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時間:2022-10-30 1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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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方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的收官年,為全面完成我市生態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和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目標任務,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根據《市2020年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黨的四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省委九屆九次、十次全會和省“兩會”精神,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為核心,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質量導向,開展重點區域、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時段、重點任務持續攻堅,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繼續以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為重點,打好傳統行業整治提升、散煤整治和清潔取暖成果鞏固、機動車污染防治、揚塵面源污染防治、重點污染物深度減排和重污染天氣應對六大攻堅戰。持續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持續區域聯防聯控聯治,持續強化環境執法,持續完善考核獎懲問責機制,保持方向、定力,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持續增強人民群眾藍天幸福感、獲得感。

二、主要目標

2020年,全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PM2.5平均濃度較2019年持平,達到41微克/立方米;平均優良天數比率達到66.6%,圓滿完成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目標任務,完成上級下達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減排目標。

三、重點任務

(一)持續產業結構調整,打好傳統行業整治提升攻堅戰

1.開展傳統行業深度整治提升。進一步梳理產業發展定位,按照“標桿建設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優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的總體要求,按照市傳統行業提升改造標準和專項實施方案要求,推廣改造措施,促進企業健康綠色發展。

完成時限:全年持續推進

牽頭責任單位:生態環境分局

責任單位:各鎮、高新區、經濟開發區

2.持續開展“散亂污”企業整治。持續開展打擊“散亂污”企業,嚴防2017年以來排查整治的“散亂污”死灰復燃,開展對臺賬內的“散亂污”企業整治“回頭看”;2020年開展深度排查整治工作,繼續強化鎮村網格監管責任,加大日常推進力度,繼續通過調取對比鄉鎮工業用電和農村用電電量變化數據,堅決杜絕新增或死灰復燃“散亂污”企業產生。出現“散亂污”企業死灰復燃或新增,被市級及以上檢查發現、媒體曝光、群眾舉報查證屬實的,按照《省“散亂污”企業整治量化問責管理辦法》及《市“散亂污”企業整治量化問責管理辦法》要求追究相關單位和部門責任。

完成時限:全年持續推進

牽頭責任單位:生態環境分局、科工局

配合責任單位:行政審批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場監管局、公安局、應急管理局、水務局、供電公司

責任單位:各鎮、區、街道

(二)持續能源結構調整,打好散煤整治和鞏固清潔取暖成果攻堅戰

3.持續鞏固清潔取暖成果,確保群眾清潔溫暖過冬。嚴格落實2019年12月24日印發的《市人民政府關于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有關規定,對已完成清潔能源改造的村街進行“回頭看”,消除隱患確保正常使用;加強氣源和電力供應保障,堅持多渠道拓展氣源,增加天然氣供應量,完善燃氣管網和調峰設施建設,制定“壓非保民”方案,細化應急預案清單。加快農村地區“電代煤”電網升級改造,確保電力供應。

完成時限:取暖季前

牽頭責任單位:住建局、發改局

配合責任單位:財政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供電公司

責任單位:各鎮、區、街道

4.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落實節能削煤目標責任制,采取綜合措施,削減煤炭消費總量,削減非電力用煤,積極提高清潔能源消費比重,完成市下達的目標任務。

完成時限:2020年底前

責任單位:發改局

5.加強散煤全過程監管。按照“部門監管、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強化部門聯動執法,嚴格散煤運輸、銷售、使用等環節監管,嚴厲打擊銷售散煤和使用劣質散煤等違法行為。依托入市道路管控卡口,加強入市車輛檢查力度,嚴控除電煤、集中供熱和原料用煤外散煤流入我市。在徹底取締各類煤炭銷售網點的基礎上,嚴禁設立新的煤炭銷售網點,對電話、網絡等線上散煤銷售行為和流動、隱蔽銷售行為開展專項打擊,徹底斬斷利益鏈條、切斷散煤銷售渠道,源頭控制散煤流入和使用。建立爐前煤質監管臺賬,加密煤質抽檢抽查,2020年底前重點燃煤單位散煤煤質抽檢覆蓋率達到100%,確保用煤單位煤質穩定達到《省工業和民用燃料煤(DB13/2081—2014)》標準,嚴懲違規購進、燃用不合格煤炭違法行為。強化農村散煤監督檢查,落實市、鎮、村三級責任制,將散煤復燃監控納入網格化環境監管機制,運用秸稈露天禁燒視頻監控和紅外報警系統、無人機飛檢等科技手段,加強日常巡查,實現對農村散煤復燃無縫隙監控,嚴防散煤復燃。

