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代表情況調研報告
時間:2022-10-15 03: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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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的組織功能上講,黨代表應是黨組織聯系群眾的紐帶。在我們黨的歷史上,***年黨的八大曾提出建立黨代會常任制問題。但此后幾十年,這一問題一直被擱置。黨代會閉會期間黨代表幾乎沒有活動,黨章中對黨代表閉會期間如何發揮作用問題,也沒有具體的條款規定。改革開放以來,隨著中國政治建設的發展,人大、政協的代表活動頻繁,在社會上十分活躍。相比之下,黨代表的地位就顯得十分尷尬。社會上形容黨代表是“五年開次會,會期三五天,舉舉拳頭,劃劃圓圈,閉會以后就靠邊”。有的黨代表也自嘲是“舉手代表”、“開會代表”。由于黨代表的社會認同度不高,人們“愿當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不愿當黨代表”的現象比較普遍。這種狀況,顯然不利于黨的建設,不能適應新時期黨組織廣泛聯系群眾的需要。自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一些地方(主要是縣、區一級)對黨代表常任制問題進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總的說來,影響面不大。黨的十六大以后,關于黨代表的功能和作用的問題,在理論和實踐上都得到了全黨的重視。**提出:擴大在市、縣進行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的試點,積極探索黨的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發揮代表作用的途徑和形式。部分省市根據中央精神和加強黨建工作的需要,選擇試點,積極進行探索,出現了很多經驗和具體做法。在這一輪探索中,西安市碑林區委結合本地實際,以黨代會閉會期間代表如何發揮作用破題,經過三年多的實踐,初步探索出了一套比較系統的做法,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一、如何建構黨代會閉會期間黨代表發揮作用的組織架構
在當前的制度環境下,黨代表在黨代會閉會期間的角色作用是比較模糊的。所以,發揮黨代表的作用,需要地方黨委的重視和支持,創造性地建構切實的運作途徑,提供有效的活動形式。中共西安市碑林區委認為,要在黨代會閉會期間,切實有效地發揮使黨代表的先進分子作用,首先必須要創造一個制度的基礎。即設立專門機構、調配專職人員,保證這項工作在組織上能夠落實到位。
20**年3月初,碑林區委在調研的基礎上,在陜西全省首先制定推出了《關于區黨代會閉會期間開展黨代表活動的實施辦法》,從全區和黨代表活動組兩個層面對開展黨代表活動的運行機構、工作方式及黨代表的主要職責作了較為明確的規定。組織部作為黨委的職能部門,是“黨員之家”,具體負責黨代表活動的領導和實施。
在區的領導層面上,在區委組織部專門增設了黨代表活動工作領導小組。黨代表活動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及黨建研究、代表監督和代表資格審查三個專門委員會。辦公室配備專職工作人員,主要負責對全區黨代表活動的宏觀指導、綜合協調和督促落實日常工作,同時研究制定全區黨代表活動年度工作計劃、組織實施黨代表活動及負責辦理《區黨代表建議書》等項工作。三個專門委員會中,黨建研究委員會主要負責研究制定拓展和深化全區黨代表活動的理論性、指導性和方向性的意見和辦法,為區委制定有關政策提供實踐和科學依據;代表監督委員會主要負責對黨代表履行職責、行使權力情況進行監督和評議,以保證黨代表活動扎實推進,不走過場。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要負責對黨代表資格的審查、認定,研究并完善黨代表資格的取消、增補等項條款,確保黨代表名額及構成的延續性。
在區以下的基層工作層面上,《辦法》是將全區二百多名黨代表,按照八個街道黨工委和直屬機關黨工委劃分為九個黨代表活動組,選設組長、副組長。設立九個基層黨代表活動組辦公室,配備專(兼)職干部兩名,負責黨代表活動組開展黨代表活動的組織、協調和聯絡工作,受區黨代表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各黨代表活動組的雙重領導。
通過這樣的組織架構,碑林區將黨代表的活動納入了黨組織活動的常規體系中。這就改變了過去那種開完黨代會黨代表就“靠邊”的尷尬境況,為黨代表在閉會期間的活動提供了一個實實在在的落腳點。
二、如何使黨代表在黨代會閉會期間發揮長效作用
探索黨代會閉會期間代表發揮作用的途徑和形式,組織是基礎,制度是保障。西安市碑林區委按照“聯系實際、大膽探索、制度先行、穩步推進”的原則,明確了黨代表參與決策、民主監督、建議書辦理、教育培訓及資格確認等項權利,建立了相關制度,確保黨代表履行代表職責。
