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安全生產監管調研報告

時間:2022-12-22 05:29:00

導語:鄉鎮安全生產監管調研報告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鄉鎮安全生產監管調研報告

*縣自去年開展鄉鎮安全生產監管(委托)執法工作以來,安全生產形勢穩步好轉,鄉鎮安辦在維護社會穩定、加快建設災后美好新家園,促進縣域經濟科學發展、安全發展、又快又好發展發揮出了積極作用。但也反映出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在此談點個人看法,與各位同行探討。

一、成效

(一)黨政領導重視,是實施鄉鎮委托(協助)執法工作的前提

*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全縣重點工作考核范圍。按照國家、省、市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領導要求,成立了由副縣長、公安局長王小明任組長,政府黨組成員何青松、安監局長岳福榮任副組長,縣法制辦、公安局、安監局、交通局、農機局主要負責人及各鄉鎮人民政府鄉鎮長為成員的*縣鄉鎮安全生產委托(協助)執法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鄉鎮安全生產委托(協助)執法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實施。先后2次在縣委常委會、3次在縣政府常務上專題研究鄉鎮委托(協助)執法工作,并派專人到巴州區學習委托執法工作經驗。各鄉鎮庚即成立了相應機構,具體負責本鄉鎮、本部門、本系統有關鄉鎮委托(協助)執法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健全監管機構,配強執法人員,解決了有人管的問題

為了健全監管機構,落實執法人員,解決“有人管”的問題。全縣48個鄉鎮成立了鄉鎮安全生產委員會,設立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和安全生產監察執法中隊,一套人馬兩塊牌子,合署辦公。同時,下發了《*縣人事局、*縣安監局關于明確鄉鎮人民政府委托(協助)執法人員的通知》(南人發[2009]9號),按照一萬人口以上鄉鎮3人、一萬人口以下鄉鎮2人的標準,在本鄉鎮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員中明確專門工作人員從事安全生產監察執法工作,一經確定非特殊情況不得隨意變動。鄉鎮安監辦負責本轄區內的綜合安全監管,接受和履行縣級相關部門的委托執法,協助公安、交通、消防等單位加強對轄區內道路交通、運輸管理、消防的安全監管,不再兼職負責其他工作。

(三)組織執法培訓,配備辦公設施,解決了能夠管的問題

為加強鄉鎮委托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執法能力,解決“能夠管”的問題,6月10日至6月14日,由縣級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和縣政府法制辦組織對全縣48個鄉鎮125名委托執法人員進行執法業務知識和法律法規培訓,經考試合格后頒發委托執(協助)法證件,準予其開展行政執法工作。同時,縣財政安排45萬元資金,鄉鎮納入委托(協助)執法人員統一著裝,為每個鄉鎮配備照像、攝像等執法設備和辦公設施。夯實了安全監管基層基礎,推進了鄉鎮安全委托執法工作的規范有序開展。

(四)完善規章制度,逗硬落實責任,解決了有法管的問題

為使鄉鎮安全生產委托執法有章可循,解決“有法管”的問題,縣人民政府、縣安委會辦公室先后制發了《*縣人民政府關于全面開展安全生產監管委托執法工作的通知》(南府發〔2009〕21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通知》(南府辦發〔2009〕13號)、《*縣安全生產隱患(事故)舉報獎勵辦法(試行)》(南府辦發〔2009〕20號)、《*縣安全生產事故(隱患)舉報獎勵規定》(南安委辦〔2009〕26號),進一步完善了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為鄉鎮安全生產委托執法提供了理論依據。

(五)創新執法機制,開展委托執法,解決了怎么管的問題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縣安監局、縣農機局、縣海事處委托鄉鎮人民政府對轄區內的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按簡易程序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縣公安交警、消防,交通運管、路政等部門與鄉鎮人民政府簽訂監管協議,聘請鄉村道路交通、運輸管理、消防安全協管員,協助公安交警、消防,交通運管、路政部門在全縣范圍內開展相關執法工作,解決了“怎么管”的問題。

