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調研報告
時間:2022-04-30 08: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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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文主要從發展可再生能源產業的意義;可再生能源產業現狀;國際經驗;可再生能源產業未來發展方向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石化能源為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但石化能源具有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隨著時間的推移,其價格必將因儲量的減少和開采量的下降而上漲、根據國家信息中心最新的研究報告,到2020年,我國可再生能源總投資將超過3萬億元、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節能與可再生能源電動汽車、德國的可再生能源電力“保護價收購”政策、美國的可再生能源產業稅收優惠政策、技術升級作為重點、加快可再生能源電力入網速度、科學制定上網價格及價格補貼、加強國際合作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每一次大規模經濟危機的爆發都會帶來產業結構調整和全球分工格局的變化。同樣,本次金融危機的爆發不僅使人們意識到發達國家金融體系及監管機構亟待改革,也從深層次上意識到生產結構調整的重要意義。傳統的以GDP為核心的經濟增長模式已不合時宜,唯有綠色經濟發展模式才是維持經濟可持續增長的正確道路。
可再生能源產業是綠色經濟模式中的重點投資領域,可謂是靈魂產業;它不僅可以在短期內刺激經濟的增長、增加就業機會,同時也可在長期內對減輕石化能源的依賴程度以及由此所帶來的環境及氣候問題,是維持全球經濟可持續增長的重要支撐。目前,包括美國、英國及歐盟在內的多個國家都了有關可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規劃,
我國自2005年頒布《可再生能源法》以來,全社會對于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重要性的認識不斷加深,對于可再生能源領域的投資熱情也不斷提高。隨后,國家又于2007年頒布了《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于2008年頒布了《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一五”規劃》,為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制定了明確的發展目標;同時,在《風力發電設備產業化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等一系列財政扶持政策的鼓勵下,產業發展迅速,規模不斷擴大。其中,風能和太陽能產業的生產技術已相對成熟且資源含量豐富,是未來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中最具有潛力的行業。近日,國家正在組織研究制定《新能源發展規劃》,這將會對可再生能源的發展起到進一步的提振作用。
一、發展可再生能源產業的意義
石化能源為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但石化能源具有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隨著時間的推移,其價格必將因儲量的減少和開采量的下降而上漲。中國為能源消費大國,對石化能源的高度依賴所帶來的環境、氣候變化問題以及能源供給矛盾長期制約著中國經濟的發展。2008年,中國能源消費結構中煤炭占近70%。根據海關總署的統計數據,2008年中國石油凈進口量已超過2億噸,占石油消費總量的52%。據專家預測,未來中國的石油和天然氣供應將出現更大的供需缺口。此外,中國的電力行業高度依賴煤炭資源,是造成威脅著電力供應的“煤炭矛盾”長期存在的根本原因之一。因此,可再生能源在中國具有長遠的發展潛力和廣闊的市場前景,其使用不僅可為中國經濟的發展提供有力的保障,也可成為中國經濟的新的增長點。
根據國家信息中心最新的研究報告,到2020年,我國可再生能源總投資將超過3萬億元。隨著可再生能源產業生產規模的擴大,其產品的生產成本將會降低,在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及價格補貼下,可再生能源產品價格將具有一定的市場競爭力,這將促進我國可再生能源產品的生產和國內居民的消費。國內市場對于可再生能源投資和消費的增加是我國擴大內需的新動力。此外,可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必然對相關產業的發展起到帶動作用,這將使我國的國民經濟結構更加合理。
由此看出,可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將會對中國政府為應對金融危機所提出的“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惠民生”的發展目標發揮積極意義。
二、可再生能源產業現狀
(一)風電
截至2008年,我國風電裝機規模連續3年實現翻番增長,裝機容量達到1220萬千瓦,居世界第四位。今年年初的能源工作會議提出,要按照“融入大電網,建設大基地”的要求,在甘肅、內蒙、河北、江蘇等地形成幾個上千萬千瓦級的風電基地,預計到2010年裝機容量將突破2000萬千瓦。
(二)太陽能
太陽能光伏電池年產量超過200萬千瓦,居世界第一位。太陽能熱水器使用量和年產量均占世界產量一半以上。不過,與世界第一太陽能電池生產國的地位相比,我國的光伏發電使用情況卻與其形成了明顯的反差,2007年,中國光伏發電安裝量還不到世界份額的1%。我國太陽能電池的生產原料和市場都在國外,國內光伏發電的使用主要集中于邊遠無電地區和大城市的一些示范工程,光伏發電產業已成為一個典型的出口導向型產業。
(三)生物質能
我國的生物質發電屬于剛起步階段,主要是消費一些多余的農作物秸桿,但近幾年發展得很快,截至2007年底、國家已核準項目87個、總裝機規模達220萬千瓦。作為世界農業和林業大國,我國擁有豐富的生物質能資源,不過,目前我國生物質發電項目造價高,運行成本較高,仍缺乏上網競爭能力。
由于我國的生物質能源主要集中在農村,生物質資源的開發利用,不僅可以緩解農村及邊遠地區的用能問題、改善農村用能方式,同時,生物質能的產業化發展還可為農村經濟的發展開辟新路,有利于提高農民收入,增加農民就業機會。目前,中小沼氣在農村已成為重要的生活能源。
