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性文件自查報告

時間:2022-10-11 09: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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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性文件自查報告

**年6月,中央批準下發《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以下簡稱《綱要》)以來,**區委結合學習貫徹同志關于“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五屆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綱要》提出的各項任務,統一思想,加強指導,統籌協調,整體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邁出新的步伐。**年中共中央又相繼出臺了《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定》等5個法規文件(以下簡稱5個法規性文件),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有利于進一步拓寬選人視野,引進競爭機制,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促使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有利于加強干部的監督管理,規范黨政領導人才的正常流動,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能進能出;有利于擴大黨員和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按照市委組織部關于對《綱要》和5個法規性文件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的通知要求,**區委在認真自查和總結的基礎上,形成了自查報告,現將有關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加強領導,全面部署

《綱要》下發后,**區委認真學習領會文件精神,召開專門會議,研究部署本地區、本部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并召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會議,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市委結合自身實際,研究制定了實施方案《**市貫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實施意見(**-**年)》(京辦發[**]55號),**區委也同時重新修訂了貫徹落實《加強全市黨政領導班子建設規劃綱要》的實施意見,對“十五”期間,尤其是今后兩三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出具體安排,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五大精神,切實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實現首都跨世紀發展目標,努力建設一支適應時代要求的高素質干部隊伍提供了制度保證。

5個法規性文件下發后,**區委及時進行轉發,多次組織區委常委們認真學習,并在處級領導干部大會上對進行廣泛宣傳。同時,借**年區政府改革的契機,認真貫徹落實了《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定》、《黨政機關競爭上崗工作暫行規定》、《黨的地方委員會全體會議對下一級黨委、政府領導班子正職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表決辦法》、《黨政領導干部辭職暫行規定》、《關于黨政領導干部辭職從事經營活動有關問題的意見》等文件制度,將干部人事改革進一步深化。

**區委注重加強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領導與宏觀指導,成立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由區委書記擔任組長,各有關部門通力配合,形成推進改革的合力。區委組織部門進一步明確了指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職能處室,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順利推進提供了組織保證。

二、突出重點,抓住關鍵

1、公開選拔,開門納賢。**區先后于1997年、2001年和**年,三次面向全市公開選拔副處級領導干部。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工作呈現出幾個突出特點:一是選拔人數增加。**年以來共選拔13名干部走上處級領導崗位,廣大干部群眾踴躍參與,報名參選人數增幅較大。二是公開選拔職位發生變化。用于公開選拔的大多是黨委政府要害部門的重要領導職位,注重選拔少數民族干部和女干部。三是選任方式更加科學。不斷改進考試方法,規范考試內容,完善考察程序,更加注重測試實際工作能力,同時,重視群眾公論和工作實績。

2、公平擇優,競爭上崗。廣泛開展干部競爭上崗,作為黨政機關選人用人的重要方式,同時利用機構改革的有利時機,在直屬機關部門推行競爭上崗。**年以來,共有428名干部通過競爭上崗,找到合適自己的工作崗位,其中處級干部10名,科級干部388名,普通干部30名。競爭上崗的廣泛開展,在干部群眾中觸動很大,減少了以往干部任用中存在的干部能上不能下、論資排輩和不正之風等問題,使一批年輕干部脫穎而出,通過競爭展現自己才華,走上領導崗位,增加了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隊伍的活力。

在今年上半年的區政府機構改革中,首次對國資委等5個處級單位的10個副處級領導職位實行競爭上崗,凡涉及機構改革單位的副處級領導干部和正科級干部都可以報名。按照《黨政機關競爭上崗工作暫行規定》,這次競爭上崗工作分為動員、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和面試、考察任用四個階段。共有38人報名,29人進入面試,18人進入組織考察階段,最后確定10名佼佼者,走上了各自領導崗位。

3、任前公示,群眾把關。**區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全部實行了任前公示制。**年以來,共有337名干部通過任前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其中處級干部228人;科級干部109人;有1名干部通過公示不予提拔任用。任前公示制對改進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具有重要作用,把擴大民主從干部推薦、考察環節延伸到任用決策階段,把民主參與的范圍由部分擴展到廣大群眾,體現了堅持黨管干部原則與充分發揚民主、走群眾路線的有機結合。作為干部考察工作的延伸和補充,使黨組織在更大范圍內聽取各方面的意見,更全面、更準確地了解干部,減少用人失察失誤,提高選人用人的質量。

