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鹽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時間:2022-11-12 10:06:40
導語:食鹽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食鹽專營辦法》《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加強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強化食鹽安全治理和風險排查,依法查處食鹽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消除食鹽安全隱患,規范食鹽市場秩序,凈化食鹽市場環境,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食鹽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以“推進高質量監管、服務高質量發展”為使命,全面落實“四個最嚴”要求,改進監管方式、強化監管措施、加大執法力度,深入推動食鹽安全源頭治理,著力解決食鹽領域突出問題和安全隱患,嚴厲查處食鹽市場違法行為,完善食鹽市場監管執法長效機制,規范食鹽市場秩序,提升食鹽生產經營者守法意識、責任意識和自律意識,增強消費者安全消費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努力營造高質量發展環境,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安全健康消費,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食鹽批發環節整治。全面清理排查轄區食鹽定點批發經營主體資格,對取得《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食鹽批發許可證》的食鹽定點批發企業,加強日常監管,規范經營行為。對未取得食鹽批發資質從事食鹽批發活動的,依法嚴厲查處,對無證無照從事食鹽批發活動的,依法查處堅決取締。食鹽定點批發必須從食鹽定點生產企業或其他具備食鹽定點批發資質企業采購食鹽,并查驗、保存供貨商資質及相關票據復印件。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要全面推行應用“省食品安全追溯監管信息平臺”,使用《食品購銷憑證(電子一票通)》,建立采購銷售記錄制度,如實記錄并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加強食鹽零售環節整治。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對商場、超市、食雜店等食鹽零售環節監管執法力度,嚴格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必須從食鹽定點生產企業或其他具備食鹽定點批發資質企業采購食鹽,并查驗、保存供貨商資質及相關票據復印件。食鹽零售經營者要落實食鹽采購記錄制度,如實記錄并保存供貨商資質證明復印件及進貨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三)加強食鹽使用重點場所整治。加強對食品生產、大型餐飲服務、面制品生產加工、醬腌菜生產加工、鹵制品生產加工及學校、幼兒園、養老機構食堂等食鹽使用重點場所監管,落實食鹽采購記錄制度,如實記錄并保存供貨商資質證明復印件及進貨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四)加強碘鹽質量監督管理。我縣屬碘缺乏地區,嚴格依據《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規定,加強碘鹽生產經營監管,依法查處食鹽市場銷售不合格碘鹽或者擅自銷售非碘鹽的違法行為。
(五)嚴厲打擊食鹽市場違法行為。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查處食鹽市場違法行為,堅決禁止將液體鹽(含天然鹵水)作為食鹽銷售,將工業用鹽和其他非食鹽作為食鹽銷售,將利用鹽土、硝土或者工業廢渣、廢液制作的鹽作為食鹽銷售,利用井礦鹽鹵水熬制食鹽或者將利用井礦鹽鹵水熬制的鹽作為食鹽銷售,生產經營摻假摻雜、混有異物的食鹽,生產經營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標準的食鹽等行為。堅決禁止食鹽零售單位銷售散裝食鹽,禁止餐飲服務提供者采購、貯存、使用散裝食鹽。禁止銷售無標簽或者標簽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標準規定的食鹽。禁止生產、銷售、使用無明顯標識及標明碘含量的加碘食鹽。
(六)加強食鹽監督抽檢工作??h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要制定抽檢計劃,在食鹽批發、零售、使用各環節開展食鹽監督抽檢,加大不合格食鹽后處置工作,消除食鹽安全隱患,保障食鹽質量安全。
三、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從8月20日開始,至10月30日結束,共分為三個階段進行。
(一)摸底排查階段(8月20日至8月30日)。各監管所對食鹽批發企業及重點食鹽使用單位進行全面摸底排查,造冊登記,做到情況明、底子清,為下一步專項整治工作奠定基礎。
(二)集中整治階段(8月31日至10月20日)。各監管所在摸底排查基礎上,采取有力措施加強監督管理,規范經營行為,做到食鹽流通“來源可溯、問題可查、責任可究”,確保食鹽質量安全。各鄉鎮(街道)監管所、縣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隊要加大執法力度、深挖案源線索,嚴厲查處食鹽市場各類違法行為。
(三)鞏固提升階段(10月21日至10月30日)。及時發現和總結食鹽市場專項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好的做法和成功經驗,健全和完善食鹽市場監管長效監管執法機制,將好的工作措施、好的工作方法和經驗制度化、常態化,不斷鞏固和提升整治行動的工作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整治食鹽市場秩序是食品安全工程的一項重要內容,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食鹽市場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加強食鹽監管法律法規、鹽改政策的學習、培訓和宣傳,各監管所要認真落實屬地監管責任,細化工作目標和措施、抓好落實,全面推進整治工作,確保整治行動各項任務落實落細落到位,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二)加強組織領導,靠實工作責任。為確保食鹽市場專項整治工作的有序開展,縣局成立食鹽市場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統一督查、指導、協調專項整治工作有序開展。各單位要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上下聯動、協調一致,要結合職能職責,認真做好專項整治工作,確保整治行動取得好的成效。縣局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將適時對各鄉鎮(街道)整治工作進行督查指導,并將督查情況及時通報,推進工作落實。對整治行動重視不夠、措施不力、行動緩慢、成效不明顯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加強行刑銜接,嚴查違法行為。要堅持問題導向和風險意識,加強協作配合,加大監督檢查和抽檢力度,及時發現和處置問題,嚴厲查處食鹽市場各類違法違規行為,要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對涉嫌食鹽犯罪的線索或案件,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四)加強宣傳引導,營造濃厚氛圍。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微博、微信等官方傳播平臺,向廣大群眾和各類市場主體做好食鹽相關法律法規和食鹽市場專項整治宣傳工作,曝光典型案例,積極營造整治行動社會氛圍。充分發揮好12315投訴舉報熱線作用,引導全社會積極參與食鹽市場綜合治理,強化社會共治。
(五)強化信息報送,構建長效機制。要加強信息報送工作,注意總結、提煉整治工作好的做法、好的經驗,建立食鹽市場安全監管工作長效機制,保持對涉鹽案件打擊的高壓態勢,把整治工作納入日常監管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用鹽安全。各監管所、縣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隊、縣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于10月25日前將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總結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 上一篇:確保完成就業扶貧任務工作方案
- 下一篇:殘聯文明創建工作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