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置征管資源開發工作調查報告
時間:2022-04-12 05: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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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征管資源是由稅收法制體系、稅收征管制度、稅收征管模式、稅種稅率結構、稅收管理思想、稅收服務體系、稅收行政布局、稅收征管信息、稅收征管載體以及稅收征管隊伍等要素組成的集合體,其構成了現代稅收的主干框架。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稅收征管資源是稅收征管效率的重要依托,稅收征管資源的合理開發配置決定了稅收征管的優質高效,決定著稅收行政管理的專業化和集約化程度。20世紀90年代以來,以“提高稅收征管效率”為目的的稅收征管改革,對合理開發、優化配置稅收征管資源,提高征管效率起到了積極而有效的推動作用。但就總體而言,稅收征管效率不高。表現在:稅收征管成本較高;稅收機構設置偏多,稅務人員隊伍龐大;稅收損失率較高。因此,如何合理開發利用、優化配置征管資源是目前稅務系統應認真思考的一個問題。本文就如下幾點來進行探討:
一、改變稅務機構設置頻密、征管布局龐大的現狀
我國目前的稅務機構從整體結構上看,是典型的層級制的組織結構,從中央到地方實行“機構復制”,共設置5個層次,從國家稅務總局到基層稅務所,管理層次越向下延伸,機構數量與人員配備就越呈幾何級次遞增。截至2002年底,全國稅務機構總數高達6.35萬個,其中縣及縣以下有5.35萬個,占機構總數的84.5%;稅務人員總數已躍升到74.34萬人,其中縣及縣以下有54.94萬人,已占人員總數的73.9%。2002年,縣及縣以下稅務部門所征稅款僅占全國稅收總量的37.5%,而其稅收成本支出則占稅收總成本的70%以上。毫無疑問,我國稅收征管布局的龐大臃腫業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
(一)精簡機構,避免組織內部的重復分工。
合并工作分工不清的部門,明確部門分工。按稅收活動的軌跡改良組織,稅務機構的設計可以分為兩個系列。第一個系列是層級制,這個系列主要針對國家最高級稅務機構,同時輻射上級組織對下級組織的領導。第二個系列是分職制,針對職能組織或基層組織。第一,設立獨立的稅源管理和監控局,可以稱為登記局,也可以稱為稅源監控局。第二,設立獨立的征收局,專門負責稅款征收和這個環節的政策解釋,這個系統在國稅和地稅系統可以分設也可以合設。
(二)積極穩健地調整基層稅收征管和稽查機構的總體布局,實行“瘦身”工程。
目前,全國縣及縣以下征收單位的稅務人員占全國稅務人員總數的73.9%,而其征收的稅款卻僅占全國稅收總收入的37.5%。由此可見,稅收征管的高耗低效主要出自基層稅務部門。因此對征收機構改革要采取較大“動作”:大幅度壓縮全國基層征管機構,全國除偏遠地區保留少量稅務所外,逐漸撤銷城區稅務分局(稅務所);設置總局、省(區)局、市(州或盟)局、縣局四個管理層次;按照稅收征管流程設置管理機構,并科學合理地分配職責,以形成征收、管理、稽查相互促進,彼此制約的征管新格局。目前,稅務稽查一級模式與基層征管實際脫節之處比比皆是,由此經常出現扯皮和推諉現象,其業已嚴重地影響了稅務征管效率的穩定和提高。鑒于基層稅收流失量較多的客觀實際,建議稅務稽查部門重點查處偷、騙、抗稅等重大案件,日常納稅檢查仍由縣(區)征收局負責,以解決一級稽查管轄不清和“無暇兼顧”等實際問題;真正實現征收、管理、稽查涉稅信息的共享化目標,以避免重復檢查和多頭進戶問題的發生。建議基層稅收征管、稅務稽查部門不要過多地糾纏于“模式”和“管轄權”等問題,強化工作協作力度,及時溝通征管情況,廣泛交換涉稅信息,嚴格執行“統一組織,各方參與,一次進戶,各稅統查”的稽查規則,切實為稅收征管保駕護航。
二、提高稅收征管效率,積極而有效地推動稅收征管資源的優化配置。
(一)完善稅制結構,促進稅收征管資源優化配置