4、任職試用,實踐考驗。對新提拔任職的領導干部實行任職試用期制度,**年以來,**區共對111名領導干部實行了任職試用期,其中處級干部84名,科級干部27名。實行黨政領導干部任職試用期制度后,被提拔任用的領導干部試用期為一年,在一年的試用期內,履行所任職務的職責,享受相應待遇,試用期滿后,經組織考核勝任者正式任職,不勝任者免去試任職務。試用期制度有利于進一步全面考察識別干部,可以彌補干部任前考察的不足;有利于促進干部能上能下;有利于調動干部努力工作的積極性。

5、全委表決,科學決策。根據《黨的地方委員會全體會議對下一級黨委、政府領導班子正職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表決辦法》,借**年區政府機構改革工作的契機,對國資委等5個單位的6名處級黨政正職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實行全委會表決,取得了圓滿成功,為充分發揮黨委集體領導、集體決策作用,擴大干部選拔任用中的民主,完善干部管理決策系統,做出了積極探索。

此外,在全委會閉會期間,**區委還對區政府辦主任等7名處級黨政正職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征求了全委會成員意見,即在對正職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充分討論醞釀后,區委組織部將《征求意見表》以書面形式送達區委委員和區委候補委員,并由組織部將征求意見的情況向區委常委會匯報,由常委會作出是否任用或推薦的決定。

6、落實“四權”,提高質量。為進一步落實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便于群眾特別是知情人反映情況,努力提高識人、選人、用人的準確性,提高干部考察質量,我們在對干部考察時實行了考察預告和差額考察。在組織考察階段,我們于考察前3天向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干部考察預告,要求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黨委(黨組)向全體干部職工公布區委組織部的考察決定,使干部群眾在思想上有所準備,對考察工作內容和程序有所了解。同時,在考察時,實行差額考察,對每個領導職位我們分別確定2-3個人選作為考察對象,實現優中選優,保證了考察工作的質量。

7、自愿辭職,拓寬出口。**區實行領導干部辭職制度以來,共有3名領導干部提出辭職申請,并被批準。辭職領導干部嚴格遵守《關于黨政領導干部辭職從事經營活動有關問題的意見》的有關規定,并由區委組織部不定期對辭職“下海”領導干部的經商、辦企業活動進行檢查和監督。

8、規范“兩書”,完善“兩考”。以往我區黨政機關干部尤其是處級領導干部的職位說明書相對比較籠統,特別是在任務和職責指標方面細化不夠。今年,我們選擇了一些單位作為試點,對這些單位的處級領導干部的職位說明書進行重新修訂,重點在工作關系、主要職責、權限和績效指標等方面對領導干部的崗位職責進行具體的量化。力求體現職責明確、指標量化、具有可操作性。同時,今年我們編制了《干部推薦書》,并對其內容進行了細化,要求個人自薦或者推薦必須署名,組織推薦必須由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在此基礎上,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將干部推薦、組織考察和責任追究結合起來,改變以往推薦干部不署名、用人失誤不追究的現象,增強了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

按照市委要求,今年我們進一步建立健全了干部管理考評機制。主要包括兩塊內容,一是對處級后備干部進行任職資格考試和素質測評;二是對在職處級干部實行績效考核。其中,對在職處級干部實行績效考核方面,我們開展的比較早,考核措施也相對完善一些,效果也比較明顯。對處級后備干部任職資格進行考評,我們將聘請組織、人事干部及人力資源管理的專業人員,為我們出題,建立處級后備干部任職資格考試題庫;同時,與**市領導人才考評機構合作,按照不同層次黨政領導干部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和資格,運用現代人才素質測評手段,對處級后備干部人選的理論素養、知識水平、領導能力、心理素質和職業傾向等進行測定和評價,確定干部的任職資格。根據考試和素質測評結果,建立后備干部人才庫,為干部選拔任用提供充足的后備力量。

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的成效

幾年來,**區結合自身實際情況,積極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尤其是對德印書記提出的“干部管理方式從職務管理為主向職責管理為中心轉變”方面進行了積極、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1、強化了職責管理,提高了干部責任意識。我們堅持以職責選人的原則,以《職位說明書》為主要依據,在確定黨政正職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時,由全委會成員根據崗位特點和職責要求,進行署名推薦;在副處級領導職位競爭上崗工作中,我們公布了《職位說明書》,由報名者根據崗位要求和自身條件選擇競爭崗位。進入考察任用階段后,區委嚴格按照崗位特點和職責要求選用干部,為以職責管理干部打下了良好的基礎。通過強調職責管理和引入競爭機制,增強了全區機關干部的責任意識和危機感,營造了努力提高自身素質、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的良好氛圍。