完成時限:全年持續推進

牽頭責任單位: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分局

配合責任單位:行政審批局、公安局、交通局、行政執法局

責任單位:各鎮、區、街道

6.深化鍋爐綜合整治。持續推進燃氣鍋爐低氮改造,2020年6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務;新建燃氣鍋爐必須配套建設氮氧化物治理設施,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別達到5mg/m3、10mg/m3、30mg/m3。全市禁止新建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禁止新建35蒸噸/小時以下生物質、燃油(醇基燃料)鍋爐。加快推進燃油鍋爐改造進度,科學制定改造方案。

完成時限:2020年6月底前(燃氣鍋爐低氮改造);2020年

12月底前(燃油鍋爐綜合整治)

牽頭責任單位:生態環境分局、科工局、高新區

配合責任單位:市場監管局

責任單位:各鎮、區、街道

(三)持續運輸結構調整,打好機動車污染防治攻堅戰

7.繼續優化道路運輸結構。落實省、市推進運輸結構調整實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以服務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布局優化為導向,以深化交通運輸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推進大宗貨物運輸“公轉鐵”為重點,形成“宜鐵則鐵、宜公則公”的綜合運輸發展格局。到2020年,全市貨物運輸結構明顯優化,公路承擔的大宗貨物運輸量不斷下降。繼續優化市主城區道路,科學設置交通限行標識,增設ATMS信號控制系統,完善ITS城市交通智能調度系統,增加警力,加大疏導力度,有效緩解早晚高峰、特別路段、重要活動交通擁堵現象。

完成時限:2020年底前

責任單位:交通局、公安局

8.繼續推進老舊車輛淘汰和推廣新能源汽車。采取經濟補償、限制使用、加強監管執法等措施,繼續推進省定的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淘汰任務。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燒技術或“油改氣”的老舊燃氣車輛。加快推廣應用新能源車,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區新增或更新的公交、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使用新能源車或清潔能源車比例達到80%。

完成時限:2020年底前

牽頭責任單位:公安局、交通局、生態環境分局、科工局

配合責任單位:商務局、財政局、郵政管理局

9.實施柴油貨車污染專項治理。加快國三排放標準重型柴油貨車治理改造進度,年底前完成省定國三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淘汰任務,對具備治理條件的國三排放標準中重型柴油貨車完成尾氣凈化裝置安裝;對省定淘汰任務以外具備治理條件的國三排放標準重型柴油貨車,加快安裝污染控制裝置和在線監控設備,并制定實施便利通行政策。強化重點用車單位管理,指導督促重點用車單位全面建立綠色運輸責任制和承諾制,使用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的重型柴油貨車、重型燃氣車或新能源車。加強遠程在線監控,對具備條件的國四及以上排放標準重型柴油貨車安裝遠程在線監控設備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對未安裝遠程在線監控設備的營運車輛,列入重點監管對象。

完成時限:2020年底前

牽頭責任單位:交通局、生態環境分局、高新區、公安局

配合責任單位:行政執法局、住建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管局、財政局

10.強化常態化監督檢查工作機制。完善生態環境部門檢測取證、公安交管部門實施處罰、交通運輸部門監督維修的聯合執法機制。完善遙感監測體系建設,加快入市省界固定遙感監測設備安裝進度,建成功能較完備的遙感監測網絡。開展常態化路檢路查,對重點用車單位、柴油貨車集中存放地和重要物流園區開展全覆蓋入戶抽查,依法查處超標排放車輛,2020年路檢路查、入戶抽型柴油貨車不少于4000輛次。加強排放檢驗機構監督管理,實行排放檢驗機構清單式、臺帳制管理,對遙感監測、黑煙抓拍、路檢路查等三類監督監測發現的超標排放車輛,對檢驗機構進行溯源,上報市采取斷網或取消監測資質等懲戒措施,并向社會公開曝光,嚴厲打擊排放檢驗機構弄虛作假行為。

