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齡工作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思考

時間:2022-10-06 05: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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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齡工作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思考

第一節老齡工作綜合協調

一、綜合協調在老齡工作中的重要性

我國老齡工作機構經過20年的不斷探索和調整,目前從中央到地方已經建立起具有協調各涉老部門、全方位開展老齡工作的組織機構——老齡工作委員會。各級老齡工作委員會由組織、宣傳部門,民政、衛生等相關涉老部門,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解放軍等多個成員單位組成。馬克思曾經說過,凡是經過分工協作共同勞動的部門,都需要組織協調。這句話同樣適用于老齡工作。老齡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落實“黨政主導,社會參與,全民關懷”的方針,充分發揮老齡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的職能作用,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切實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加強綜合協調是整體推動老齡工作的重要環節。因此,全國和地方老齡工作委員會的辦事機構做好綜合協調工作,對于調動各部門、各單位的力量,共同發展老齡事業具有重要作用。

二、老齡委辦公室和成員單位綜合協調的具體職責

綜合協調工作是各級機關和領導者的一項重要工作。日常大量的綜合協調性工作是由辦公室完成的。老齡委辦公室的綜合協調職責主要是:負責老齡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的聯系、協調工作;推動老齡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規劃在成員單位的落實;老齡工作委員會決定事項在成員單位的貫徹落實情況并綜合上報;配合成員單位根據其職責就老齡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制定相關的方針政策;配合有關部門擬訂和實施老齡事業發展中的重大項目;負責成員單位之間老齡工作的信息交流;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等工作等。

老齡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的綜合協調工作由聯絡員負責,其主要職責:根據老齡工作委員會確定的成員單位職責開展工作;負責本單位落實老齡工作委員會決定事項的具體工作;負責本單位與老齡委辦公室的聯系;負責向老齡委辦公室提供老齡工作信息等。

三、綜合協調工作的內容

(一)計劃協調

這里所說的計劃主要是指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工作計劃等。老齡委辦公室在協調制定這些計劃時,首先應考慮與國家方針政策是否一致,與區域性工作目標及長遠規劃是否一致,然后根據工作的輕重緩急進行協調。計劃經各成員單位、業務部門初步擬訂之后,在送領導審定前,老齡委辦公室應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對其中需要協調的問題,逐一準備好意見,為領導提供決策依據。老齡委辦公室在計劃執行過程中也需要發揮綜合協調的作用。對于計劃執行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和新問題,要及時拿出協調方案,向領導匯報,推動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

(二)政策協調

政策的制定與辦公室的關系十分密切。任何政策既有全面性,又要有針對性;既有原則性,又要有一定的靈活性;還要注意與現行政策之間的一致性。因此,在制定政策的過程中,如何處理政策所涉及的各種關系,需要認真做好綜合協調工作。老齡委辦公室工作人員應經常注視成員單位的工作動向,掌握必要的情況,在不相隸屬的部門之間產生方針政策的綜合協調問題時,需要仔細研究,征求有關部門的意見,充分協商,為領導決策提供方案。

(三)事務協調

主要是根據領導的意圖和領導同志臨時交辦的協調工作任務。在日常工作中,因為有些工作特別是辦理重要議案時,涉及多個成員單位,工作情況比較復雜,認識很難一下子統一起來,老齡委辦公室的牽頭協調作用非常重要。因此,在這些情況下,老齡委辦公室需要研究解決辦法,主動做好相關協調工作。

四、綜合協調的方法

(一)公文綜合協調

這是辦公室常見的一種方式,從公文的起草到發出,每個步驟都需要進行協調。

1.草擬文稿的綜合協調

起草文稿,特別是政策性文件的起草要按照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決定辦事,組織起草人認真地學習和研究決定事項的精神,認真聽取各有關成員單位的意見。對于那些涉及人財物的政策性文件,起草時需把有關方面召集起來共同商量,把問題解決在動筆之前。經過協商,草擬文稿也有了基礎。

2.發文的綜合協調

辦公室拿到要求發出的稿件以后(包括領導批示要發的文件),需要認真研究一下:首先,這個文件需不需要發;如果要發,該以什么形式發為好。其次,要對文件進行校核,如認為有不符有關方針政策和規定的地方,就要與呈交機關進行協商。協商完畢之后,辦公室再提出擬辦意見報送上級機關批準。