2、大力提拔優秀年輕干部,優化了班子結構。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的視野,**區在競爭上崗工作中,鼓勵干部參與競爭,為他們提供了展現自我、實現自身價值的舞臺,形成了一種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用人導向和有利于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用人環境。通過競爭上崗,選拔出了成績優異、政治素質好、業務能力強、廉潔勤政、群眾公認的優秀年輕干部,有效改善了領導班子的年齡、文化和專業知識結構,進一步提高了處級領導干部隊伍整體素質。

3、擴大了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認真落實群眾“四權”。在確定黨政正職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過程中,我們實行了全委會成員署名推薦和全委會表決;在競爭上崗工作中,進行了考察預告和差額考察。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對每一個程序、每一個步驟都堅決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實行“陽光”操作。從實施計劃的擬訂、領導機構的組成到競崗人選的審定、考試測評的組織及至各崗位的最終任免,每一個環節都做到公開、透明、民主,認真落實黨員群眾對干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

4、嚴格履行程序,促進了干部工作的規范化和制度化。實行全委會成員署名推薦、全委表決、競爭上崗等干部選拔任用方式方法,制度清楚,程序明了,具體操作公開,非常規范,參加競爭上崗的應試人員,特別是未競爭上崗的同志都真切感受到了制度的鋼性作用,轉變了競爭上崗之初思想上不夠重視的認識。在今年上半年的這次競爭上崗過程中,近40人競爭10個副處級職位,有4名原任的副處級干部因在筆試中“落選”而無緣競爭,這在我區的干部工作中尚屬首次。通過規范的程序選人用人,避免了干部工作中人情、親情、友情等因素的影響,使“上者能服眾、下者無怨言”。同時也說明了,只有走規范化、制度化的路子,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才能深入下去,才能有所成效。

5、一系列改革措施的推行,得到了群眾的擁護和認可。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推行的競爭上崗、考察預告和差額考察等改革措施,得到了絕大部分干部群眾的擁護和認可,反響很好。參加競爭上崗的同志認為這樣選拔干部的方式公正、公開、透明,給了他們平等參與競爭、展示才華的機會,對競爭結果也能以良好的心態正確對待。沒有參加競爭上崗的干部群眾對采取這些改革措施選拔領導干部的形式也都比較認可,通過結果來看,大家認為真正選拔出來了一批素質較高、群眾公認、符合崗位職責需要的領導干部。

四、改革中存在的問題

1、如何提高民主推薦和測評的真實性及可信度問題。在實際工作中,往往只看得票率,而對其中的復雜因素考慮不夠,如參與推薦或測評者對推薦、測評對象的了解程度;地域因素、部門因素、感情因素以及利害關系的影響等。被推薦或測評者的上級、同級、直接下級和間接下級的推薦和評價意見,其客觀性和準確性也是不完全一樣的。

2、如何解決改革中存在的相互關聯問題。一項制度的改革,往往涉及許多方面的問題,解決好這些問題,從某種意義上說,有時對這項改革措施的順利推行具有決定性的意義。比如干部“能下”問題,大家都認識到必須解決,為什么推進緩慢?除了思想觀念和工作力度等方面的原因外,很重要的一條是相關的配套措施沒有跟上,如社會保障制度、工資福利制度、與干部轉崗或再擇業相關的培訓制度等。特別是社會保障制度,目前,機構改革人員分流、干部辭職辭退、轉崗換崗等,都涉及到這個問題。

3、如何解決競爭上崗中存在的問題。一是如何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解決這個問題,要加快題庫建設和考官培訓,還可由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出面,相對集中組織,以發揮規模效益。二是怎樣避免和克服投機心理。必須把公開選拔與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相結合,以形成一種良好的導向。三是異地考察如何防止失真失實。干部考察失真失實的問題,在異地考察中尤為突出。有些單位對優秀人才舍不得放,用各種辦法加以限制;而對某些素質不高,自己不喜歡,或本單位不好安排的人,則盡量說好話,文過飾非,送客出門。四是公開選拔怎樣與后備干部制度相銜接。

4、缺乏完善的用人失察失誤責任追究制度。按照《干部任用條例》的有關規定,應盡快出臺并完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對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當根據具體情況,追究主要責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五、今后工作的重點和建議

推進黨政干部管理由職務管理為重點,向職責管理為中心的轉變,是新時期黨政干部管理工作的新課題,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按照**年全市組織部長會議和人才工作會議精神,結合**區的實際情況,今后組織工作的重點,應從實行“兩書兩考”入手,切實推進干部管理方式的轉變。

