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稅務部門問題及對策

時間:2022-05-15 10: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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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稅務部門問題及對策

20*年*月全國稅務系統深入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提出在全國稅務系統全面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兩年來我市各級稅務部門本著“內外并舉、重在治內、以內促外”的工作方針,積極探索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的具體措施和有效途徑。經過一年多的努力,初步建立了稅收執法責任制制度體系,為下一步全面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奠定了基礎。但是,基層稅務部門在這項工作的具體貫徹落實中還存在一些問題亟待正視,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

一、當前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行政執法責任制推行以來,各級稅務部門雖然在理論研究和具體實踐方面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和有益的實踐。但是,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工作中還存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這些問題不解決,稅收執法責任制度就落不實,抓不好。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對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的重要性認識足,重視不夠

有些領導和不少稅務干部沒有從依法治稅的高度理解和認識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的重大意義。認為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工作只是應景之作,難以長期堅持下去。把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當成是自己人給自己人“下套子”、上“緊箍咒”。也有一些干部怕得罪人,怕過錯追究影響部門形象和穩定,從而被動應付,消極敷衍,存在“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現象。正是認識上不到位,有的稅務部門對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只停留在學習文件的形式上而已,沒有建立組織機構和制訂具體措施。也沒扎實的開展稅收執法責任制檢查和過錯責任追究。

(二)崗責設置不合理,權責不對等

基層單位在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工作中存在崗責設置不合理,權責不對等的現象。一些部門領導為了工作好開展,在人員配崗中容易把素質高的干部安排在執法崗位、多安排崗責、安排重要的崗責、安排責任風險大的崗責,而把素質相對差的干部安排次要崗位、不容易出錯的崗位。如此以來,執法水平高、業務能力強的干部,反倒成了被追究的重點對象,他們不但感受不到其努力帶來的回報與尊重,相反還要過多的承擔執法過錯的風險與責任。因此極易出現“執法的”不如“不執法的”、“做事多的”不如“不做事的”、業務能力強的不如業務能力弱的逆反心理。從而極大挫傷了執法人員執法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三)評議考核缺乏科學性、可操作性和經常性

一是考核評議缺乏經常性。基層稅務機關沒有專門的考核組織機構,執法責任制日常化考核沒有辦法落實到位。采取年底評議考核,一方面造成了一些行政機關不注重平時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落實,行政執法行為得不到及時的規范,應付檢查的現象比較突出。二是評議考核沒有上級機關和行政相對人參與,往往容易走過場,不能準確地反映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考核結果很難做到真實和全面。三是考核評議過程流于形式,比如向外界發個問卷就算評議、以征管七率考核代替執法責任制的全面考核。四是考核手段落后,目前,主要是以人工考核為主,而人工考核存在不及時、不全面、不公平、不科學,主觀性、隨意性較大等弊端。

(四)執法責任落不實,執法過錯追究不到位

執法過錯追究制度雖然已經建立了,但在個別單位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工作并無明顯成效。在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中,明顯存在著淡化責任追究的傾向。一些單位怕丑護短,擔心嚴格糾錯會影響本部門的聲譽和執法人員的積極性,不愿認真追究責任,甚至掩蓋執法問題,往往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過錯責任追究不積極、不主動。責任追究雷聲大雨點小,特別是經濟追究方面,搞平衡、吃大鍋飯現象普遍存在。

(五)執法考核重追究輕激勵,賞罰不分明

執法責任制的考核與目標責任制管理考核、公務員年終考核等缺乏有機結合,沒有明確的激勵機制,激勵無據可依,賞罰不分明。

二、基層稅務部門推進稅收執法責任制的幾點建議

我認為以上提出的五個方面問題是當前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的瓶頸,不及時加以解決,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將是紙上談兵。結合當前執法責任制工作實踐,我感覺到必須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轉變思想、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推行執法責任制對全面規范稅收執法,改善稅收執法環境,防止行政權力的缺失和濫用,保護干部,維護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推行執法責任制,關鍵在于領導重視不重視,支持不支持。因此,推行執法責任制領導應高度重視,各單位主要領導應是本單位推行執法責任制第一負責人,要將其作為“一把手工程”來抓,成立領導小組和辦公室。政策法規部門牽頭,征管、稅政、人教、監察、信息中心等部門參與,把工作任務分解、落實到崗位和個人,形成既分工明確,各司其責,又密切配合,良性互動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完善崗責體系和工作流程,科學定崗定責

