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會計交接報告
時間:2022-09-08 01: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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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工作作為整個稅收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保證大力組織收入,促進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我們連云港市國家稅務局按照總局、省局的要求,不斷加強財務管理的各項工作,努力推進該項工作從“事務型”向“管理型”轉變,取得明顯成效,筆者僅就目前國稅系統機構變化,稅收財務會計交接工作中常見的問題談幾點認識。
一、稅收財務會計交接常見的問題
(一)財務會計人員調動或離職沒有進行財務會計工作交接。這種情況一般發生在財務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亂的單位。財務會計主管人員往往沒有經過嚴格培訓,不知道會計法規關于這方面的要求,或者不懂得財務會計交接的重要性,在財務會計人員的更替中,忽略了辦理會計交接。不正規的人事管理,也是造成缺少財務會計工作交接的重要原因。
(二)雖然有財務會計交接,但手續不完備。有的單位雖然也在財務會計離任時辦理財務會計交接,但是對會計法規關于財務會計交接的具體要求不清楚,因而使得交接的手續不完備,出現如下種種情況:
一是沒有監交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財務會計工作交接必須有監交人。一般財務會計人員離任,要由財務會計機構負責人或財務會計主管人員負責監交;財務機構負責人或會計主管人員離任,要由單位負責人進行監交。但有的單位在財務會計人員離任時,只是由移交人和接收人參與交接,沒有監交人。這種情況在會計機構負責人或會計主管人員離任時候出現的較多,單位主要負責人不知道應該由他本人來進行監交,或者雖然知道但未予重視。
二是交接的內容不完整。1、移交人已經受理的原始憑證未經處理即交給接收人,有的甚至不經清點就交出,造成原始憑證的散失或難以處理。2、移交人已制作的記賬憑證在機器內沒有進行月結、年結等處理。應該反映合計、累計的賬簿也沒有進行最終結賬就交給了接收人。3、財務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缺失沒有說明原因。4、財務費用列支審批等其他會計資料有缺失。由于財務會計憑證、會計賬簿以外的其他財務會計資料比較零散,若沒有編號,容易散失,交接時很容易缺少,而且當時難以發現。5、沒有移交大宗物品的采購審批等影響財務狀況變化重要事項的說明材料。6、沒有移交有關財務相關文件資料,如基層單位的請示報告。財務會計工作中涉及到國稅系統單位內外的一些文件資料,有的會計人員把這些文件資料作為個人物品,在離任時帶走。7、移交人沒有辦理完的業務資料被當成無關緊要的東西被忽略,未交給接收人;或雖然交給接收人,但未進行強調說明,被接收人所忽略。
三是交接的內容不正確。在財務會計人員交接內容的正確性上,常出現的疏漏:總賬與明細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不符;會計賬簿與財務會計報告不符;庫存現金、有價證券與賬面余額不符;銀行存款賬面余額既未與銀行對賬單余額核對相符,也沒有做銀行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固定資產缺乏盤點清查,賬與實物、賬與固定資產卡片、賬與賬之間產生不符。
(三)交接后接收人未按規定處理相關事務。一是把有關財務會計事務的處理責任推給前任會計,不給予辦理。財務會計交接后,前任會計往往會遺留一些比較難處理的業務,如長期的外欠款。有的接收人怕麻煩,不主動協調工作有些責任往前任會計身上推,要當事人去找前任會計。前任會計因工作調動或已離任,造成了工作中的推諉扯皮。二是接收人不按規定延續使用移交的財務會計賬簿,而是另開設財務會計賬冊,財務會計工作的連續性受到影響。
二、解決問題的對策
要解決國稅系統財務會計交接中存在的這些問題,結合財務工作的特點,建立科學、合理的財務管理體制,使國稅系統的財務工作逐步納入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本人認為當前國稅系統采取應以下對策:
第一,加強領導,深入開展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財務人員對財務會計交接工作重要性認識,增強財務工作人員職業道德水平。
第二,強化對財務會計主管人員的培訓。存在上述問題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很多財務會計主管人員對會計工作交接的有關規定不了解。應加強財務會計主管人員在這方面的培訓,使他們認識到做好財務會計工作交接是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的重要內容,也是保證財務會計工作正常開展以及保證會計資料的完整性的重要措施。同時還要讓他們掌握有關會計交接的具體要求和方法。
第三,要制定財務會計交接具體辦法。要針對本單位會計崗位設置制定財務會計交接具體辦法。在該辦法中,要分別按各財務會計崗位說明會計交接的要求、內容和程序,并對容易出現疏漏的地方提出注意事項。
第四,在國稅系統人事管理和相關制度中對會計交接有關問題做出具體的規定。在人事制度中應將做好會計交接列為財務會計人員離任的前提條件。
第五,監交人要區別不同的財務會計交接情況,注意把握關鍵因素。在財務會計交接中,監交人是組織者和協調人,他應區別不同的財務會計交接情況,注意把握關鍵因素,保證會計交接的順利進行。會計交接的質量是由移交人、接收人、監交人三者共同決定的。三者的業務素質、工作責任心對財務會計交接都有影響,但是起主要作用的往往是移交人。一般來說,如果移交人的財務會計業務素質較高而且責任心較強,那么交接中在會計資料的正確性、完整性上問題就會較少;如果移交人的財務會計業務素質較差或者責任心不強,往往會遺留較多的問題,財務會計交接就會不順利。因此,監交人要根據移交人的不同情況來把握財務會計交接工作,盡力消除消極因素的負面影響。監交人在把握財務會計交接的進度上要不怕慢,務求細。移交人往往有急于離開的心理,所以求快,但是快就有可能保證不了交接的質量,所以監交人一定要穩中求細,盡量讓財務工作不留后遺癥。
第六,財務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離任的監交工作應由單位負責人進行監交,如分管財務工作的領導。但是實際工作中分管財務工作的領導一般工作事務繁多,難以全過程地參與財務會計交接工作。這種情況下,為保證監交工作在實質上發揮作用,可由委托監察等部門協助進行監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