(一)強化“以人為本”的管理意識

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人才觀是推進干部管理方式轉變的關鍵。只有強化“以人為本”的管理意識,才能使管人與管事、任用管理和職責管理緊密結合,通過人性化的管理手段,使大家盡可能的從事自己愿意做的工作、從事自己有能力做好的工作,從而充分發揮黨政人才的資源配置效率,充分調動各方面的主觀能動性。要達到這個目標,首先是通過制定每個職位的具體職責,明確這個職位的工作人員需要具備什么樣的素質和水平,通過規范的推薦程序,拓寬組織部門選人用人的視野;其次是要設立專業的干部評價機構,科學評定干部是否具備相應的任職資格;第三是完善組織考察和績效評價體系,綜合考察干部是否符合崗位職責的要求。

組織部門必須強化“以人為本”的管理意識,并將這一主線貫穿于“兩書兩考”當中,逐步完善各項制度建設,為擴大干部任用上的民主提供科學的標準,為建立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履職效能的評價機制提供準確的信息,使干部管理工作真正走上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

(二)實施領導干部職位任職資格考評機制。

每位黨政干部在晉升職務之前,原則上都要通過考試取得相應的職位任職資格。在具體實施上,準備吸納組織、人事干部及人力資源管理的專業人士,成立黨政領導人才考評中心,與**市領導人才考評機構實行聯網,隸屬于區委組織部,主要負責黨政干部職位任職資格考評和在任履職測評工作。

1、根據干部隊伍調整的需要,不定期的舉辦領導干部職位任職資格考評,參加考評的干部必須經過公開推薦和自薦的過程??荚u參照國家公務員行為能力測試和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的模式,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分為筆試和面試兩種方式,由黨政領導人才考評中心“獨立司考”,實行考任分離。

2、根據全區黨政領導班子建設的需求,定期選定部分處級領導干部進行履職情況考評。委托黨政領導人才考評中心介入年度考核工作和試用期滿干部的考核工作,將考評結果作為選拔任用干部的必要條件和干部調整工作的重要參考意見。

3、通過考評取得的任職資格在一年內有效,黨政領導人才考評中心要建立任職資格考評檔案,為組織部門選人用人提供科學依據。

(三)完善黨政領導干部的考察評價體系

1、繼續實行差額考察制度。區委組織部在任職資格考評的基礎上,對每個擬任處級領導的職位確定2-3名考察對象,拓寬選人用人的視野,確保優中擇優。

2、在干部考察和考核工作中,建立健全符合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要求的績效考核評價指標體系,改變組織部門考察考核的單一形式,將組織部門考察、政府專業部門績效評估和群眾滿意度調查融為一體。按照《職位說明書》所規定的職責要求,認真考察、考核干部的能力水平和工作完成情況,綜合各方面的意見,做出客觀的評價。

3、編制詳細的《民主測評表》。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規定,民主測評是考核黨政領導干部的重要手段,要全面考核黨政干部德、能、勤、績、廉五方面的表現,注重工作實績。以往的《民主測評表》缺乏量化的標準,由于參與者不好把握,影響了考核的客觀性和全面性,針對這一情況,我們將《民主測評表》進行了大幅度的修改,細分為德能勤績4大類16個內容。其中,德包括:政治水平、顧全大局、聯系群眾和廉潔自律;能包括:分析判斷、決策籌劃、組織指揮和開拓創新;勤包括:恪盡職守、勤于思考、深入實際和勤辦實事;績包括:完成任務、工作實效、工作特色和滿意程度;同時,對每個內容都進行了詳細的描述。《民主測評表》采取打分的方式,在分值比重的安排上,德、能、勤各占20分,績占40分,充分體現了“注重實績”的原則?!睹裰鳒y評表》的改進,將有效的提高黨政干部考核工作的水平,準確的發現干部自身存在的問題,為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打下良好的基礎。

(四)完善干部監督激勵機制

在繼續做好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和收入申報、離任和任期內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組織監督管理機制,建立領導干部預警教育制度,健全領導班子內部相互監督機制和干部監督管理的群眾參與機制,著力提高干部監督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加強組織部門與相關監督管理部門的協作,產生監督管理的疊加效應,重點加大對“一把手”的監督力度,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監督制度。同時,建立新型的干部選任機制,重點抓好公開選拔、競爭上崗、聘任制等制度的實施,激勵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在進行以上工作的同時,我們還將于近期建立干部管理信息系統,為干部任免和干部職責管理提供準確的信息支持,并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干部管理決策系統,以形成“兩個系統、四個機制”建設重點突出、全面推進的整體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