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業稅收管理調查報告

時間:2022-04-10 08: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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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業稅收管理調查報告

近年來,隨著房地產市場的迅猛發展,房屋裝飾裝修業獲得了廣闊的發展空間,已逐漸成為服務領域一個重要的新興市場,也成為地稅收入一個新的重要增長點。但長期以來,由于房屋裝修點多面廣、機動性強,對這一行業的稅收管理始終是地稅征管的一個重點和難點。今年上半年,直屬分局緊密結合工作實際,組織專門力量對中心城區住房裝飾裝修業的市場結構和納稅情況,進行了深入地調查研究,對有關行業數據和涉稅信息進行了詳細地比對分析,認真剖析當前征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對如何加強裝飾裝修業稅收征管進行了積極有益的探索研究。

一、市本級裝飾裝修業稅收管理現狀

目前,在中心城區從事裝飾裝修業的經營戶,既有正規的大中型裝飾裝潢公司,也有小型裝修隊,甚至還有三無(無證、無照、無資質)的“街道游擊隊”,業務水平和資質規模相差很大。截止6月底,在市本級辦理了稅務登記的裝飾裝修企業共59家,其中擁有一級資質的3戶,擁有二級資質的3戶,擁有三級資質的2戶,其余51戶均未獲得相關行業資質證明,從業人員總數超過1100人。

根據市統計部門的公開數據,2006年以來,中心城區每年新增商品房預售面積超過20萬平方米,每年已售家居商品房的入住率達40%以上,且入住時均需進行裝修。通過對居住面積90-140平方米之間普通住房的裝修情況進行隨機抽查發現,裝修費用大多在8-10萬元之間,超過10萬元以上的占20%多,每平方米裝修費用平均超過850元。據此測算,中心城區每年的住房裝飾裝修總支出超過7300萬元,每年應形成的地方稅源超過420萬元。但從申報數據分析,市本級59戶相關業戶2010年納稅總額僅為86.6萬元,申報帳面營業收入1490萬元(基本為開具發票部分的金額),繳納營業稅44.7萬元。即使加上其他在中心城區經營但納入區局征管的20家業戶,帳面營業收入總額仍然未超過2200萬元。這與實際調查情況相差太大,稅源潛力有待挖掘。通過進一步調查分析可發現,裝飾裝修業納稅人逃避納稅義務的行為主要存在以下幾種方式:

一是證照、資質證書等手續齊全且在稅務機關已登記的企業,不按規定履行納稅義務,大都只按開具發票的票面金額計算收入和繳納稅收。由于提供裝修勞務時,除行政事業單位及部分帳目健全的企業單位外,絕大多數業主基本未索要發票,且大都為現金交易,導致營業收入不計或少計入帳。通過對市本級21家有代表性的裝飾裝潢企業進行重點檢查,有18家帳面收入明顯偏低,且處于連年虧損狀態,但依然能夠持續經營,存在故意少記或不計收入以不繳或少繳稅款的稅收違法嫌疑。

二是從事家裝業務的“三無”施工隊不履行納稅義務。通過對市區部分住房業主的抽查發現,不少購房者為減少經濟支出,偏向于找“三無”施工隊進行裝修,而且這些業務基本不簽訂正式合同,往往只憑口頭商定,完工后直接按約定的價款支付款項,雙方均不提供任何合法票據。綜合各相關信息測算,本地及外來人員個人組建的家裝小施工隊,承攬了中心城區裝修市場40%以上的業務,年應稅收入不低于3000萬元。但在實際工作中,由于“三無”施工隊流動性大、施工范圍廣,地稅機關難以進行有效的監管,每年流失地方稅款超過200萬元(不包括裝飾工程用的材料供應商提供材料不開發票而少繳的稅款)。

三是部分行政事業單位、超市、賓館等的裝飾裝修業務存在抵帳或以貨易貨交易現象,或部分裝修費用以其他票據入帳現象,無形中導致較大的稅源流失。

二、當前家裝行業稅收征管存在的問題

除去家裝行業不規范經營的外部因素,地稅部門在加強行業征管上也還存在諸多薄弱環節:

一是由于地稅部門管理力量相對薄弱,且缺乏有效加強管理的內部激勵機制,加之家裝行業季節性和流動性較強,根本無力對轄區內所有的流動家裝施工隊進行有效監管,無法保證稅款的應收盡收。

二是由于家裝的標準檔次繁多難以劃分,且存在大量不依法開具發票的行為,無法確定應稅收入,給實施核定征收稅款帶來實際困難。

三是地稅部門無權限制家裝行業從業資格,無法掌握小型、“三無”家裝施工隊的業務情況,并納入規范有序的稅收征收管理。

四是地稅部門無法及時、有效地獲得家裝行業的有關信息。家裝業務一般發生在居民個人家中,僅依靠地稅部門現有的信息來源渠道,無法準確及時獲取相關情況。

三、加強裝飾裝修業稅收征管的對策及建議

由于家裝行業納稅人的特殊性,加強征管的唯一有效途徑就是全力推進社會綜合治稅。實踐證明,社會綜合治稅是推進稅收征管的有利舉措。通過努力不斷加強社會綜合治稅網絡,地稅部門可以最大限度地獲取裝飾裝修業納稅人信息,為加強稅收征管提供有利依據。

