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法促進經濟發展調研報告

時間:2022-01-12 10: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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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法促進經濟發展調研報告

一、企業所得稅征管力量薄弱。隨著所得稅征管范圍重新劃分,國稅部門管轄的所得稅戶數急劇增加,從2001年的3200戶增加到現在的11174戶,而管理人員的增加明顯不足。另外,部分基層稅務干部對有關政策和企業財務知識掌握不夠熟練,也造成所得稅管理中存在一定問題。

二、政策宣傳不夠深入細致。由于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時間較短,有關配套措施滯后,稅務機關只是進行集中培訓、輔導,一對一的針對性輔導不夠,從而使一部分企業,特別是新辦企業對政策的了解不夠深入。

三、上級機關政策規定滯后,致使部分業務辦理不夠及時。由于新企業所得稅的有關政策與征管實際不能及時統一,致使2008年度匯算清繳時間緊,任務重,給稅務機關執行相關政策和納稅人辦理有關涉稅事宜帶來較大困難。而且相關辦法,諸如《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及節能節水優惠政策具體項目等,至今總局尚未出臺,從而導在具體實施中無法操作。

四、部門之間協調不夠,信息溝通交流不夠。所得稅管理涉及征管、稅政、辦稅服務廳稅源管理等多個部門,彼此之間的信息傳遞不夠及時,容易造成企業在申報或日常管理中出現問題。同時,對某些必須由多個部門密切配合才能完成的工作,部門之間的協調不夠,容易造成企業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滯后。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我認為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繼續深入貫徹落實新稅法,充分發揮稅收的職能作用,促進我市經濟又好又快的發展。

一、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新稅法是根據貫徹科學發展觀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總體要求建立的各類企業統一適用的科學、規范的企業所得稅制度,不僅順應了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新階段的時代要求,也是我國經濟體制走向成熟、規范的標志。新稅法的實施有利于公平稅收負擔,促進經濟良性發展;有利于優化稅制結構,提高征管效率;有利于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增強發展后勁;有利于推動區域經濟發展。因此,新稅法的實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貫徹落實新稅法是今后一段時期稅收工作的重點。我們要結合學習科學發展觀活動,繼續認真學習新稅法,深刻理解其出臺背景、必要性及其深遠意義,要深入分析新稅法實施對地方經濟發展和稅收征管的影響,要把確保新稅法的實施作為一項重要的長期政治任務來抓。

二、強化協調配合,加強隊伍建設。新稅法實施一段時間后,我們務必要有清醒的思想認識,在組織機構、人員配備、資源配置上重新進行合理調配,從組織、人員給予強有力的支持,繼續深入貫徹新企業所得稅法。一要認真梳理新舊稅法過渡階段需要落實的各項工作,落實任務到人,長抓不懈。二要加強部門合作。為貫徹執行好新企業所得稅法的優惠政策,國家出臺了相應的配套文件規定,稅務機關在受理納稅人申請享受減免稅優惠時,對有關項目的認定,需要有關部門把關,國稅機關應當主動與發展委、法制、科技、環保、民政、財政等部門溝通合作,做好貫徹落實新法的具體工作。同時,新稅法實施過程中不斷出現新問題,體現在稅收征管的各個環節,比如小型微利企業如何在征管信息系統中進行維護、企業稅前扣除項目的審批和備案事項各部門如何銜接、減免稅企業如何及時享受優惠政策等問題。因此,稅務機關內部各有關部門應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確保新稅法實施工作積極、有序開展。三要加強隊伍建設,現有所得稅管理機構、隊伍只能加強不能削弱,為新稅法順利實施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把精通新稅法和反避稅業務的人才充實到所得稅管理隊伍中,以適應所得稅工作需要。

三、加強宣傳輔導,優化稅收服務。進一步做好新稅法及實施條例的宣傳輔導工作,把新稅法及實施條例的宣傳工作作為稅收宣傳的重點。要繼續通過國稅網站、新聞媒體、12366等多種渠道進一步擴大宣傳;采取“走出去”上門宣傳、“請進來”辦班輔導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外宣傳。尤其是要針對納稅人關心的重點和熱點問題,如稅收優惠、稅前扣除、新老企業所得稅政策的變化及過渡期優惠政策的銜接等,積極主動向納稅人宣傳企業所得稅改革的指導思想、原則以及政策,引導企業積極投向國家鼓勵發展的產業及領域。要以貫徹實施新稅法為契機,充分結合“兩個減負”工作,利用征管信息系統等先進手段,不斷加強企業所得稅涉稅信息管理,減少納稅信息的重復采集,進一步推進企業所得稅電子申報,推行多元化申報方式。通過改進和優化企業所得稅納稅服務,降低企業所得稅征納成本,減輕納稅人的辦稅負擔,不斷提高納稅人滿意度。

四、落實稅收優惠政策,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稅收優惠政策的實施是推動地方經濟發展的重要手段,國稅部門在地方經濟建設中應該大有作為,要用足用好稅收優惠政策,充分發揮稅收調節經濟的作用,促進經濟發展。要積極主動的為地方經濟發展出謀獻策,主動參與政府的各項重點工作,在招商引資、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等方面當好政府的參謀,大力扶植具有比較優勢的地方支柱產業。

五、建立問效機制,加強溝通交流。要根據總局規定,建立貫徹實施新稅法跟蹤問效機制,按跟蹤問效的內容要求定期報告貫徹實施新稅法的主要工作及進展情況,主動征詢新稅法實施后地方政府、納稅人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及時向上級機關反饋,積極解決征管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堵塞稅收流失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