(四)節能與可再生能源電動汽車
經過“十一五”以來的技術攻關,我國節能與可再生能源電動汽車技術逐步走向成熟,自主開發的各類電動汽車已小規模進入市場進行示范運行,但在市場推廣方面一直面臨很多困難。為進一步加強對節能與可再生能源汽車研發、規?;?、產業化的支持,近日,科技部和財政部共同啟動了“十城千輛”電動汽車示范應用工程,并陸續出臺系列措施,通過在北京等13個城市開展節能與可再生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工作,對試點城市購置節能與可再生能源汽車給予一次性定額補助,對節能與可再生能源汽車配套設施建設及維護保養等相關支出給予適當補助等措施。這些措施將推動我國節能與可再生能源汽車的快速發展,預計2010年前后中國將迎來以混合動力為主的節能和可再生能源汽車高潮。
三、國際經驗
(一)德國的可再生能源電力“保護價收購”政策
德國1991年通過《購電法》,明確了風電“強制入網”、“全部收購”、“規定電價”三個原則,規定電力運營商必須無條件以政府制定的保護價,購買利用可再生能源電力,其中既包括商業發電者也包括家庭太陽能發電者輸入電網的多余電力;并有義務以一定價格向用戶提供可再生能源電力,政府根據運營成本的不同對運營商提供金額不等的補助。
(二)美國的可再生能源產業稅收優惠政策
對于可再生能源產業,美國有著較為完備的稅收優惠政策體系。1978年實施《能源稅收法》,規定了購買太陽能、風能設備所付金額在當年須交納所得稅中的抵扣額度,同時太陽能、風能、地熱等的發電技術投資總額的25%可從當年的聯邦所得稅中抵扣。1992年的《能源政策法》規定風力能源生產稅抵減法案和可再生能源生產補助。今
年奧巴馬可再生能源政策計劃中規定,到2012年美國電量的10%來自于可再生能源,對可再生能源實施五年的產品優惠政策;此外,對于購買可再生能源汽車的消費者,政府給予每年7000美元的稅收抵免。
四、可再生能源產業未來發展方向
(一)技術升級作為重點
未來的能源格局將由資源主導轉向科技主導,設備和技術是決定能源利用狀況的關鍵因素。也就是說,在不久的將來,占有油氣、煤炭等常規石化能源并不意味著占據了能源的制高點。隨著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規能源歷史進程的推進,誰掌握了先進的可再生能源設備和技術,誰才能擁有可再生能源領域的話語權。
目前,中國可再生能源產業在呈現出的產能快速上漲的局面下,卻隱藏著某些產品生產環節技術含量不高、核心技術依然要依靠國外、低水平重復建設以及制造成本偏高等問題。因此,如何引進國外成熟技術并在消化吸收的同時,加強可再生能源的科技攻關,快速將成果轉化為生產力,是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的當務之急。目前,大型風機的生產,以及作為太陽能電池源頭的多晶硅的生產尤為重要。同時,可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應避免單一的產能規模擴大化,而應注重整個產業的技術升級;不走粗放型的增長模式,而注重科學的規劃和合理的發展模式。
(二)加快可再生能源電力入網速度
電網建設速度緩慢以及可再生能源電力入網難是造成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與生產規模形成反差的重要原因。一方面,風電、太陽能大多位于偏遠地區,電網建設相對落后,消耗電網資源比傳統能源要多,增加了電網公司的成本。另一方面,可再生能源,尤其是風力發電具有不可持續性,可調配性較差,增加了入網的技術難度。以風電為例,2008年我國風電裝機容量就已經突破1200萬千瓦,但僅有800萬千瓦的裝機容量入網發電。目前,風機制造業正在朝著大型化的產業趨勢發展,這對于未來的電網建設是一個挑戰。
可再生能源電力的科學、健康發展必須以電力配套設施的合理建設和并網問題的盡快解決為前提。近日,國家電網公司公布了“智能電網”的發展計劃及建設方案,根據該計劃,到2020年,我國可全面建成統一的“堅強智能電網”。智能電網體系的建立可實現電網公司對于可再生能源電力的發電、輸電、配電和用電體系的優化管理,及可再生能源的跨區平衡。這將使目前可再生能源電力上網難的問題得以緩解,推動可再生能源電力的使用,這也將是未來電網發展的必然趨勢。
(三)科學制定上網價格及價格補貼
可再生能源發電上網電價的確定對能源產業的發展至關重要。中國的可再生能源電力上網價格機制正在逐步完善的過程中,近日,發改委表示,未來陸上風電的招標定價將改為項目核定價,即根據各地區的資源情況核定價格,一個地區一個基準價格,這樣的定價方式有利于風電市場的良性循環。除風電外,我國其它可再生能源電力的上網電價的定價機制和補貼政策還處于起步階段,仍需進一步完善。
在可再生能源的起步階段,過高的成本往往成為其規?;l展的最大阻力,這時,就需要合理的價格形成機制、補貼政策,綜合考慮電網公司利益、終端用戶承受能力以及長遠的電價體系等,使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成本具有一定的競爭力,大規模的應用才能成為現實。為此,我國可借鑒國際有效經驗,權衡各方利益,切實促進可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以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四)加強國際合作
2009年被認為是人類應對氣候變化的關鍵一年。按照2007年在印尼巴厘島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確立的“巴厘島路線圖”,國際社會將在2009年年底的哥本哈根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上,就2012年后應對氣候變化達成新協議。目前,新協議的達成面臨著兩方面的障礙,一是有相當一些發達國家不愿意繼續承擔大幅減排的義務;二是發達國家在履行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技術轉讓和能力建設支持方面進展緩慢。從多方利益來看,可再生能源領域的合作和發展可能是談判的最好的利益結合點。就我國而言,可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有助于經濟結構的合理改善、促進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對發達國家而言,其對于發展中國家在可再生能源領域的資金支持和技術轉讓,既有利于發展中國家經濟發展,也有利于其自身的經濟轉型以及保持技術上的領先地位;同時,可再生能源領域的合作也是實現全球環境、氣候及經濟發展的多贏的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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