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風廉政建設調研報告
時間:2022-10-16 09: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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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腐敗被稱為“撲不滅的火焰”、“惡性腫瘤”,世界各國和地區紛紛采取措施進行打擊和鏟除,反腐倡廉運動一浪高過一浪。許多國家制定了從政道德或廉政準則和廉政教育計劃,以圖規范政府官員的行為,建立廉潔的國家公務員隊伍。中國共產黨更是把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看作是關系黨和國家生死存亡的大事,在**多年的奮斗歷程中,在改造客觀世界的同時,一刻也沒有停止對主觀世界的改造,對黨內存在的腐敗現象一直進行著頑強的斗爭。特別是近幾年來,全黨、全社會在“執政黨的黨風問題”的確是一個“關乎黨的生死存亡的問題”上達成了真正的共識,反腐敗成果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肯定。然而,正如人們普遍認為的,世界性的反腐敗浪潮僅僅是一個開始,已采取的措施也是初步的,全面而嚴格地制定和實施有關反腐敗的政策措施任重而道遠。
一、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面臨的形勢不容樂觀
雖然近幾年中央加大了反腐力度,但只是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從總體上看,當前反腐敗斗爭存在以下特點:一是涉及腐敗的案件越來越多。有關資料顯示,近五年來,全國檢察系統共在案偵查行賄、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萬件,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官員**********人。過去五年,涉及經濟犯罪案件較前五年增加超過七成,達到七萬宗。二是查處的高官越來越多。從********年****月至********年**月,中央共查處省部級領導干部****人,廳局級干部**44**人,縣處級干部**********人。三是窩案串案越來越多。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涉及各界官員數百人,人數之眾,是建國以來罕見的,其中部級干部**人。天津市寶坻區修建京沈高速公路寶坻段,在****公里路段的建設中,竟有****名干部被查處,平均每鋪設**公里公路就“放倒”**名干部。四是腐敗案件涉案資金越來越多。在********年之前,貪污、受賄等罪的涉案金額幾乎沒有達到****萬的。********年后,涉案金額少則數百萬多則數千萬甚至上億,如“慕馬案”就涉及非法所得**億多元人民幣。五是腐敗者的年齡越來越小。從“****歲現象”到“****歲現象”、“****歲現象”,貪官的年齡越來越小。如寧波“超級巨貪”應朝陽四年揮霍公款********萬,案發時年僅****歲,而貪污行為實際上從****歲就開始了。六是干部“帶病上崗”、“邊腐邊升”現象越來越多。********年,福建共有****個縣級官員因涉嫌經濟犯罪被捕。令人吃驚的是,這些貪官作案時間大部分在“三講”期間以及“三講”之后,他們邊糾邊犯,邊腐邊升,頂風作案,甚至在受賄斂財的同時還不斷得到提拔重用。這些現象,如果讓其常此下去,后果不堪設想。必須認真分析根源,采取更強有力的措施,給予堅決的鏟除。
二、腐敗的成因分析
“舟必漏而后入水,土必濕而后生苔”。結合近年來查處的一些腐敗案件調查可以看出,由于封建主義思想殘余、資本主義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影響和侵蝕,一些黨員干部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發生了扭曲,有的動搖甚至喪失了共產主義的理想和信念。這是導致腐敗的主要根源,但就其個案分析,大體上有七種錯誤心態是導致腐敗現象的直接原因:即特權心態、不滿足心態、攀比心態、僥幸心態、吃虧心態、扳本心態、貪色心態。領導干部腐敗變質,固然有他私欲膨脹,不注意自覺改造自己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沒有樹立正確的權力觀以及以上七種心態有直接關系。