完成時限:2020年底前

牽頭責任單位:大氣辦、生態環境分局、公安局、交通局

配合責任單位:市場監管局

11.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管控。2020年底前,實施非道路移動機械第四階段排放標準。常態化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原則上禁止未進行編碼登記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進入市主城區作業。對違規進入排放控制區域超標排放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依法實施處罰。推進工程機械安裝實時定位和排放監控裝置,建設排放監控平臺,年底前基本完成。

完成時限:2020年底前

牽頭責任單位:生態環境分局、住建局、農業農村局、水務局、交通局、高新區

配合責任單位:市場監管局

12.持續強化油品質量和油氣排放監管。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儲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行為,堅決取締無證無照及證照不全非法加油站(點)、非法油罐車;對合規加油站汽柴油進行質量抽檢,追溯不合格油品來源,確保油品質量。加強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運行情況監管,對儲油庫、加油站和油罐車油氣回收裝置安裝運行情況進行抽查抽檢,每季度抽查覆蓋率不低于市域內成品油經營企業的25%。開展油品油質和油氣回收裝置專項執法檢查行動,凡銷售不符合標準燃油和不正常使用油氣回收裝置的加油站(點),依法處罰,拒不整改的停業整頓。

完成時限:2020年底前

牽頭責任單位:商務局、生態環境分局、市場監管局

配合責任單位:公安局、應急管理局、住建局、交通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稅務局、行政執法局、供電公司

責任單位:各鎮、區、街道

(四)持續用地結構調整,打好揚塵面源污染防治攻堅戰

13.開展全面排查,建立管理臺賬。壓實揚塵污染治理屬地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對全市建筑施工、公路、城市道路、物料堆場、城鄉結合部裸露地面、露天礦山等揚塵排放源開展全面排查,建檔立卡,對未按要求落實抑塵措施的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和整改臺賬,限期整改到位。強化重點區域、重點時段(冬春季節)、重點環節的揚塵污染源防控,貫徹落實《省揚塵污染防治辦法》,開展揚塵專項整治和執法檢查,推進治理精準化和規范化。

完成時限:全年持續推進

牽頭責任單位:生態環境分局、住建局、交通局、行政執法局、水務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科工局、高新區

責任單位:各鎮、區、街道

14.持續開展建筑施工和城市揚塵專項整治。繼續貫徹落實省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揚塵污染防治的決定》,嚴格執行《省施工場地揚塵排放標準》,開展揚塵污染達標治理專項行動,落實達標整治驗收要求,健全文明施工體系。構建過程全覆蓋、管理全方位、責任全鏈條的建筑施工揚塵治理系統,確保所有在建和新建建筑工地揚塵全部達到省建筑工地揚塵污染治理“八個標準”要求。加強城區道路水洗機掃,2020年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85%且可機掃區域機械化清掃100%全覆蓋;實施城市道路揚塵監測制度,實行“以克論凈”,加大散料貨物運輸車輛遺撒監控和打擊力度;對城鄉裸露地面實施綠化或者透水鋪裝、覆蓋等抑塵措施;城市出入口及城區周邊重要干線公路、普通干線公路、穿越主城區路段清掃作業全部實現機械化,公路范圍內達到路面露本色、基本無浮土;2020年平均降塵量不高于8噸/月·平方公里。

完成時限:2020年底前

責任單位:住建局、行政執法局、生態環境分局、高新區

15.強化公路、水利等線性工程揚塵治理。加快破損路面修復,在建公路和城鄉道路施工、水利工程施工現場嚴格按照環評及批復文件采取有效抑塵措施。嚴格落實《省施工標準化指南》等規范要求,合理規劃施工區域,實施分段施工。全面開展標準化施工,按照“誰施工、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督”的原則,建立道路、水利等施工揚塵責任追究制度和嚴懲重罰制度,確保施工現場揚塵整治達標率達到100%。

