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流通監管的調研報告
時間:2022-12-07 10:44:00
導語:糧食流通監管的調研報告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隨著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糧食購銷市場的全面放開,多元化的市場主體平等地參與糧食市場競爭,激勵了多元化市場主體的生產積極性,提高了糧食企業的經濟效益;但是由于糧食商品的特殊性和不可替代性,我國糧食市場在轉軌過程中存在許多問題和缺陷,僅靠市場自身無法完全彌補,因此依法對糧食流通進行規范性管理就顯得更為重要。本文試從加強糧食流通監管工作的意義入手來分析糧食流通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提出解決的對策。
一、加強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的意義
加強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對維護糧食流通秩序、維護糧食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證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落實,以及保證國家糧食安全具有重大意義。
(一)維護糧食流通秩序,保護種糧農民、糧食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多元化的糧食經營主體受到利益驅動,容易出現背離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有意無意地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當糧食供過于求時,個別經營者在收購時壓級壓價,出現谷賤傷農,使種糧農民利益受到損害;當糧食供給吃緊時,個別經營者互相爭奪糧源,囤積居奇,哄抬糧價使糧食消費者的利益受到損害。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的任務之一,就是要宣傳和執行糧食流通法律法規的規定,規范市場秩序,糾正違規行為、鼓勵合法經營,保護糧食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二)打擊不法經營者的違法經營行為,維護國家糧食法律法規的嚴肅性。糧食市場全面放開后,不可避免地會出現個別帶著僥幸心理的經營者,在暴利的誘惑下違法經營的現象。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就是要及時發現和打擊不法經營者的違法經營行為,維護國家糧食法律法規的尊嚴。
(三)保障國家糧食宏觀調控政策的貫徹落實,為確保國家糧食安全服務。民以食為天,食以糧為源。糧食在人類社會發展進程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糧食已不僅僅是解決人類社會溫飽問題的物品,更是鞏固國家政權、維護社會穩定的戰略資源。我國目前的糧食流通是在國家宏觀調控下,以市場配置資源為主的經濟運行模式。國家通過行政手段對市場進行適度干預,保持了適當的糧食宏觀調控能力。越是糧食市場放開,越需要加強宏觀調控。這是保障國家糧食宏觀調控政策貫徹落實、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措施。
(四)保證糧食流通統計數據的真實,為國家宏觀調控提供可靠依據。糧食流通統計數據是否真實,直接影響國家對糧食的宏觀調控。加強對全社會糧食經營者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糧食經營者依法及時、準確地報送糧食統計數據,可以使中央和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及時掌握糧食流通的真實情況,為保證糧食安全,制定糧食中、長期發展計劃,以及緊急情況下準確啟動糧食應急預案等提供真實可靠的依據。
(五)保障國家惠農政策的落實,保護農民利益的實現。國家對“三農”問題歷來非常重視,沒有農村的穩定,就不可能有整個社會的穩定,沒有農業的發展,實現“四個現代化”就成為一局空話;沒有農民收入的提高,就不可能全面達小康。對糧食市場實施監督檢查,就是要籍此手段防止“谷賤傷農”,保護農民種糧的積極性。國家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其目的也緣于此。
二、糧食流通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糧食市場主體多元化,給糧食流通監管帶來一定的壓力。以市場化為導向的新一輪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后,國家允許和鼓勵不同所有制市場主體進入糧食流通市場,從根本上打破了國有糧食企業壟斷的局面。糧食經營網點遍布城鄉,良莠不齊,呈現出點多、面廣、分散、無序等特點。一些從事糧食收購、銷售、儲存、加工的個體私營糧食經營企業,法律意識淡薄,增加了糧食監管難度,主要表現在:一是一些私營糧商糧販不按《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的規定申辦糧食收購許可證和申請營業執照,隨意進入糧食收購市場收購糧食。二是當糧食供大于求時,入市收購糧食積極性不高,或壓級壓價,而當糧食供不應求時,又相互爭奪糧源,囤積居奇,哄抬糧價,損害了糧食生產者和消費者利益。三是沒有按照規定建立糧食經營臺賬,瞞報、拒報、漏報、錯報糧食經營數據現象時有發生。
