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非法違法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時間:2022-11-27 10: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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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省非法違法“小化工”專項整治方案》,扎實推進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深入開展,決定在全街道范圍內開展非法違法生產、儲存化工產品(危險化學品)及使用化工產品(危險化學品)非法違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小化工、小作坊、黑窩點(以下統稱非法違法“小化工”)專項整治,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和安全第一方針,結合全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全面排查、嚴厲打擊、系統整治非法違法“小化工”。通過專項整治,查清當前非法違法“小化工”底數,分門別類建立清單臺賬,堅持標本兼治,及時徹底消除隱患;建立健全常態化聯動監管機制,有效防止非法違法“小化工”死灰復燃,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和化工企業安全發展高質量發展。
二、整治任務
(一)全面摸排各類“小化工”。嚴格落實各社區、村的屬地責任和排查責任,按照方案要求全面開展“小化工”的排查工作。
1.全面排查。各社區、村采取逐戶、逐企方式對本轄區“小化工”進行“過篩子”全面排查,并建立《“小化工”企業排查清單臺賬》,重點排查以下場所和企業:一是閑置、廢棄、關停企業的廠房(倉庫)以及廢棄養殖場、閑置民房、偏僻地點等場所部位是否建有化工裝置;二是冠名“生物”、“新材料”、“化工”、“化學”、“涂料”、“化肥”、“醫藥”等企業;三是運輸車輛經常出入的場所;四是動力電或用電量突增的小企業;五是現有化工企業是否存在出租廠房和設備情況。
2.排查非法違法企業。根據各社區、村排查情況,工業和信息化、市場監管、應急管理、生態環境及相關部門組成聯合排查組,對照《“小化工”企業排查清單臺賬》,采取全面排查、明查暗訪、突擊檢查、交叉檢查等多種方式,徹底排查本轄區內是否存在現有化工企業超許可范圍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是否存在非化工企業未經許可生產化工產品(危險化學品),是否存在無證無照或證照不全生產化工產品(危險化學品)的小企業、小作坊、黑窩點,是否存在以掛靠、租賃或“廠中廠”等方式非法違法生產化工產品(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或個人,確保摸清情況、查清底數,并建立《非法違法“小化工”清單臺賬》(見附件2)和《依法設立“小化工”清單臺賬》(見附件3)。
(二)從嚴從快打擊非法違法及違規行為。根據非法違法“小化工”清單臺賬,研究制定針對性措施,分類處置、嚴厲打擊。一是對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超許可范圍生產、儲存的,責令立即停產整頓,依法沒收違法所得,限期依法辦理相關手續,限期內未辦理相關手續的,提請政府依法關閉。二是對非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未經許可或未落實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從事化工產品(危險化學品)生產的,責令立即停產,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封閉非法生產裝置及所在區域,限期拆除非法生產裝置。三是對無證無照、證照不全的非法違法“小化工”,或者以掛靠、租賃或“廠中廠”等方式非法違法生產化工產品(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或個人,立即依法責令停止生產和沒收違法所得,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并提請政府依法關閉。四是對證照齊全的企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罰,并督促企業按照《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導則》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強化主體責任落實。
(三)嚴肅追責問責確保整治取得實效。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邊問責,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一是對超許可范圍生產、未經許可從事化工產品(危險化學品)生產拒不整改的,以及無證無照或證照不全的非法違法從事化工(危險化學品)生產的企業及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依據相關規定列入“黑名單”管理,并實施聯合懲戒。二是對違法出租場所、設備的企業,依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嚴格追究企業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三是對出借、出租安全生產許可證及“廠中廠”等非法違法生產的企業,依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嚴格處罰。四是對排查不認真、走過場的單位和個人及時進行約談提醒,問題嚴重的,上報紀檢監察部門。五是對非法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嚴肅追究刑事責任。六是依法公開曝光“小化工”企業及主要負責人、實際制定人的非法違法行為,依法公開問責結果。
(四)建立健全常態化聯動監管機制。以此次專項整治為契機,充分利用大數據、網格化、社會監督等多種手段,建立健全打擊非法違法“小化工”常態化聯動監管機制。一是充分發揮大數據的支撐作用,應用化工企業和疑似化工企業的市場主體清單、動力電用戶或短期內用電量激增的用戶清單、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異常軌跡等大數據,進行初步排查。二是充分發揮網格化的功能作用,借助社會綜治網格功能,在原安全生產網格化的基礎上,探索建立應急網格功能,借助無人機等科技手段,對網格內疑似“小化工”的單位進行精準排查。三是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重要推動作用,通過電視、短信、抖音等媒體宣傳非法違法“小化工”的危害性,鼓勵居民通過12350有獎舉報電話,積極舉報非法違法“小化工”,形成社會廣泛參與、共同打擊非法違法“小化工”的良好氛圍。
三、責任分工
非法違法“小化工”專項整治工作由黎明街道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組織實施。
(一)街道安監辦:負責制定工作方案,督促各社區、村開展工作,調度整治工作進展情況。
(二)各社區、村:按照“三個必須”的原則,系統開展相關排查工作。
四、時間安排
從2020年10月至2021年7月15日,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10月)。各社區、村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實化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確定時間表、路線圖。充分利用電視、公眾號、抖音、報紙等各種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動員,講清非法違法“小化工”的嚴重危害,講明從事非法違法“小化工”生產的嚴重法律后果,統一思想,達成共識。
(二)排查整治(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各社區、村開展全面排查,填寫《“小化工”企業排查清單臺賬》,于2020年12月15日前上報街道安監辦。街道安監辦根據《“小化工”企業排查清單臺賬》,組織各相關部門聯合開展“小化工”違法違規行為排查,建立《非法違法“小化工”清單臺賬》《依法設立“小化工”清單臺賬》,并按照邊排查、邊治理的要求,對于排查出的非法違法“小化工”分類處置,嚴厲打擊,嚴肅問責。
(三)鞏固提升(2021年5月至7月15日)。認真總結專項整治經驗做法,深入查找問題不足,對重點企業、重點部位開展“回頭看”,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各社區、村進一步完善監管方法措施,固化形成長效機制,全面總結工作落實情況,形成書面報告(包括非法違法“小化工”清單)于2021年7月13日前報送街道安監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社區、村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主要負責人要主動作為,加強對非法違法“小化工”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將專項整治作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重要內容,統籌考慮,一并部署、一并調度,務求實效。
(二)有力有序推進。各社區、村要聯合開展專項整治工作,開展全面、全方位、全范圍排查,防止走過場、走形式,確?!靶』ぁ比颗挪榈轿弧⒎欠ㄟ`法“小化工”全部依法查處。按時上報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確保專項整治工作有序開展。
(三)強化督促考核。強化對專項整治的督促考核,對因走過場、走形式以及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造成底數不清、整治不力、取締不堅決的,依法依紀嚴肅問責,推動各項任務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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