完成時限:全年持續推進

責任單位:交通局、水務局、各鎮

16.全面完成露天礦山恢復治理任務。對東部礦區進行持續治理,對2019年底前完成的礦山治理任務進行“回頭看”,確保治理到位。加快2020年12處責任主體滅失礦山跡地治理,確保年底前完成市東部礦區礦山恢復治理任務。同時制定專項方案,加強礦山治理過程中揚塵管控工作。

完成時限:2020年底前

牽頭責任單位: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配合責任單位:

17.加強工業企業料堆場治理。持續做好工業企業料堆場監督管理工作,工業企業料堆場物料儲存落實《煤場、料場、渣場揚塵污染控制技術規范(DB13/T2352-2016)》有關要求,在滿足安全的前提下,粉狀物料入柵入倉儲存,根據物料性質、粒徑等選擇抑塵網苫蓋,粉狀、粒狀物料采用2000目、塊狀物料露天堆放需采用不低于800目抑塵網苫蓋,規范工業企業料堆場規范安裝視頻監控系統和PM10在線監測設施。

完成時限:全年持續推進

責任單位:科工局、生態環境分局

18.嚴禁秸稈和垃圾露天焚燒。推進秸稈肥料化、飼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秸桿綜合利用率達到95%以上。開展國省干道、鐵路沿線、城鎮周邊以及其他重點區域、敏感區域秸稈和垃圾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強化生活垃圾分類、資源化利用,2020年城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8%以上。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健全網格化監管體系,發揮秸桿禁燒紅外視頻監控和報警系統作用,完善預防為主、疏堵結合、快速反應、運轉高效處理機制,嚴厲打擊露天焚燒行為。

完成時限:2020年底前

牽頭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局、生態環境分局、行政執法局

配合責任單位:公安局、交通局

責任單位:各鎮、區、街道

19.強化煙花爆竹禁售禁放、祭祀用品禁燒、露天燒烤日常管控。嚴格落實《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全市范圍內禁止生產、存儲、經營、運輸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持續組織開展煙花爆竹禁放管控、打非行動,全年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加大宣傳、落實責任、嚴防死守,堅決做到“禁放區禁得住、社會面控得住”。強化落實主城區祭祀用品禁燒措施,開展禁止焚燒祭祀用品專項行動,并逐步向農村延伸,實現禁燒常態化。嚴禁露天燒烤,開展全時段不間斷監管巡查,及時、有效、全面清理取締露天燒烤并嚴防反彈。

完成時限:全年持續推進

牽頭責任單位:公安局、民政局、行政執法局、應急管理局

責任單位:各鎮、區、街道

(五)持續源頭治理,打好重點污染物深度減排攻堅戰

20.推進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開展電力行業深度減排專項行動,力爭2020年12月底前國華電廠發電煤耗及污染排放績效全部達到全省領先水平。2020年10月底前,完成燕新建材超低排放改造升級,達到《2019年全省工業污染深度治理攻堅戰方案》超低排放標準要求。

完成時限:2020年10月底前

責任單位:生態環境分局

21.開展工業爐窯深度治理專項行動。以“淘汰取締一批、提標改造一批、搬遷入園一批,清潔能源替代一批”為總體治理原則,制定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分類建立管理清單,淘汰落后產能和不達標工業爐窯,推進工業爐窯節能和環保提標改造,鼓勵清潔能源替代,強化無組織排放管控,加強新建項目準入管理,2020年底前符合條件的工業爐窯全面達到國家特別排放限值要求和省排放標準要求。