具體對策是:一是完善稅收立法體系。構建統一完整的稅收法律制度體系,將主體稅種的暫行條例升位為法律,盡快制定實施基本法。構建完善稅務司法體系;二是調整稅制結構。盡快實現增值稅轉型;擴大消費稅征稅范圍;統一企業所得稅;實行綜合分類相結合的各所得稅。
(二)深化征管改革,探索提高征管效率的新途徑
1、緊緊抓住稅收信息化建設的契機,引領稅收征管步入專業化、規范化和集約化軌道。目前,鑒于稅收信息化區域之間發展不均衡的實際,各級稅務部門(特別是基層稅務部門)應先期進行下列工作:構建并完善覆蓋稅收征管流程的統一、安全、穩定的計算機局域網,在小范圍內實現涉稅信息的共享,使涉稅信息化成為稅收征管效率的強勢依托;制定稅收信息化的強制標準,統一開發推廣稅收信息軟件,統一涉稅數據采集和傳輸標準,以杜絕涉稅信息采集和傳輸過程中的失真、隱瞞和衰減等現象,以保證涉稅信息的統一性與完整性;稅務部門應按照稅收征管的運行規律,逐步構建并完善動態稅源監控信息庫(網絡),以充分掌握稅收征管的主動權;基層稅務部門應遵循市場經濟的游戲規則,逐步構建完善稅款征收質量考核模型、稅收管理評估數據模型和領導決策數據支持模型等現代化監管模式。
2、進一步擴大稅控設備的使用范圍和推介力度。在征管力量有限和稅源集中度偏低的情況下,世界發達國家為有效遏制稅收流失,鞏固和提高稅收征管效率,其最普遍的做法就是推廣和使用稅控設備。我國稅控設備的推廣使用起步于20世紀90年代后期,稅控收款機對節省稅收征管資源,降低稅收征管成本,遏制稅收流失具有明顯的功效。各級稅務部門應積極推廣稅控裝置,轉變以往以票控稅的單純意識,借鑒出租車行業、加油站行業的稅控經驗,采取強制性措施在大型超市、商廈和餐飲場所安裝使用稅控收款機,實現稅收的源泉監控。
3、進一步完善稅收征管改革的輔助性工程。目前,基層部門的征管效率之所以忽高忽低,其癥結問題就是征納環節過多,征管資源的在途消耗(高成本抵消)較大所致。因此,要大幅度削減基層征管機構,以實現稅收征管的扁平化目標。為有效解決機構削減后征管出現的“真空”問題,應進行下列改革配套準備:切實發揮涉稅信息的依托作用,在增值稅“金稅工程”第二期和CTAIS上線的基礎上,積極構建完整的涉稅信息數據庫,并集中處理涉稅信息,統一使用涉稅信息,以提高稅收決策的前瞻性、稅收征管的主動性、稅收管理的科學性、資源配置的合理性;進一步完善稅收的屬地化管理,以市、縣(區)為基本單位設立征收管理局,具體負責納稅申報、稅款征繳、稅源監控和行政管理等;根據WTO國民待遇原則的約束要求,逐步取消各級涉外稅務局(分局),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將其業務分解至各專業征收局,進而實現稅收行政機構的簡約化;在外界條件成熟時,建議撤并市(區)級直屬征收局,將其業務內容分解至各專業征收局;按照集約化原則,撤并基層部門的后勤科室,充實稅收征管一線力量;積極穩健地開展納稅信譽等級評定工作。
三、合理開發利用人力資源
我國分稅制后的1994~1996年間,稅收平均成本分別為6.6%、7.5%和9.2%,目前仍在6%~9%之間波動,某些落后地區稅收平均成本已高達100%~150%以上。1992~1993年,我國人均征稅額分別為60.44萬元和72.98萬元;1994~1997年,人均征稅額由80.01萬元增至82.26萬元,年均增加0.87萬元;2001年則增至151.72萬元。盡管這一數字與以往年份相比增長幅度較大,但與世界發達國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統計資料顯示:目前,美國聯邦稅務系統共有管理人員1.2萬人,年征收稅款約為1萬多億美元,人均征稅額為1000萬美元,其稅收平均成本僅為0.58%。
因此,為科學有效地降低稅收成本,就必須通過合理開發、利用人力資源,大力推進稅務人力資源的管理,加快人才的選拔和培養,搭建人才“綠色通道”這些有效途徑。
(一)合理配置優化人力資源
一是建立科學的人才評價機制,在干部上崗前,先分析工作性質,再選人,然后根據干部表現對其工作業績進行客觀評定。二是建立科學的人才使用機制,善于發現每個人的特長,尊重個人的特殊稟賦并將其放在最能發揮作用的崗位上,使其發揮聰明才智,做出最大的貢獻。三是建立科學的人才交流機制,使崗位與干部能力相一致,并結合本單位實際,對同一科(室)、單位、同一崗位時間較長的同志,有計劃、有目的地進行崗位輪換。四是建立科學的人才管理機制,變“舞臺”為“擂臺”,讓干部在“擂臺”上比拼,以能力分高低、憑實績論英雄,真正做到“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建立起“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用人機制,優化人力資源。
