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安全培訓現狀及對策
時間:2022-12-02 05: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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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是我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涌現出的一支新型勞動大軍,是推動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為我國農村發展、城市繁榮和現代化建設做出了重要貢獻。但是,由于多種原因,造成當前農民工整體文化素質較低,安全意識淡漠,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識和自我防范能力,給安全生產帶來很大壓力。據統計,近幾年發生的生產安全傷亡事故,90%以上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為造成的,80%以上發生在農民工比較集中的小企業;每年職業傷害、職業病新發病例和死亡人員中,半數以上是農民工。因此,加強農民工安全生產培訓,已經成為當前解決農民工問題、保護農民工根本利益和促進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的一項緊迫任務。
一、目前農民工安全教育培訓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個別企業對安全培訓責任不夠重視。部分單位對農民工的安全培訓工作重要性認識不足,積極性不高,仍然存在重生產、輕安全,重技能培訓,忽視安全培訓的問題。特別是農民工合同時間短、流動性大,企業不愿花費成本進行培訓;而大部分農民工安全意識差,維權意識薄弱,對參加培訓的積極性不是很高,甚至不愿參加培訓,農民工未經培訓就上崗作業的現象尤為突出。
二是安全教育培訓投入不足,經費落實不到位。目前還沒有建立完善的農民工安全教育培訓經費實行政府、用人單位和農民工個人共同分擔的投入機制,政府沒有足夠的農民工培訓保障體系,沒有建立農民工安全教育培訓投入機制和渠道,沒有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工安全培訓投入問題。一些企業特別是規模較小的企業不愿意在安全培訓方面過多投入,沒有按國家規定的比例提取培訓經費;一些企業雖然提取了培訓經費,但側重于技能培訓,用于安全培訓的經費不多;一些小企業由于職工工資總額較低,提取的費用每年寥寥無幾,根本不能滿足企業安全培訓的需要。
三是安全教育培訓針對性不強,培訓質量達不到要求。個別企業培訓走過場,為了培訓而培訓,培訓課時不夠,教學內容不足,授課方式呆板,培訓效果不佳。特別是在農民工培訓中,普遍存在基礎薄弱、條件簡陋、標準較低等問題,沒有開發針對農民工特點的安全培訓內容、教材,針對性不強,培訓方式多限于課堂教學,培訓時間不能保證。有的企業培訓檔案不全、培訓記錄不完整,在一些小企業存在安全培訓檔案造假應付檢查的現象。另外,農民工安全教育培訓具有教育對象分散且流動性大、教育層次不齊、教育時間不定、約束力不強等特點,致使農民工教育培訓質量難以保證。
四是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行業差異較大。不同行業和企業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開展不平衡。高危行業相對非高危行業較好,規模以上大中型企業普遍較好,而本身沒有培訓能力的眾多小企業特別是非公有制小型企業,培訓工作十分薄弱,導致農民工培訓缺失。
五是監督管理機制還不夠完善。一是對培訓機構的約束不夠,培訓考核欠規范,對培訓質量缺乏嚴格的評估檢查。二是對高危行業安全培訓監督檢查仍然缺乏力度,崗位人員資格證書過期未復審、未持證上崗等現象還不同程度存在。
六是安全教育培訓協調機制沒有形成。農民工培訓涉及安全監管、勞動保障、工會、農業、教育、工商、供電、建設、財政等多個部門,需要各個部門共同按照各自職能,相互配合才能做好。目前這種配合協調機制還沒有完全形成,需要政府加強指導,從培訓規劃、培訓經費、培訓組織、培訓機構上予以保證。
二、加強農民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對策和措施
一是將農民工安全教育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總體規劃。各單位和部門要完善相應的規劃內容,制定相應的培訓計劃,將把農民工作為安全教育培訓的重點對象提出明確的目標、措施和要求并抓好實施。
二是加大執法力度,進一步落實企業培訓主體責任。將安全培訓特別是農民工安全培訓納入監察執法的重要內容,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要開展經常性安全培訓專項督查,督促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全員安全培訓,特別是對高危行業新招錄的人員,必須實施強制性崗前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方能上崗作業。對不履行全員安全培訓義務的高危企業以及未經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就安排上崗作業等違法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
三是增強培訓針對性,提高培訓質量。一是加強培訓需求調研分析,完善不同培訓對象特別是適合農民工的培訓模型,做到培訓形式多樣化、培訓對象層次化、培訓方法多元化、培訓內容實用化,要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因人施教,增強培訓針對性。二是組織開發適合農民工特點的培訓教材,編寫《農民工安全生產知識讀本》下發各生產經營單位,供學習使用。三是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傳授安全知識,積極倡導采用動畫、幻燈片和多媒體等農民工喜聞樂見的方式進行培訓,強化實踐教學,增強培訓效果。四是強化培訓考核。抓緊建立統一考核題庫,嚴格考核標準,嚴格教考分離,確保培訓質量。五是完善培訓機構動態管理機制,制定有關安全培訓機構質量評估考核細則,提高認證標準,對培訓不規范、培訓質量不高的培訓機構,及時淘汰或降級。
四是加強安全培訓法規制度建設,繼續推進以農民工為重點的全員安全培訓。一是針對當前農民工安全培訓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強調查研究,及時完善農民工安全培訓相關政策措施;二是進一步修訂、完善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和特種崗位人員的安全培訓大綱和考核標準,研究制定高危行業農民工安全培訓大綱和標準;三是進一步貫徹落實相關法律法規,推進高危行業全員培訓特別是農民工安全培訓工作。四是廣泛開展安全生產知識電視培訓等普及性培訓活動。五是把對中小企業安全培訓的指導服務與監督管理結合起來,組織對沒有培訓能力的中小企業開展送教上門活動。六是整合培訓資源。
五是安監可以聯合工會等有關部門定期組織舉辦農民工安生生產知識和技能大獎賽,激勵農民工參加培訓的積極性,實現培訓主體、培訓對象和用人單位的雙贏局面。給予農民工安全培訓的政策支持。各級政府將農民工安全培訓資金列入政府預算,建立由政府、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的農民工培訓投入機制。學習借鑒發達國家經驗,改變我國工傷保險輕預防、重賠償的傳統觀念和做法,研究工傷保險按比例提取,用于職工特別是農民工安全培訓教育,積極在企業實行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工作,建議加強勞動用工管理,督促高危企業全面實行用工登記制度,將崗前安全培訓作為重要基礎條件;有關部門在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教育以及正在實施的陽光工程中增加安全知識內容。
總之,改變農民工安全培訓現狀不是一朝一夕能夠完成的,唯有主管部門重視,相關部門、企業積極配合,惟有通過系統有序組織,適當安排培訓內容以及培訓方法,嚴格有效的考核方式,才能使農民工的安全意識提高到一個新的高度,才能使農民工的安全生產技能得到真正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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