完成時限:2020年底前

責任單位:生態環境分局、科工局

22.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深度治理專項行動。加大源頭替代力度,推廣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膠黏劑,2020年10月底前鋼結構行業涂裝工序(防腐類別為C5除外)底漆、中間漆、面漆替代全部完成;工程機械(軍用機械除外)涂裝工序底漆、中間漆、面漆替代比例達到40%;木制家具制造行業清漆、色漆水性涂料等低發性有機物含量涂料替代比例達到60%;汽車制造(罩光漆除外)、維修行業全面推廣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涂料;電子、電氣機械制造、塑膠行業逐步推廣使用水性清洗劑。加大餐飲油煙治理,制定餐飲油煙污染綜合整治方案,建成區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單位,根據油煙排放量和主要污染物等情況安裝相應的高效油煙凈化設施,規范油煙凈化設施的安裝和運行,使用率達到95%以上。2020年形成VOCS污染監測與監管體系,排放總量實現較2015年下降20%以上。

完成時限:2020年底前

牽頭責任單位:生態環境分局

配合責任單位:行政審批局、市場監管局、交通局

責任單位:各鎮、街道

23.強化臭氧污染防治。開展臭氧形成機理與防治對策系統研究,制定臭氧污染防治專項方案,加強臭氧前體物(VOCS、NOX)排放控制。加快推進工業企業VOCS深度治理和規范整治,確保早完工、早見效。加大對化工、涂裝、印刷等VOCS排放重點行業和火電、水泥等NOX高排放行業的監管執法力度,強化自動在線監控設備監管,確保治理措施落實到位,對超標企業,依法嚴肅處罰。夏季高溫時段,鼓勵對涉VOCS排放的生產工序實行季節性生產調控;強化油氣回收監管,加大機動車污染管控力度,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完成時限:全年持續推進

責任單位:生態環境分局、交通局、公安局

24.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淘汰管理。嚴格源頭準入,加快消耗臭氧層物質替代,強化含氫氯氟烴生產和銷售監管。建立管理臺賬,規范使用申報登記備案管理,嚴格執行生產和使用配額制度,做好回收、再生利用、銷毀等環境監管,建立部門協調合作機制。

完成時限:全年持續推進

責任單位:生態環境分局

(六)持續聯防聯控聯治,打好重污染天氣應對攻堅戰

25.精準應對重污染天氣。強化重污染天氣應急聯動。嚴格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按照市要求及時啟動、解除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應急響應啟動后,各成員單位要認真按各自職責積極行動,落實相關措施及相關預案,認真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啟動通知的各項工作要求和措施,并及時反饋落實結果。

完成時限:全年持續推進

牽頭責任單位:大氣辦、生態環境分局

責任單位:大氣污染防治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26.精準實施應急減排。精準核算每個涉氣企業排污量,制定“一企一策”應急減排清單,堅持差異化管控,擴大重點行業排放績效評級范圍,力爭覆蓋重點涉氣企業80%以上。重污染天氣發生期間,建立應急減排措施執行情況督查檢查常態化機制和應急減排前后用電統計制度,確保措施落實到位。嚴格落實《省嚴格禁止生態環境保護領域“一刀切”的指導意見》,嚴禁對不涉污企業與群眾生活緊密相關企業實行停產、停業、停工等措施。完善大氣環境監管正面清單,對符合要求的國家和省重點工程項目、戰略性新興產業、高端生物醫藥企業、短缺藥品及保障民生類藥品生產企業、重點出口型企業、民生工程等納入正面清單,實行動態管理。

完成時限:全年持續推進

牽頭責任單位:生態環境分局、科工局、商務局、發改局

配合責任單位:供電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推動。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堅持管發展管環保、管生產管環保、管行業管環保,健全黨政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體系。完善大氣污染防治領導小組機構和成員單位責任清單,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牽頭誰協調”的原則,落實領導包聯和責任追究制度,對區域空氣環境質量嚴重惡化、大氣污染問題突出的,嚴格責任追究。