(二)加強稅務干部自身素質建設
加強稅務干部的素質,不但要提高業務素質、豐富拓展政治思想,還要著重加強人文知識的學習和綜合素質的培養。在將來稅收越來越現代化、科技化、精細化的管理平臺上,稅收征管通過手工操作的事物越來越少,因而要求稅務人員在稅務管理中,表現出來的人性化服務越來越多,所以稅務人員一定要加強這方面的知識學習和綜合修養,才能勝任愈來愈開放,愈來愈國際化的經濟發展和稅收要求,而不是不食人間煙火的冷漠人。
(三)激發隊伍活力。
最大限度地發揮稅務人員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激發廣大干部參與改革、投身稅收事業的激情和工作潛能;營造爭學本領,爭干事業的氛圍。讓想干事的人有舞臺,會干事的人有地位,增強干部隊伍的活力。
(四)抓團隊精神,增強內部凝聚力。
只有堅持維護團結,才能發揮集體力量的作用。要在全系統營造每名干部都以稅收事業的大局為重,自覺維護團結,服從組織決定的良好的工作氛圍,形成大事講原則,小事講風格,工作上既分工負責又相互協作,同時在生活上既彼此尊重又相互關照的“和諧聚力”的好局面。
四、節約人力、物力資源,促進征管效率的提高。
首先要抓住征管工作的具體環節,實施稅收科學化、精細化管理,促進征管資源的節約。天下大事必作于細。細節貫穿于管理活動的全過程,只有不斷地關注細節,認真加以規范和解決,才能不斷提升管理水平,提高管理的有效性。當前應重點抓好納稅人戶籍管理、納稅申報管理、稅源管理、征管工作規程、稅務稽查、辦稅服務等環節的科學化、精細化管理。
其次是加強稅收信息化建設,降低征納稅成本:1、降低信息化建設的成本。按照總局一體化要求,以省局數據大集中形式推廣中國稅收管理信息系統(CTAIS),形成統一的稅收征管應用平臺,建立系統一網運行、數據一級處理、業務一窗式管理、一站式服務、信息一戶式儲存的稅收管理信息化格局,節省人力、物力。2、加快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運用信息技術推行以納稅人為導向的人性化服務方式,提高稅收工作透明度。降低稅收征收成本和納稅成本,使納稅人得到方便、快捷的服務,使稅收資源得到合理配置和優化。
最后密切國、地稅局之間的協作,推進稅務部門與各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避免資源的重復使用,節約資源。
1、密切國、地稅局之間的協作,定期交流溝通情況,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建立信息交換制度,運用人員傳遞、電信聯系等方式溝通信息,加快國、地稅征管信息系統互通互聯,建立統一的數據交換平臺;通過交換納稅人戶籍信息、關聯發票信息、核定認定信息、增值稅抵扣信息、稅務稽查信息等等,實現信息共享,增強管理實效;加強日常征管工作的協作,包括聯合加強稅務登記管理,聯合核定個體稅額,加強稅務檢查協調,對納稅人欠繳稅款等實行聯合公告等;加強所得稅政策執行的溝通協調,建立企業所得稅管理的定期聯系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共同做好所得稅征管工作。
2、各級稅務機關要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支持,進一步加強與財政、工商、公安、海關、銀行、社保、城建、交通、外匯管理等部門配合,大力推進社會綜合治稅、協稅護稅工作。積極拓寬與相關部門的數據交換與互聯互通渠道,制定信息交換與數據共享制度,為加強日常稅源管理提供基礎依據,全面提高稅源監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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