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辦綜治工作思考

時間:2022-06-17 09: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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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辦綜治工作思考

發展是第一要務,穩定是第一責任。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社會環境深刻復雜,人際關系縱橫交叉,各種經濟成份并存,利益格局調整帶來的新情況、新矛盾、新問題層出不窮,為全面保持穩定,鞏固發展的成果,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應對突發的公共事件,各鄉鎮辦相及建立了綜治維穩工作中心。雖然綜治維穩工作中心設立了,但如何有效地開展工作,尚無固定的模式,筆者通過總結先進的經驗和從事20多年維護穩定的切身體會認為,鄉鎮辦綜治維穩中心應從以下四個方面著手,方可有效地開展工作。

首先,要明確參與單位及基本職權。綜治維穩中心應由鄉鎮辦的綜治辦、司法所、派出所、法庭、防邪辦、信訪辦、應急維穩辦等單位組成,實行聯合辦公,吸納工、青、婦、武,民政、土地、教育、衛生、林業、計生、安監、勞保等為聯動協作單位。設立專門熱線電話,向管轄的區域公布,全天候接受群眾的投訴、求助。在綜治維穩中心內部設立預警信息收集組、糾紛隱患調處組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組。各工作小組在維穩中心的統一協調指揮下開展工作。維穩中心具有矛盾糾紛分流指派權,調處調度權,督辦督查權,責任落實情況追究權,獎懲兌現的建議權等五項基本職權。同時,綜治維穩中心負責收集維穩預警信息、應對突發事件、調處矛盾糾紛、督辦隱患整改、制定維穩預案,最終形成“黨政統一領導、中心牽頭負責、部門協調聯動、反應快速準捷”的工作網絡和格局。

其二,要明確工作職責及工作范圍。鄉鎮辦綜治維穩中心的主要工作職責應是協助黨委、政府組織、協調、督促、指導轄區內各村(居)、單位部門和廣大群眾開展基層綜合治理、維護穩定和平安創建等工作。具體工作應當是:綜合預警信息。鄉鎮辦綜治維穩中心負責受理群眾的訴求和求助,集中核理。匯總管轄范圍內的社情民意、矛盾糾紛、事故隱患、流動人口、大型建設等預警信息的跟蹤、督查、回訪。分流調解糾紛。對收集來的下報和上級轉辦的矛盾糾紛進行分流督辦,協調處理影響當地發展和穩定的重大矛盾糾紛、安全事故隱患、群體性事件的苗頭等。應對突發事件。負責對群體性械斗、集體性上訪鬧事、阻塞道路交通、非法游行示威、罷工罷課等突發事項的處置,對造成人員傷亡、經濟重大損失和出現各種災亂性事故進行緊急的搶救與援助,并及時向領導和上級做好匯報,必要的情況在領導允許的情況下向社會公布。

其三,要明確工作流程及具體行動。鄉鎮辦綜治維穩中心在接到群眾求助、上級指示、情況反映的電話(信函)后,應立即進行登記,能當時答復的即時答復,不能答復的說明情況限時答復,特別緊急的,及時向值班領導(或分管領導)匯報情況,提出處理的方式方法和采取的措施,確定解決問題的具體方案。這其中有三點應重點把握:一是對涉及上下級、多部門(單位)的矛盾糾紛,采取屬地調處和歸口調處方法進行處理,由綜治維穩中心代表黨委政府(匯報的前提下)向有關單位部門發出調處指令,要求主要領導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進行處理,或者由綜治維穩中心召集有關單位和部門組成聯合協調小組聯動調處。二是各相關職能部門對屬于自己職責范圍能當場解決的矛盾糾紛和求助事項,必須當場解決或限時解決(調處),對一些訴求一時半會難以達到訴求者要求的,做好政策法規的解釋和誘導工作。三是若遇突發事件,綜治維穩中心全體成員應在第一時間,本著“可順不可激,可解不可結,可散不可聚”的原則,邊匯報邊趕往現場,摸清情況,控制局面,做好現場維護與穩定情緒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力求完美解決。

其四,要明確工作機制及相應保障。鄉鎮辦綜治維穩工作中心應建立健全各種工作機制,努力實現與其職能部門和基層單位的工作對接,形成條塊結合、上下聯動、左右配合的聯動工作體系,確保其中心工作的規范、高效、有序地運行。必須有五種工作機制:聯調機制。定期不定期組織集中排查矛盾糾紛,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調處的要求,對直接到村(居)單位要求調處或其他部門轉入的矛盾糾紛和群眾來信來訪,實行統一受理、統一協調、統一歸檔,綜合運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等方法進行疏導化解。重大疑難問題或涉及兩個以上部門、單位的矛盾糾紛,由綜治維穩工作中心直接調處或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單位)共同解決。聯防機制。根據實際,建立健全專兼結合的治安聯防工作網絡,定期不定期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治安巡防活動,落實治安防控措施。同時,指導督促轄區內企事業單位建立健全治安防控隊伍,落實內部安全保衛制度,參與區域聯防、協防工作。聯勤機制。統一組織安排綜治維穩工作中心,各組成部門(組織)及工作人員開展工作,統一調配使用綜治維穩工作中心人員落實值班備勤和突發事件預警處置工作,確保問題能夠得到及時、依法、妥善處置。聯治機制。定期組織排查治安突出問題,定期分析研究治安形勢,確定突出問題和重點整治地區、行業、部位,及時治安預警預報,及時采取化解措施,統一組織專項整治行動。同時,積極配合上級部署,動員組織各部門各單位以及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嚴打”和各項集中整治行動,維護轄區政治、治安穩定。聯創機制。把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社區矯正、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防范和處理邪教問題、禁賭禁毒、法律服務和法制宣傳等作為平安創建的重要內容,圍繞平安創建總體目標,整合各方面力量,廣泛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基層平安創建活動,確保平安建設各項措施真正落到實處。在相關保障方面,一是人員保障。涉及到的相關單位必須有人員在中心常駐并履行工作職責,必要時主要負責人到崗到位;二是場所保障。必要的硬軟件設施必須到位(牌子、房子、桌子、柜子、車子、電燈[應急照明]、電話、電腦、筆墨紙硯);三是經費保障。根據地方經濟發展情況和工作需要,列出???,做到專用,并逐步增加,確保綜治維穩中心有名有實,真正成為基層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責任、第一道防線、第一道屏障”。

穩定問題,不僅是一個重大的社會問題,也是一個重大的政治問題。綜治維穩中心也不可能包裹一切,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來維護穩定,方可實現。本文作者只是用浮淺見識贏得更好探討與完善的做法,求得社會的全面穩定和諧,求得美好和諧社會的更穩定。敬請鶴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