但,體制、機制和制度方面存在的一些漏洞和薄弱環節,也是誘發腐敗的不能忽視的原因。如:民主集中制形同虛設,“一把手”權力過大。近年查處的很多重特大職務犯罪案件的涉案人員都是單位的“一把手”,如沈陽“慕馬大案”使得市政府****個“一把手”全部陷落,百余干部牽涉其中。這說明在現有體制中,“一把手”集人、財、物主宰權于一身,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難以得到實質性的執行。又如:監督制約機制不科學、不完善。反腐敗斗爭的實踐告訴我們,權力需要制約,缺乏制約的權力容易產生腐敗。如河南省交通廳**任廳長“前腐后繼”以及近年來湛江、廈門、濟南等十幾個海關關長因貪污受賄而身陷囹圄?!皬d長落馬”和“關長下臺”的腐敗現象確是令人尋味。交通廳長和海關關長手中都有大權,這巨大的權力失去了監督或監督不力,就難免一而再、再而三地被“蛀蟲”鉆了空子。據披露,近年來,檢察機關在立案偵查的案件中,來自群眾舉報的約占**%左右,中央國家機關各部委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違紀案件中,****%以上的線索來自群眾的舉報,而承擔執紀執法、有責有權的“基層”紀檢、監察、檢察等部門,似乎只是專業辦案的工具。他們不是不會監督,也不是不能監督,他們是不“想”監督,不“敢”監督。因此,應該說,監督機制上的某種缺陷正是一步步助長腐敗“膽識”增加的重要原因。腐敗的原因多種多樣,腐敗的手段也不盡相同,但腐敗產生的惡果卻是一樣的,腐敗不反,黨要亡黨,國也亡國,腐敗根源不鏟除,反腐敗斗爭就難以取得徹底勝利。
三、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對策探討
**、常抓不懈,以教育倡廉。一是引導黨員領導干部建立健全自我教育機制。風成于上,俗成于下。每個黨員干部在面臨善與惡、公與私的矛盾斗爭和最終選擇時,除了受法紀和道德教育、道德評價所形成的輿論氛圍等外在因素的約束之外,還受其自身思想素質和覺悟程度等內在因素的制約。原九州集團董事長趙裕昌在獄中分析其犯罪原因時就說,由于“長期以來自恃有理論功底,而放松了學習和自身改造,導致思想慢慢蛻化變質”。為此,我們要像古人說的那樣,“見賢思齊焉,見不肖而內自省”,時刻用反面典型警醒自己。只有加強學習和自我教育,正確認識權力的兩重性,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才能潔身自好,拒腐蝕永不沾。二是引導領導干部樹立牢固的小節觀。小節問題是領導干部世界觀、人生觀的重要體現。小節問題關乎黨的形象,忽視不得,含糊不得,放任不得。從政當重小節,修德不可忽微。黨員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要克服“小節無妨”的僥幸心理和“左顧右盼”的攀比意識,不管地位怎樣變化,生活水平怎樣提高,不論在“生活圈”、“社交圈”,都要經常檢點自己,始終堅持以清養廉,以儉養德;要自覺從點滴做起,“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時時做到慎始(謹防“第一次”)、慎微(謹防小惡積大惡)、慎言(謹防口無遮攔)、慎好(謹防嗜好誤前程)、慎欲(謹防縱欲無度)、慎權(謹防濫用權力)、慎平(謹防坦途翻車)、慎獨(謹防自我放縱)、慎友(謹防被朋友拉下水)、慎終(謹防晚節不保),才能警鐘長鳴,善始善終。三是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注意對教育內容和方式方法的把握,教育者不僅要提高自己的水平,言好廉,更要言傳身教,行好廉。既要抓好理想信念、民主集中制、宗旨觀念等方面的專題教育,又要充分利用已查處的違法違紀案件,抓好黨紀條規和反面案例教育。既可以采取召開反腐敗斗爭報告會、開展爭做廉內助活動、違紀者“現身說法”、以案說紀等多種方式,也可采取廉政公益廣告、廉政短信等來教育警示黨員干部。通過教育和黨員干部自身的努力,達到教育的初衷,避免思想上的“留級”。
**、創新思路,以制度促廉。腐敗不只是一個品德問題,更是一個制度問題。鄧小平說過:“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為了懲治腐敗,世界各國普遍采取了一系列規章制度,如實行透明政治、新聞監督、金融實名制度、建立彈劾制度、實行政務官與事務官分開的現代公務員制度。我們的一些黨員干部犯錯誤、走上違法違紀道路,除了主觀上的一些原因之外,現階段制度供給不足是一個重要的因素。為此,必須著眼于建立健全與經濟活動相配套的長效管理制度,在抓好現有制度清理、完善和檢查落實的同時,將原則性規定與相關的具體工作結合起來,形成若干配套的制度,通過“小制度”去落實“大制度”,實現制度上的創新。