二、存在的問題

(一)認識不盡統一,工作發展不平衡

一是領導重視不夠,機構組織不健全。少數鄉鎮黨委、政府未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議事日程,鄉鎮安全生產監管委托(協助)執法工作,僅僅停留在口頭上重視,思想上不重視,行動上不落實。有的鄉鎮分管負責人把安全生產工作作為附帶性工作;有的鄉鎮委托執法人員兼職過多,難以集中精力抓安全生產工作,從而導致事故隱患長期得不到整治,極易發生安全生產事故。二是有的鄉鎮,雖成立了機構、掛了牌子,卻是“三無”:無專職安全監管人員、無專門辦公場地、無必須的辦公設施,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難以得到貫徹實施。

(二)基層基礎薄弱,履職盡責不到位

今年以來,發生的多起生產安全死亡事故,有90%發生在鄉鎮,發生在個體私營企業。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少數企業不重視安全生產工作,業主安全意識淡薄,部分職工群眾自我保護,自我防范意識差。在事故的責任追究處理時,少數領導找人打招呼,或以罰款代懲處,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不了了之??陀^上,鄉鎮安全監管機構不是獨立的機關法人,沒有獨立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所以“腰桿不硬”、“說話不靈”。少數鄉鎮安全生產綜合監管機構的權利和責任不明確,沒有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監管工作存在上緊下松、上急下不急,安全檢查一陣風,風聲過后又恢復的現象。

(三)人員素質不高,執法水平能力低

有的鄉鎮安全監管人員嚴重不足,超負荷運轉?,F有人員不熟悉安全管理業務,不懂得相關法律法規,有的甚至是沒有編制的工作人員,臨時湊合應付,沒有執法資格,基層鄉鎮安全監管人員普遍存在年齡偏大、知識結構不合理、法律素質較低的問題。加之鄉鎮安全監管人員多為兼職,沒有足夠精力抓安全生產工作,形成兼職不負責,對存在的問題或視而不見或故意繞道,致使隱患和問題長期存在。

三、對策

(一)加大督查,促進鄉鎮、部門加大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視力度

鄉鎮安全生產監管委托執法工作是縣委、政府抓基層、打基礎、強監管,促進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的重大舉措。開展委托執法是一項十分嚴肅的工作,事關國家法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各鄉鎮、各部門必須高度重視,必須嚴肅認真對待,將安全生產鄉鎮委托(協助)執法工作落到實處。同時,由政府法制辦、安委會辦公室抽調專人組成督查組對各鄉鎮安全生產委托執法進行督查,對安辦建設、委托執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予以糾正和解決,不斷強化鄉鎮安全生產監管力度,確保執法效果。

(二)強化鄉鎮安辦規范化建設力度,不斷夯實監管基層基礎

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有分有合、不留死角”的原則,加快鄉鎮安全監管網絡化建設,不斷夯實縣、鄉、村、社四級安全監管體系,切實做到重心下移,關口前移。切實加強鄉鎮安辦規范化建設,就要配齊配力鄉鎮安辦工作人員,解決鄉鎮安辦人員交叉任職、在編不在崗和有編無人的問題,著力打造一支吃苦耐勞、作風正派、業務精良、素質過硬的鄉鎮安監隊伍。要不斷加大投入,配置必要的執法裝備,不斷推進鄉鎮委托執法的現代化、正規化建設。

(三)加強業務培訓和指導,不斷提升鄉鎮安全監管委托執法水平和能力

為加強鄉鎮安辦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需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執法培訓力度,由縣政府牽頭、組織公安、交通、安監、農機、國土、經商等部門對鄉鎮安辦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和指導。同時,派出執法人員和鄉鎮執法人員一起開展聯合執法,在執法過程中對鄉鎮執法人員進行業務指導,迅速提升鄉鎮安辦執法人員的業務水平和執法能力,不斷充實基層安監力量,夯實鄉鎮安全監管基礎。

(四)強化監管嚴格執法,不斷提升鄉鎮安全監管形象。

督促各鄉鎮、各部門將安全生產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和“問事必問人、問人必問責、問責問到底”的要求,加大執法力度,對違法非法生產經營行為進行嚴厲查處,該關閉的堅決關閉、該取締的堅決取締、該處罰的堅決處罰,確?!半[患排查不徹底不生產、隱患整治不到位不生產”,徹底消除隱患苗頭。樹立鄉鎮安監執法隊伍的權威,不斷提升鄉鎮安全監管形象,從源頭上控制住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