定崗定責是稅收執法責任制推行中的關鍵環節。在崗位設置方面,要以現行的法律法規為依據,與現行的征管模式相適應,與現行的實際情況相吻合。具體到基層單位,還必須考慮到工作量、執法人數等相關因素。要根據實際情況科學、合理地設立崗責體系。在具體人員配崗配責中可采取設定崗位系數的辦法,以體現各工作崗位間工作量、工作難度、崗位技術含量、風險責任等因素上的差異。

(三)建立健全考核體系,嚴格考核制度

行政執法責任制評議考核是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承上啟下的重要環節,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各項規定的落實要通過評議考核進行檢驗,評議考核的結果又是下一步追究執法責任的基礎。因此,建立健全行政執法責任制評議考核機制,對于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扎實開展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一是要組建一支精良的考核隊伍,考核機構將考核作為日常工作有計劃的開展,實行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二是創新考核形式,形成常態機制。為實現稅收執法監督的常態長效,我局今年積極創新工作思路,在市局組建了稅收執法督查辦公室,專門負責開展經常性的稅收執法檢查和督查。尤其是對一些執法頻率高、社會影響大的重點環節進行明查暗訪,及時發現平時難以察覺的問題。對被查單位的震動也非同一般,督促整改的效果十分顯著。三是考核評議這一環節,做到認真求實,不走過場。切忌平時考評不細,良莠不分,打不開情面,拉不開檔次。四是評議考核要將行政執法部門內部評議與外部評議相結合。對行政執法部門或者行政執法人員進行評議,必須認真聽取相關行政管理相對人的意見。五以計算機管理為依托,完善“人機結合”考核機制。實行計算機對稅收執法信息的自動生成、自動考核。彌補傳統考核形成“人盯人”、“人管人”的局限。信息化是一種手段,它制約人也受制于人,所以,推行計算機考核也不能拋棄人機結合的原則。應當由考核人員在計算機海量信息分析的輔助下,結合客觀情況,作出正確的回歸分析結論。將稅務登記、稅務審批、稅款征收等各個執法環節逐步納入計算機監控范圍。

(四)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完善過錯責任追究

稅收執法的過錯責任追究是執法責任制的重要環節,是落實執法責任的具體措施。要按照教育與懲戒相結合的原則,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整治力度,最大限度地預防執法過錯的發生,達到保護和教育干部的目的。過錯責任追究制的落實工作,真抓實干,敢于碰硬,使之真正落到實處。稅收執法責任制和過錯責任追究制的實施要與稅收執法檢查和執法質量考核以及執法監察工作有機的結合起來,形成橫向聯動、齊抓共管、合力到位的新格局。

(五)建立責任追究與激勵措施并重的機制,賞罰分明

根據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兌現獎懲,是強化政府責任的重要體現。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必須體現在好的表彰獎勵,差的批評懲處。要建立責任追究與激勵措施并重的機制。將執法崗位及非執法崗位,根據不同的業務量、技能和工作風險實行崗位級別管理,直接與補貼、獎金掛鉤,實現責、權、利的統一。有條件的單位還可以建立專項稅收執法責任制獎懲基金。

稅收執法責任制的價值不是最大限度的追求對稅收執法行為錯誤結果的追究,而是最大限度地追求把錯誤的稅收執法行為阻隔和消除在執法行為運行過程中。解決稅收執法的過程監督問題,增強稅務機關自我糾錯能力,更好地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諧稅收??傊?,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是一項艱巨的工作,有一個從認識、實踐、再認識、再實踐的過程,需要我們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