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大監督工作調研報告

時間:2022-01-22 03: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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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監督工作調研報告

要在更新觀念,樹立創新意識上下功夫。隨著民主法制建設的不斷增強,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日益深入人心,人大監督活動在整個經濟社會中越來越顯現出巨大的主導地位,這就要求各級領導干部乃至全社會都要對人大及其監督職能的性質、地位、作用以及重大意義有正確的認識,摒棄那種“人大只是履行法定程序、辦理法律手續、橡皮圖章”和“多此一舉、故意刁難”等各種錯誤思想和偏見看法,作為人大監督機關,更是要把解放思想、更新觀念作為監督工作的前提,樹立強烈的監督責任意識,克服求穩怕亂、求軟怕硬、安于現狀的傾向,樹立“在監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監督”的理念,緊緊圍繞工作大局,服務地方經濟發展,以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維護和實現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為目標,努力找準工作的結合點和著力點,大膽探索和積極實踐,在敢于監督和善于監督上大有作為,勇于作為,做到既不失職,又不越位,該說不時就說不,積極主動、理直氣壯地依法行使監督權,切實維護人大的形象和權威。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權,才能把監督法貫徹并落到實處,才能不辜負人民的重托,更高好地監督工作深入開展,并不斷取得監督實效。

要在建立健全制度,規范監督程序上下功夫。黨的十七大指出:要完善制約和監督機制,保證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用來為人民謀利益,確保權力正確行使。監督工作是人大常委會依法履職的重要內容,在監督工作中,要堅持“圍繞中心、突出重點、增強實效”的工作思路,緊緊圍繞社會普遍關注、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結合形勢的發展變化和工作需要,積極探索監督工作的形式和方法,不斷建立健全和完善有助于落實監督法的相關配套制度,改進和推動各項監督工作,一是要進一步完善常委會議事規則及其他工作規則,全面推進常委會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和規范化;二是要依據監督法的規定,制定監督工作辦法、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辦法、執法檢查工作辦法、討論決定重大事項辦法、計劃預算監督辦法、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辦法、會議審議意見督辦辦法、組織特定問題調查辦法、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等,進一步規范監督工作;三是要努力形成常委會班子集中統一領導,工作部門分工負責,組成人員各盡其責,整體工作運轉協調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切實減少監督工作的隨意性和盲目性。

要在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上下功夫。要深入了解社會情況,準確把握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思路及對各項工作的安排部署,緊緊圍繞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抓住經濟運行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及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問題,組織人大代表和有關部門負責人,采取多種形式和方式,進行深入細致的視察、調查和執法檢查,聽取和審議“一府兩院”專項工作報告,按照“議大事、抓重點、求實效”的原則,及時作出有利于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有利于和諧發展的決議決定。建立貫徹實施決議決定的督辦機制,通過加強跟蹤問效,及時發現問題,使決議決定得到認真貫徹落實。

要在突出重點,增強實效上下功夫。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在全面掌握地方經濟社會政治各方面情況的基礎上,圍繞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一是把握監督的重點,增強監督的實效性。加強對宏觀經濟運行情況的監督,堅持每年聽取和審議人民政府上半年計劃、預算執行情況和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審查本級財政決算報告和財政調整方案,確保計劃和預算執行的力度和效果,推動經濟良好運行,提高各項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國民經濟協調健康發展;堅持把對人與事的監督結合起來,強化對權力運行監督,加強對政府組成人員及其所屬部門的監督,增強被選舉和任命人員的公仆意識、法律意識和依法履職、勤政廉政的自覺性,推動部門轉變作風、改進工作;加強對全縣重點工作、重點項目建設和關乎國計民生問題的監督,督促政府解決好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促進重點項目、重點建設、重點工作的推進;加強對司法機關公正司法的監督,聽取和審議審判與執行、檢察工作等方面的報告,促進司法機關公正司法,依法辦案;加強對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的監督,妥善處理和解決好人民群眾關注的切身利益問題,及時化解社會各類矛盾,努力構建和諧社會;二是創新監督方式,促進監督。在正確運用聽取和審議工作報告、視察、檢查、調查、工作評議、述職評議等各種柔性監督的同時,積極探索特定問題調查、質詢、撤職等剛性監督手段和形式,對監督工作要做到提前介入,超前謀劃,深入廣泛調查研究,實現人大監督工作由程序性監督向實質性監督的轉變。要克服重過程輕效果,重建議輕落實的現象,切實改變“會上議一議,會后無聲息”,“只講形式,不講效果”的狀況,注重整改落實,講求監督效果,對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一府兩院”報告或專項工作報告形成的審議意見和評議意見,建立回審和報告制度,做到跟蹤問效,定期聽取審議意見辦理情況報告和進行滿意度測評,督促被監督者抓好落實。對重要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和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要堅持連續幾年的監督檢查,直到問題解決。對有的單位和個人整改不力,整改不滿意的,要求重新整改,直到常委會和人大代表滿意為止。對認真落實審議意見和評議意見,政績突出的單位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給予授予榮譽稱號和表彰獎勵,起到鼓勵先進,弘揚先進的目的。同時,要充分利用各種有效宣傳形式,加大人大監督工作的宣傳力度,適時對監督工作的相關議題和監督情況進行公開報道,努力為監督工作營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

要在發揮代表作用,增強履職意識上下功夫。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會的主體,是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代表作用發揮如何,決定著監督工作的質量和效果。采取多種形式,利用各種途徑,積極開展代表培訓,不斷提高代表素質和履職能力;豐富活動代表活動內容,規范代表活動,及時向代表通報重大事項和有關工作,暢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努力搭建履職平臺;要繼續堅持和完善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代表、代表聯系選民、代表列席人大常委會會議等制度,暢通人大常委會聯系人民群眾的渠道,強化對代表議案、建議的辦理力度和督辦力度,在面商率、滿意率和解決率上下功夫,促進問題的解決。加強與人民群眾的聯系,堅持公民旁聽人民代表大會和人大常委會會議制度、代表接待日制度,擴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參與。有計劃地開展代表小組活動,組織代表進行視察、檢查、調查等履職活動,為代表履行職務創造有利條件,充分調動代表參與人大監督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認真辦理人大代表、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妥善處理信訪案件,努力為群眾解難題、辦實事。

要在加強自身建設,增強監督能力上下功夫。提高監督水平,關鍵在于提高自身的監督能力,按照“政治堅定、業務精通、務實高效、作風過硬、團結協作、勤政廉潔”的要求,建立經常性的各種培訓學習長效機制,完善學習形式,豐富學習內容,不斷加強對政治理論、法律法規、市場經濟理論、工業、金融、財政、公共管理等各類知識的學習,學習監督法和總書記、吳邦國委員長關于監督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通過強化學習,使自身的監督能力更加適應時代的發展要求。要進一步健全完善人大工作組織制度、運行機制、約束機制、激勵機制、辦事程序和機關服務工作的各項管理制度,積極爭取各方支持,努力改善履職環境和條件,提高為常委會開展監督工作的服務能力。進一步加強機關組織建設,優化干部隊伍年齡、文化、專業結構,加大人大干部的培養、選拔和交流力度,增強干部隊伍活力,抓好各項監督工作的落實,推動和促進地方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