(二)糧食流通監管機制不完善。糧食監督機構和隊伍不健全,糧食部門的機構、人員和經費與《糧食流通管理條例》賦予的職能不相適應。目前糧食部門監督檢查人員不足,經費匱乏。市縣兩級糧食部門雖已成立了糧食監督檢查機構,卻沒有專職人員編制,只能從現有工作人員中調劑兼職使用,執法力量不足。在糧食市場逐步放開的情況下,多元化的市場主體相互競爭的局面已經形成,糧食經營者點多面廣,規模不大,素質不高,糧食經營的流動性也日益增強,市場監管難度增大,做到依法行政面臨不少困難。
(三)依法監管,存在有責無權的問題?!都Z食流通管理條例》沒有賦予糧食部門行政處罰權,糧食部門依法監管處于無人聽、無人服的尷尬局面。在具體操作中必須依賴或依靠其他部門的配合才能開展工作,這使糧食部門的監督檢查受到了制約,即使幾家部門相互配合,也是“雷聲大雨點小”,不僅管不好市場,反而增加了執法成本。
(四)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的觀念滯后。《糧食流通管理條例》賦予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在糧食流通監管中的執法權,其執法行為的相對人,是一切從事糧食經營活動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體工商戶。在糧食流通體制改革不斷深化的過程中,少數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思想陳舊,不能適應新形勢下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需要,不能及時轉換在糧食流通中的角色,對糧食依法監管工作重視不夠,沒有擺上位置,對行政執法工作只停留在口頭上、文件中,導致糧食行政執法工作進展緩慢,成效不明顯。
(五)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庫存管理存在漏洞。少數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存在糧食帳面和實物數差距較大的問題。其原因主要:歷史積累的損失、損耗,賬務處理不及時,企業經營管理不善造成糧食庫存賬實不符,歷史遺留問題形成的呆賬、壞賬造成賬實不符,也有個別企業違法違規經營造成虧庫。
三、依法加強糧食流通監管的對策
(一)提高監管意識。對全社會糧食流通進行監管,是糧食制度改革后國家賦予糧食部門必須履行的職責。開展糧食流通監督檢查,是政府依法對糧食流通的監督行為,是面對全社會糧食經營者嚴格的行政執法行為;糧食流通監管工作專業性強,工作開展難度大,卻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因此,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在新的形勢下,必須從思想上提高依法管糧的認識,從行動上真正重視糧食流通監管工作,要樹立市場意識、服務意識、法制意識,更重要的是要明確自身職能,切實履行法律賦予的神圣職責。
(二)健全執法隊伍。健全糧食流通監管隊伍建設是依法做好糧食流通監管工作的重點。糧食流通監督檢查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執法對象復雜,要想做好此項工作,沒有一個專門機構和一支專業隊伍,要管好全社會糧食流通難度較大。因此,必須建設一支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作風正派、經得起考驗的行政執法隊伍,適當增加人員編制,吸收專業技術人才,充實糧食行政執法隊伍,保障糧食流通監管工作貫徹落實。
(三)加大宣傳力度。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宣傳資料等形式加強糧食政策法規的宣傳,增強社會各界對糧食工作的了解和認知度,提高糧食經營者學法、知法、守法的自覺性,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
(四)加強溝通與協作。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規定,糧食執法和監管涉及多個部門,各部門均為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的主體,各自擁有獨立的執法權。為此,開展聯合執法是做好糧食流通監管工作的必要手段。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應嚴格按照法定職責范圍正確行使職權,并積極主動爭取有關職能部門的支持,經常性地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形成齊抓共管的糧食流通監督管理格局,共同管好糧食流通市場,有效保證執法效果,維護糧食流通正常秩序。
- 上一篇:糧店加快推進城鄉一體化思考
- 下一篇:風險基礎審計研究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