三年來,碑林區委在探索發揮黨代表作用的實踐過程中,相繼研究制定了《區黨代表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黨代表活動組組長工作職責》、《黨代表活動組工作職責》、《黨代表工作職責》、《聯絡員工作職責》等五項職責和《區委向黨代表通報工作會議制度》、《區黨代表列席區常委會議制度》、《黨代表民主測評擬推薦提拔區級中層正職領導制度》、《〈區黨代表建議書〉辦理制度》、《區黨代表向原選舉單位黨員述職制度》、《關于區黨代會閉會期間黨代表述職的辦法》、《區黨代表聯系黨支部工作制度》、《區黨代表聯系黨員工作制度》、《區黨代表聯系非公有制企業制度》、《區黨代表定期向活動組匯報工作制度》、《區黨代表資格取消和增補制度》等十余項制度,并為黨代表印制頒發了工作證和視察證。這些制度的建立,形成了建立黨代表活動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的長效運行機制。
在參與決策方面,固定、完善已形成的區委向黨代表半年通報工作、年會制度,并進一步擴大黨代表知曉區內重大事項的權利。比如,在2005年的年會上,黨代表討論審議了區紀委、區委政法委、區委組織部、區委宣傳部和區委統戰部等“兩委三部”的工作報告以及《中共碑林區委員會關于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等重要文件,表決通過了會議形成的決議,為黨代表在民主決策方面發揮作用創造了更好的條件。
在民主監督方面,進一步完善黨代表列席區委常委會、列席基層黨委(工委)會議、民主測評擬推薦提拔區級中層正職領導干部、參與區級中層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察等制度,加強黨代表對區委和基層黨委(工委)的重大決策、干部任免、干部考察等工作的全程監督。
在建議書辦理方面,進一步完善黨代表建議書辦理制度,制定建議書辦理細則。對于經區黨代表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查通過的黨代表建議書,由辦公室及時批轉相關街道、部門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形成答復函送達黨代表本人。對黨代表反映的屬于全區性的重大問題,由辦公室及時收集整理交由區黨代表活動領導小組審議,以書面形式提交區委常委會討論研究后落實到具體的有關職能部門,由辦公室批轉并督促落實。
在教育培訓方面,區委研究制定黨代表定期教育培訓制度,采取理論培訓和實踐鍛煉相結合的方式,不斷提高黨代表建言獻策的政治素質和議政能力。
在資格確認方面,通過制定并完善《區黨代表資格取消和增補制度》,對黨代表資格的取消以及增補條件、辦法、程序等作出明確規定,形成優勝劣汰的進出機制,以保持黨代表遴選的科學性,保證了代表成分的先進性。
通過這樣的制度設計,明晰了黨代表的職能和權利,明確了黨代表的義務和責任。這樣,黨代表就不再是簡單的“劃圈”、“舉手”代表,必須要就相關問題反映自己和相聯系黨員的意見。這對于黨內基層民主的發揚,溝通能力的加強,參與性的擴大,無疑是一條非?,F實的制度途徑。
三、如何讓黨代表真正成為黨聯系群眾的橋梁
碑林區委在發揮黨代表作用的實踐中,是把黨代表作為落實黨執政為民的一個重要環節。在實踐中,一方面不斷拓寬黨代表活動的領域,豐富活動內涵,增強黨代表的榮譽感、責任感;另一方面注重通過親民活動樹立黨代表的良好形象,擴大黨代表活動的社會影響,建立黨代表的威信,使廣大普通黨員群眾認識到黨代表的作用。
就面上來說,全區性的黨代表活動主要是圍繞區委中心工作進行的。黨代表要參加區委的重大決策的研究討論,還要就決策的執行過程進行全程監督檢查。由組織部牽頭,黨代表定期巡視,就區內重點工程項目的進展狀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環境污染等事關群眾切身利益問題進行調研視察,及時向區委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就點上來說,具體到每個黨代表的職責是如何密切聯系普通黨員和群眾的問題。為此,碑林區委開展了黨代表和黨員“1+1雙聯雙帶”活動,即一名黨代表聯系帶動一個基層單位黨組織或一名黨員,一名黨員聯系帶動一名入黨積極分子或群眾。按照“因人制宜、自愿協商、發揮優勢、注重實效”的原則,每個黨代表都確定了各自的聯系對象。區委為黨代表制作發放了《黨代表活動紀實手冊》,將每次為聯系群眾解決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實際困難和問題記錄在冊,使工作對象及任務落到實處。這種創新的活動方式,既密切了黨群關系,又增強了黨代表的榮譽感、責任感,受到黨代表和群眾的普遍歡迎。
就全國來看,碑林區委在黨代會閉會期間黨代表發揮作用方面的探索,注重發揮黨代表與群眾的密切聯系,注重發揮黨代表反映社區民意的作用,具有政治的穩健性。許多制度設計和一些具體做法,制度門檻較低,與黨委中心工作的結合比較緊密,可操作性很強。同時,與完善黨內民主這一大課題相比,從黨的密切聯系群眾的優良作風出發,進行黨代表的制度設計,具有豐富的政治資源,更容易在基層工作實踐中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這種實實在在的效果,也為制度的進一步完善,積累了經驗和繼續深化的制度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