3.文字和文書規范的協調

呈送上級機關的文件是否符合文書處理的規定,辦公室負起檢查把關的責任。如發現有文字錯誤或不符合有關文書規范的地方,辦公室要與有關呈文部門協商,進行修改,重新報送。

在本系統之內,主要通過擬訂計劃(工作計劃、活動安排)、制訂制度,集體審修文件,統一各部門認識,協調各部門的行動。專函征求意見也是可行的方法。與友鄰部門的綜合協調,可以征求文稿意見的方式進行。會簽文電既是各業務主管部門行使職權的程序,也是一種工作協調方式。在領導同志之間,可以通過送閱會議決議、工作日志、傳閱各自簽批的文電和通報各自處理工作的概況進行綜合協調。辦文中對主、抄送單位的準確抄發,嚴防遺漏,也是辦公室工作人員文字協調的方式之一。

(二)會議綜合協調

各級領導的工作會議是綜合協調工作的重要方式。辦公室可將需要綜合協調的事項、要求、辦法等提出方案交會議審議,通過會議做出決定,綜合協調有關方面的工作。接受領導同志委托,部署、檢查工作,或者決定事項涉及多方面時,召開綜合協調會議也是常用的方法。召開這種會議重在統一思想認識,如需做出決定,會前要提出方案交有關領導審定。座談會、情況交流會等靈活性的方法也是重要的會議協調方式。

1.會議議題的綜合協調

議題綜合協調是會議綜合協調工作的重點。召開會議討論什么問題,政策性很強,需要辦公室與有關領導和有關部門精心設計,反復協商。會議議題的綜合協調包含三種情況,一是按照領導批示的會議議題同有關方面綜合協調;二是根據老齡委的中心任務由辦公室主動提出會議議題,報請領導同志批準后送交會議討論決定;三是會議有幾個議題時,要按照輕重緩急確定討論次序。無論那種情況,會前都需要辦公室經過反復協商確定。

2.會議的時間、地點和出席、列席人員的協調

領導確定開會以后,在會議的時間、地點和出席、列席人員的細節安排上,辦公室要注意綜合協調。總的原則是利于會議開得卓有成效。會議時間,要根據工作需要和會議文件準備情況而確定;會議地點要根據工作需要和與會人員情況來作合理安排。會議的出席、列席人員的協調工作應遵循有利工作、有利精簡的原則。

3.會議紀要的綜合協調

會議之后,會議決定往往要用紀要的形式記載下來,并傳達給有關成員單位或部門去落實。涉及多個成員單位的決定事項,要事先與有關成員單位協商一致后,再起草會議紀要。

4.決定事項落實的綜合協調

會議議題討論決定后,老齡委辦公室要將會議決定事項傳達給有關成員單位,并將有關成員單位的落實情況再反饋給決策機關。這種綜合協調也是一種督辦性質的工作。

(三)面商協調

不涉及多方,或雖涉及多方但不宜于以會議方式協商的問題,可以面商協調。向領導同志口頭匯報各部門工作動態、會議情況,也屬于這種方式。

此外,老齡委辦公室工作人員應具有強烈的綜合協調工作意識;除領導授權進行的綜合協調工作外還應在日常的文電處理、值班、內外接待、信訪、調研、信息等工作中,注意按照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幫助領導做好內外綜合協調工作。

五、綜合協調的工作制度

(一)會議制度

在綜合協調方面,老齡委辦公室工作會議主要是聯絡員會議,參加人員為全國老齡委辦公室有關領導,各成員單位聯絡員。會議內容主要是傳達學習老齡工作委員會重要決定和工作部署、領導同志重要指示;討論貫徹落實決定、指示和各項工作部署的行動方案和計劃;協調成員單位之間的工作關系;討論、部署老齡工作重大活動的組織工作;工作信息交流等。

(二)督查制度

重大綜合協調事項須立項督查,老齡委辦公室要進行不間斷的跟蹤聯絡。有時限要求的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辦理完畢。`對有特殊要求的要特事特辦。一般性督辦事項只登記不立項。