一是加強部門協作,實施裝飾裝修項目開工申報登記制度。

在完善家裝行業稅收征管過程中,地稅部門應與工商、房管、城管等職能部門加強聯系,在街道社區、物業管理的協助下對裝飾裝修市場進行規范管理,實行裝飾裝修項目開工申報登記制度。要求購房者對房屋進行裝修之前,應向物業管理單位或所在社區申報登記,受理登記單位定期向地稅部門反饋信息。對未進行稅務登記的家裝施工隊,按照《征管法》規定將其納入日常征管范圍,核定應納稅額,預征納稅保證金,待其完稅后多退少補。

二是對家裝業務稅款征收可以采取定額征收方法。

通過市場調查,中心城區家裝業務大致分為四類檔次。建筑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家裝費用一般在4-6萬,家裝費用每平方米大約500元,占市場份額較少;面積在90至130平方米的,家裝費用一般在7-10萬,家裝費用每平方米大約850元,占家裝市場比例約為50%;面積在130-200平方米以上的,家裝費用一般在12-20萬不等,家裝費用每平方米超過1100元,占家裝市場比例約為30%;面積一般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復式樓和別墅,家裝費用基本不低于15萬元甚至更多(以上家裝費用均指清包,其中人工費占35%-40%,輔材占60%-65%)。

根據以上分析,建議對從事家裝業務的納稅人采取定額征收方式,根據不同家裝檔次,按建筑面積核定應納稅所得額。家裝費用每平方米少于500元的,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20-30元確定應繳各項稅費(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所得稅等目前稅負6%左右);家裝費用每平方米大于500元少于1000元的,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30-60元征收各項稅費;家裝費用每平方米大于1000元的,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80元征收各項稅費。

三是實行源泉控管,委托有關部門、單位代征家裝業務稅款。

省政府《關于加強和改進稅收征管工作的意見》明確規定,“城市和鄉村基層單位以及個體勞協、私營企業協會等社會團體要積極做好協稅護稅工作,幫助稅務部門及時發現稅源、監控稅源,并主動做好對納稅人的宣傳和解釋工作,發揮社會綜合治稅合力,共同加強稅源管理。稅務部門可依法對零星分散和異地繳納的稅收實行委托代征,并按規定支付代征手續費”。對此,地稅部門應當仁不讓,積極協調,有效溝通,大力推進和完善相關護稅協稅網絡建設。

1、充分利用房地產開發公司管理職能。在銷售環節可以試行委托房地產開發公司以建筑面積為依據,按定額標準代扣代繳稅款的辦法。目前按照“兩個統一”的征管工作要求,中心城區建筑安裝、房地產業稅收統一由直屬分局管理,但仍有相當部分裝飾裝修企業按照小額稅收管理辦法由區局納入管理,存在征管程序和征管力度的差異。建議對中心城區裝飾裝修企業仍按“兩個統一”的征管工作要求統一由直屬分局征管,促使房地產開發公司、物管部門、裝修企業都納入同一地稅機關統一管理,便于統一征管,做到政策一致、措施一致。

2、行業管理部門。工商、建設、城管等部門均在不同程度上對裝飾裝修企業擁有管理職能,具有一定的管理規范家裝行業的職責,可直接對裝修企業和個人進行管理。根據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省政府有關文件精神,稅務部門可建立對家庭裝修企業的市場準入制度,有權對違反規定的業主和裝修單位進行處理,并委托有關職能部門和行業協會代征稅款,從而有效拓展源泉控管網絡,盡可能堵塞征管漏洞。

3、物業管理公司和街道社區居民委員會。目前,在市區封閉式管理小區,家裝公司或施工隊進入住宅小區進行裝修時,必須取得小區出入許可證。地稅機關可以與物業管理單位或街道社區簽訂委托代征協議,授權委托代征各項地方稅費。對非封閉小區或是居民個人買房建房,地稅部門可以根據房屋開發公司與城管、房管等部門提供的信息建立臺帳,定期上門追蹤檢查。

四是加強市區兩級地稅機關的工作協調。

在實際工作中,納入區局征管的納稅單位,尤其是賓館、超市等的裝飾裝修業務應繳的稅費,直屬分局始終無法進行有效監控。市局2008年第二次征管查工作協調會明確要求,“區地稅局在日常管理中,應加強接受發票的監督檢查,對未按規定取得建筑業發票的,應及時向市局直屬分局反饋信息,區地稅局不得開具建筑業發票”。但實際沒有得到貫徹執行,區局至今并未向直屬分局反饋過任何相關信息,而實際操作中也存在區局用門臨發票收取裝修裝潢稅收的現象。因此,建議建立直屬分局與區局發票信息溝通的定期機制,區局應對日常巡查巡管和納稅評估中發現的相關征管信息及時通報直屬分局。直屬分局也將采取積極的針對性措施,進一步加大對區屬賓館、超市裝飾裝潢的巡查巡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