一是加強法制建設,建立和完善反腐敗立法。要制定一系列重要的反腐敗法律法規,如《反貪污賄賂法》、《廉政法規》等,逐步形成完備的廉政法律體系;要逐步建立以黨的紀律檢查為主體的紀律檢查法制體系;要建立以政府工作人員行為準則、行政監察為主體的行政法律法規體系。二是嚴格和完善黨政領導干部的財產申報制度??山梃b韓國“陽光運動”的一些做法,健全完善《公務員財產申報條例》,規定國家公職人員必須依法對其擁有財產狀況,向指定的監察機關做出書面報告,以接受審查和監督。逐步推行“領導干部家庭財產年度申報制度”、“領導干部重大事項年度報告制度”等。三是建立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報告制度。領導班子成員至少應做到每年向黨組織匯報一次本人對職責范圍內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情況,以及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和教育管理配偶、子女、身邊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的情況,所在黨組織和領導班子成員要對其報告的情況進行評議,提出意見并實施廉情公布制度,定期給領導干部照“X光”。四是逐步實行決策失誤理賠制度。在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決策機制基礎上,對違反程序決策、盲目決策、擅自決策造成嚴重影響和后果的,實行決策失誤理賠制。
**、嚴肅執紀,以懲處逼廉。“鋤一害而眾苗成,刑一惡而萬民悅”。嚴肅執紀是從嚴治黨的關鍵環節,必須做到“嚴”字當頭。同志曾經特別強調,“對敢于無視法紀、違法犯罪的人,必須用重典”。一要徹底消除在功與過關系上的認識誤區。黨紀國法面前,沒有特殊公民,也沒有特殊黨員,不存在“特區”或“禁區”。只要違反了國家的法律法規,違紀政紀,無論職務有多高,貢獻有多大,都必須受到法律和紀律制裁。二要徹底消除在教育與懲處關系上的認識誤區。懲處是一種強制性的教育手段,能達到挽救和教育違紀違法者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的目的,也可以起到告誡、警示的作用。必須堅持一手抓教育,一手抓懲處,既不能單純靠懲處,搞“不教而誅”,也不能單純靠教育,搞“教而不誅”,要寓教育于懲處之中,增強教育的力度和效果。三要徹底消除在違紀必究與“法不責眾”關系上的認識誤區?!捌埬苤胃瘮。M在多殺傷”。同志明確指出:“出了問題要分清責任,不能拿‘經過集體討論決定’等理由來搪塞應負的責任,要按照責任制予以追究?!睂θ后w違紀行為絕不能放任,要在查清問題的基礎上,分清責任,突出重點,按照黨紀國法實事求是地作出處理,取信于民。四要徹底消除在嚴與“左”關系上的認識誤區。當前黨內存在的一些消極腐敗現象之所以屢禁不止,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有的不能正確總結歷史教訓,把從嚴治黨同‘左’的做法混為一談,以為‘嚴’就是‘左’,對錯誤的東西放棄了批評和斗爭”。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左”是采用對同志殘酷斗爭、無情打擊的手段,而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嚴格執行黨的紀律,既體現了紀律的嚴肅性、權威性,又體現了對黨員的關心和愛護,二者絕不能混為一談。
4、深化改革,以治本養廉。“揚湯止沸不如釜底抽薪”。對重大改革措施出臺可能會引發的腐敗現象以及對黨風廉政建設的負面影響必須作出先期預測,建立防范機制,或把黨風廉政建設納入改革方案的通盤設計之中,并在施行過程不斷完善。一要改革利益機制。合理的利益要求是人們從事一切工作的基本動因,反腐敗問題也不例外。我們不能夠僅僅靠黨員干部個人的優秀品質去保證對黨的事業的忠誠,必須依靠物質手段與組織手段的激勵和制約。一方面,將經濟利益機制作為推動廉政建設進一步深入的重要基點,“大開正門、嚴堵后門”,運用經濟利益杠桿調整黨員干部的行為取向,變“要我廉”為“我要廉”。另一方面,依靠組織手段,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加大政治上的激勵力度,把兩者有機地結合起來,使真正干凈干事的人成為事業的骨干和社會的表率,以此來影響和帶動黨風廉政建設,凈化社會風氣。二要提高不廉成本。在加強廉政建設和強化利益機制導向的同時,也要注意提高腐敗者的違法違紀成本,使腐敗行為“高風險低收益”?,F在已有一部分黨員干部,日常的教育對他們起不了多大的作用。