(二)強化監測監控。進一步完善大氣、執法監控全覆蓋的生態環境監測監控網絡體系,優化“天眼+地網”監測監控功能,全面提升全市環境監測監控水平。進一步整合污染源自動監測設施、加油站油氣回收在線監測、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在線監測設施、重點工業企業視頻及PM10在線監測設施等資源,提升在線監管能力水平。加強對重點污染源、重點排污單位在線監測系統的建設、運行、維護和質量管理,提升監管科學化、自動化水平。推進五臺套黑煙抓拍遙感監測系統建設,加快“天地車人”一體化機動車排放監控系統和統一平臺建設。推進揮發性有機物組分、消耗臭氧層物質等監測網絡體系建設。

(三)強化執法檢查。堅持問題導向、效果導向,加大部、省、市交辦問題整改力度,把聚焦問題、解決問題、深化長效機制建設作為問題整改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把整改具體問題和普遍性問題相結合,把整改與建制、找問題與查責任、問題整改與深化防治相結合,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措施清單和效果清單,制定落實整改方案,確保問題全面整改到位。堅持鐵腕治污,加大對大氣污染治理重點區域、重點時段和重點問題的執法檢查力度,保持嚴管重罰高壓態勢。堅持文明執法、規范執法、精準執法、服務執法,嚴防“一刀切”式執法。運用科技手段,強化精準執法,繼續完善環境執法監管平臺建設,健全在線監控數據超標、交辦、督辦工作機制,充分運用分表計電、遠程執法、視頻監控等手段,提升執法效能。綜合運用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行政拘留等手段,強化排污者責任,依法嚴懲重罰環境違法企業,有效提升企業自覺治污、自覺減排、自覺守法意識。建立督查督辦機制,加強對各部門大氣污染治理工作的督促檢查,確保有關治理要求落實到位,切實解決“最后一公里”問題。

(四)強化科技支撐。配合市建立完善2019年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開展污染物源解析工作,進一步摸清區域污染構成、組分和機理。推進重點行業和產業聚集區VOCS深度治理示范試點建設,選樹治理標桿企業。開展“十四五”大氣污染防治規劃研究,借鑒先進地區治理成果和經驗,形成規劃成果。

(五)強化資金保障。市財政部門要對照任務目標和時限要求,統籌規劃科學安排財政資金。要創新環保資金使用程序,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效能。要鼓勵專業化、規?;膹氖颅h保治理的大集團、大企業參與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切實提高環保設施的經濟效能和社會效能。

(六)強化考核獎懲。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終身追責、權責一致”的原則,堅持依法依規依紀、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繼續實施考核獎懲機制,嚴格執行《生態環境部藍天保衛戰量化問責規定》《省“散亂污”企業整治量化問責管理辦法》《省冬季清潔取暖散煤復燃責任追究實施意見》《市生態環境問題量化問責規定(試行)》、《市縣(市、區)、鄉(鎮)、市主城區街道辦、工業聚集區空氣質量排名考核辦法》,對空氣質量改善情況每月進行排名考核,對考核排名靠后的鎮、區綜合運用通報批評、預警提醒、公開約談、黨紀政務處分等方式,量化問責情形,傳導工作壓力,壓實工作責任,持續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對空氣質量出現惡化,部、省、市交辦問題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或新發現問題較多的,按照相關規定,對各責任單位的黨政領導干部進行量化問責。發現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考核結果直接認定為不合格,并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七)強化輿論宣傳。運用新媒體和傳統媒體,講好大氣污染防治故事,宣傳大氣污染防治新做法、新經驗、新典型,營造治理濃厚氛圍。進一步增強群眾知情權、表達權、監督權,從而提升參與感,形成全民共同參與的大氣污染防治格局。開展“最美藍天衛士”評選活動,樹立先進典型,形成正向激勵。組織開展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活動,倡導綠色消費、綠色出行,形成全民共同參與的大氣污染防治格局。

(八)強化隊伍建設。積極組織業務培訓,開展崗位練兵和技術比武,提高重點行業污染治理、消耗臭氧層物質管控、VOCS和噪聲防治等業務能力,打造業務過硬的專業隊伍。鞏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加強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持續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強、本領高、作風硬、敢擔當,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斗、特別能奉獻的生態環保鐵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