治保證。要提高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領導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本領,各級黨委要把和諧社會建設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把握方向,制定政策,整合力量,營造環境,切實擔負起領導責任。要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擴大黨內民主,推進黨務公開,嚴格黨內生活,嚴肅黨的紀律,增進黨的團結統一,以黨內和諧促進社會和諧。要建立科學高效的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明確工作分工,搞好協調指導,增強政治敏銳性,加強對社會建設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高政策措施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解決好本地區本部門影響社會和諧的突出矛盾和問題。要加強基層基礎工作,認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勢下黨的群眾工作的特點和規律,千方百計把群眾工作做深做細做實,始終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要建設宏大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要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加強黨章和法紀學習教育,加強黨員干部黨性鍛煉和思想道德修養,健全防范腐敗的體制機制,加強對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的監督,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以優良的黨風促政風帶民風,營造和諧的黨群干群關系。
本人一定要以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為指針,自覺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立足×××工作實際,將構建和諧社會與本職工作緊密結合起來,不斷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恪盡職守,無私奉獻,為構建和諧社會努力奮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