這些人往往把他們“同道”的中箭落馬,看成是手段不夠高明,運氣太差,或者是關系沒有處理好,對自己心存僥幸。這種情形在現今反腐敗的制度建設還沒有實現根本性突破,腐敗仍有較多機會、風險仍較低的情況下,顯得尤為突出。只有加大“腐敗成本”,使腐敗者變得無利可圖以至徹底破產,才能使他們從貪欲和僥幸心理中驚醒。提高腐敗成本,主要是從提高突破案件概率和受懲處成本這兩個方面著手,加強對腐敗現象的打擊力度,使每一個違紀者都受到包括黨內的、行政的、經濟的、法律的責任追究,使得犯案者無處可逃,無利可得,感到違法違紀不合算,而時刻繃緊拒腐防變這根弦。三要強化權力制衡。要積極推行政務、村務、廠務“三公開”,還權于民,讓社會知情監督,使腐敗現象能夠最大程度地被揭露出來。要積極轉變政府職能,實行政企分開,減少行政干預和行政審批,增加審批的透明度,鏟除“尋租”活動的基礎。要積極改革財務管理體制,試行會計或者委派,加強財務監管。要積極推進依法行政,一方面,自覺阻止市場機制錯位滲透到黨政權力部門,保持自身的“廉潔”形象;另一方面,依法維護市場秩序,營造公平競爭環境,維護干部的“公正”形象,促進黨風和社會風氣的根本好轉。
**、齊抓共管,以責任保廉。建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主要目的是增強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責任意識。我們要緊緊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這個龍頭,進一步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人人有責,共挑重擔的責任網絡和配套制度,把責任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落實到班子,量化到成員,細化到部門,因地制宜地做好牽頭、協調、配合和組織實施工作,并切實加強檢查考核,從責任機制上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各項任務落到實處。一要強化思想認識。理直氣壯地提出領導干部必須堅持“一崗雙責”的思想,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同樣是政績的思想等。要讓廣大干部深刻認識到,抓黨風廉政建設是一項必須完成的政治任務,領導干部抓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只能加強,不能削弱。必須對管轄范圍內的干部實行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做到嚴在平時,關口前移。二要堅持方法創新。在研究普遍性問題時,要通過采取有針對性的具體措施,不斷創新方法。如對責任制的監督檢查方法問題,一些地方在實踐中創造了“誰的責任誰落實,誰的任務誰匯報,誰的工作檢查誰”的方法,雖然簡單,但很管用;又如建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通知書制度,一旦發生了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應該予以追究的情況,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可直接下達《通知書》給下級黨委、政府或紀檢監察機關,明確要求對方就有關問題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查清,做出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和責任追究情況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報。三是建立和完善責任考核和責任追究辦法。在總結近幾年工作實踐的基礎上,對考核的方法、程序和量化的指標體系做進一步的修改完善,特別是要注重考核結果的運用,以增強其操作性和有效性,如采取考核結果末位淘汰制,形成“方方面面講責任,不盡責任就換人”的社會氛圍。同時,應抓緊制定責任追究辦法,做到規定要細、界定要清、措施要硬、執行要嚴,特別要注意強化組織處理手段,及時把那些不盡責任的領導干部從領導崗位上調整下來,切實改變那種“追下不追上、追小不追大、追軟不追硬、追疏不追親”的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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