(三)信息工作制度

各成員單位聯絡員,應及時向老齡委辦公室提供本單位落實全國老齡委決定事項的情況,老齡工作的動態情況,以及其他與老齡工作有關的信息。成員單位要創造條件,指定一名兼職老齡工作信息員,負責信息交流工作。老齡委辦公室設專人負責信息的收集、編報和交流工作。

(四)通報制度

老齡委辦公室定期向成員單位通報以下情況:老齡工作整體情況;成員單位落實老齡工作委員會決定事項及開展老齡工作的綜合情況;重大督查項目的辦理情況;重要的、特殊的情況隨時通報。

(五)激勵制度

老齡委辦公室每年應對成員單位的老齡工作進行調查了解,并向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報告。對工作成績突出的聯絡員、信息員,老齡委辦公室要給予表揚或獎勵,并通報所在單位。

第二節老齡工作的督促檢查

一、督促檢查工作的重要性

督促檢查工作(以下簡稱督查)是落實黨和政府的重大決策和各項工作任務的重要推動力,是保證政令暢通必不可少的重要方法。督促檢查工作是一種領導行為。科學的領導離不開督促檢查,領導督查是決策落實的“第一推動力”。一般而論,實施科學領導應該完成“科學預測——正確決策——督促實施——信息反饋——二次決策”等領導行為過程。同志在1994年專門強調:“決策的制定和實施方案的部署,事情還只是進行了一半,還有更重要的一半就是要確保決策和部署的貫徹落實。為此,督促檢查工作十分重要。開展督促檢查是重要的領導環節和領導方法,此事切不可放松?!边@一論述,精辟地闡述了督查工作的地位和作用,為我們加強老齡工作的督查的意義指明了方向。

老齡工作的督查工作,是指老齡委辦公室依據領導機關和領導人賦予的職權,對黨和國家的路線、法律、方針、政策、重大部署安排及領導交辦批示的重要事項,進行自上而下的督促檢查,促進承辦單位認真辦理,落實到位的一項工作。它具有督促、檢查、辦理、兌現的意思。老齡工作的督查既有辦文催辦工作,又有抓好重要方針、重要部署貫徹落實的督促檢查。這項工作越來越為各級老齡委領導所重視,為廣大老年人所擁護和支持。督查工作做好了,會改變老齡委過去布置多檢查少,有布置無檢查的狀況。有利于全國老齡事業發展方針、政策、規劃與決策的貫徹落實,也有利于克服官僚主義,端正黨風,利于及時發現問題,發揮參謀作用,意義重大。

二、督查工作的任務和范圍

老齡工作的督查任務可以概括為:協助領導機關督查黨和國家有關老齡事業的方針、政策、指示、決定的貫徹執行情況;查辦落實上級機關和領導同志批示交辦的事項,并在督促檢查工作中及時發現問題,總結經驗,適時提出建議,為領導決策服務。

隨著老齡工作體制的逐步理順和規范,督查工作的范圍不斷拓寬。主要范圍如下:

(一)黨和國家有關老齡事業的方針、政策、法規和發展規劃,以及上級機關重要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上級老齡委機關通過發函或電話通知要求催辦、查辦、督辦的事項;

(三)同級黨委、政府決定組織實施的事項;

(四)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并決定由政府系統組織實施的重要事項;

(五)本級老齡委年度及半年工作計劃、重要會議(全體會議、常務會議、綜合性會議、專題會議、協調會議等)確定的工作任務、措施、要求的貫徹落實情況。通常的檢查內容包括:貫徹執行的主要做法和措施;貫徹執行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等;

(六)本級老齡委的重要文件的貫徹執行情況;

(七)上級和本級領導同志批示交辦的事項。主要指在正式公文之外親筆批示的意見;

(八)本級和上一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反映當地的重要問題;

(九)人民來信來訪與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輿論中對本級及其老齡委成員單位突出問題的批評和建議,以及上級新聞單位轉送老齡委需要核查的事項。如中央電視臺報道吉林市老年活動站打麻將賭博問題;

(十)其它臨時交辦事項,以及看到、聽到、查到的一些無人過問或解決不力的重要問題和幾個部門相互扯皮、拖延不決的問題。

三、督查工作的程序

督查工作是一項系統性很強的工作,具有嚴密工作程序。督查一般包括立項、辦理、辦結上報三個程序:

(一)立項送審

即接受批件或辦件,登記立項提出擬辦意見,報送領導審批。它包括來件登記和提出擬辦意見、,報送領導審批兩個環節。

1.來件登記

辦公室秘書處收到上級機關轉來或本級領導批示的督查事項后,要及時登記,寫明來件機關、文號、日期、內容摘要、領導批示意見、承辦單位、轉發日期、轉交文號、辦結期限、反饋形式等。登記可采用分級登記或分類登記或分單位登記的方法。

2.提出擬辦意見、送領導審批

根據上級或領導的要求,在分析查辦事件的基礎上,提出擬辦的意見,即確定承辦單位,明確辦理方式,規定辦理期限等。要注意立項的督查內容明確,以便于承辦單位辦理,然后報送領導審核閱示。有的督查事項已有明確批示意見,可直接轉承辦單位辦理。

(二)辦理

辦理即根據領導同志批示意見及時轉辦或自辦,并進行催辦或協辦。

1.轉辦

也稱交辦,即辦公室人員所提的擬辦意見經領導審定后,向承辦單位轉辦。轉辦方式有:(1)發函轉辦。適應于一般的督查事項;(2)電話通知。適應于查辦急件或地方較遠的事項;(3)會議布置。適用于交辦一些重要的督查事項。

轉辦中要注意以下五個問題:(1)涉及保密內容時,要標明機密等級,也可根據情況采取摘錄的形式,不全文轉辦;(2)轉辦中要寫明督查的內容、領導的批示意見、明確辦結期限及注意事項,轉辦意見應擬寫兩份,一份轉辦,一份存檔,以便查辦備用;(3)凡需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共同辦理的事項,應指定主辦單位、會辦單位,由主辦單位牽頭,協調會辦單位共同辦理;(4)承辦單位接到督查事項后有異議,可及時向負責轉辦的督查機構反映,待轉辦單位核實,確不屬于該承辦單位辦理的問題,并經過分管領導重新批示后,可停止辦理或另轉其它承辦單位辦理;(5)對有些內容不重要或只需要提請注意的事項,可以不要求承辦單位上報結果。

2.催辦

即催促承辦單位加快辦理速度,提高辦案效率。轉辦一段時間后,督查人員要適時采用相應方式催辦。催辦方式有:(1)打電話催辦;(2)發函催辦;(3)派人催辦。

催辦應注意五個問題:(1)時效性強的要及時催辦。急件要注意跟蹤催辦,可隨時用電話催問進展情況;(2)時限長的要分階段催辦。如對國務院批準的《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十五”計劃綱要》的貫徹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可采取年初分解立項、年中階段性催辦、年終綜合催辦和平時專題性催辦;(3)涉及部門較多的要聯合催辦。有些督查事項往往涉及面廣,或問題復雜,或意見分歧,可由負責督查的機構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催辦,共同完成催辦任務;(4)難度大、問題復雜的事項,可派專人深入催辦,與當地有關單位進行細致的調查、分析和研究,促進問題及時解決;(5)涉及基層的要依靠工作網絡催辦,可按照分級、歸口管理的原則,充分發揮督查網絡的作用,形成上下對口催辦。

3.協辦或自辦

對一些問題比較復雜,需要幾個地區或單位共同辦理的,及在辦理中各承辦單位意見有分歧的辦公室要進行協辦。協辦要注意以下六個問題:(1)協辦中,如果屬于多個單位承辦的,應該明確牽頭單位,其它單位配合;(2)如果屬于各承辦單位看法分歧的,應認真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善于把不同的意見統一到國家法律、規定與黨的政策原則上來;(3)辦公室協調不了的事情,可請領導出面協調;(4)有些問題一次協調不好,要組織多次協調,直至解決為止;(5)協辦雖然是一種解決問題的好形式,但不宜太多,多了不僅辦不過來,而且會形成越俎代庖,不利于發揮職能部門作用和基層的積極性;(6)對協辦的情況要做好記載,以備查考。

辦公室自辦的項目要少而精,要充分發揮成員單位的作用,依靠基層,說服協商,力戒包辦代替。

(三)辦結上報

辦結上報包括:督查事項辦完后,承辦單位向交辦單位撰寫辦理報告,交辦單位審核上報材料,辦理情況反饋和辦理材料的立卷歸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