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欠資問題調查報告

時間:2022-06-13 11: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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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欠資問題調查報告

一、立足實際,深入分析風險,實行區別對待之策

服務發展是工作的根本目的,依法監管是履行職能的基本要求。為最大限度統一發展與監管,該局創新理念,嚴格標準,對外資企業逾期出資問題實行了分類管理。

一是堅持三個標準。加大服務力度,絕不意味著放松和削弱監管,而必須是在履行監管職能的過程中充分體現扶持外商投資企業健康發展的要求。為此,在分類處理外資企業逾期出資問題時,嚴格堅持了三個標準。即,堅持“安全第一”的標準,凡是可能危及國家經濟安全和有關當事人合法權益利益的,一律不允許再延期;堅持“利大于弊”的標準,凡是允許逾期出資的經濟風險、行政風險等風險總量可能大于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等效益總量的,一律不允許再延期;堅持“三個有利于”的標準,以有利于轉方式調結構、有利于地方經濟社會實現科學發展、有利于幫助企業緩解暫時困難為基準條件,凡是不符合條件的,一律不允許再延期。2011年以來,先后督促82家企業及時補繳出資1.4億美元。

二是實行分類管理。不同成因的逾期出資行為,可能導致不同的后果和不同程度的危害。鑒于此,該局對逾期出資的類型進行了層級化細分。對于無主觀故意、事出有因的逾期出資,允延期出資至三年,延期至三年仍未能出資的,若在國內沒有不動產,限期辦理減資登記;若在國內有不動產,對逾期出資行為暫不作處理,將其納入“一對一”管理體系,指定一名工商監管人員,定期實地走訪該企業,定期匯總反饋信息,定期提出監管意見,在“一對一”管理過程加,發現無法繼續履行出資義務的,限期辦理減資登記,如無特殊情況,維持現狀;對于雖無不動產、但可提供擔保的,也納入“一對一”管理體系,實行相對更為嚴格的“一對一”管理。對于確屬惡意欠繳出資的,依法及時進行查處。2012年以來,先后為64家企業辦理了延期出資手續。

三是防范職能缺位。工商部門作為主管企業登記管理的行政機關,允許逾期出資,將擔負一定的行政風險。為降低這種風險,在允許“再延期”的同時,發放《行政提醒通知書》,告知企業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對不符合繼續延期條件的,及時送達《限期整改通知書》,責令立即整改;對于惡意欠資或可能危及經濟安全、侵害關聯主體合法權益甚至可能出現非正常撤離問題的,積極采取措施,確保職能到位。2012年以來,累計發放《行政提醒通知書》232份,《限期整改通知書》141份,立案查處惡意欠資案件20起。

二、望聞問切,摸清真實情況,確保政策產生效益

摸清企業的實際經營情況和欠資的真正原因,是確保這一舉措發揮作用、真正產生效益的關鍵。為此,該局采取了“望聞問切”工作法,在決定是否允許企業逾期出資前,從不同角度、不同層面、不同渠道,深入全面地進行調查,為科學決策提供可靠依據。

一是“望”,即通過審查企業登記和年檢資料,掌據企業最基本的情況。對于每戶逾期仍未出資的外資企業,均調閱原始登記、年檢資料,全面了解企業的基本情況,為處理逾期出資問題確定基本方向。

二是“聞”,即通過第三方了解企業客觀情況。為防止查詢到的資料不全、直接了解到的情況不客觀等問題,該局主動與欠資股東、其他股東、主要債權人、主要客戶和開戶銀行等“第三方關聯利益主體”取得聯系,以更客觀、更面全、更詳盡的了解逾期出資企業有關情況。據不完全統計,通過電話、信函等方式,先后就64戶外資企業延期出資問題征求意見600余人次。

三是“問”,即讓企業書面說明經營情況、欠繳出資的原因。以發放《詢問通知書》的形式,要求企業負責人說明情況,形成詢問筆錄;或者由企業提交有關書面材料,說明經營情況、逾期出資困難及下一步打算等。2012年以來,累計發放《詢問通知書》110份,制作筆錄64件,收到企業提交的書面材料說明97份。

四是“切”,即深入企業了解資產結構、狀況。通過實地走訪,查詢企業的有關帳冊,查看車間、設備、產品和主要不動產、動產等,進一步深入了解企業的有關真實情況。必要時,請資產評估事務所等中介機構進行幫助。2012年4月份,結合“大走訪”、“大回訪”活動,先后集中走訪欠資企業74家。

三、積極作為,協調四個關系,努力降低行政風險

在摸清情況后,決定繼續允許延期出資前,積極協調四個關系,爭取有關部門的理解支持,努力把行政風險降到最低。

一是主動向地方黨委政府報告。對于規模以上欠繳出資的外資企業,通過提交書面報告的形式,說明當前企業的實際情況,工商部門的監管職責,服務發展的初衷,充許延期出資的風險,征得黨委政府的支持。2012年以來,先后專題向政府匯報10次,提交書面報告42件。

二是及時與商務部門溝通,征求意見。根據外資企業審批管理權限,及時將有關情況與原審批機關溝通,就允許逾期出資問題,征求他們的意見,并形成“備忘錄”。2012年,先后3次與市商務局有關負責同志面對面交流情況,達成一致意見。

三是積極協調檢察院,說明情況。檢察院是對政府部門履職情況進行監督的權力機關,征得他們的理解和支持,是減少、消除行政風險的關鍵,啟動該項工作前,首先取得了檢察部門的同意,并先后7次就個案征求意見,其中4次得到肯定。

四是認真聽取職工、出資人、債權人等利益主體意見。相關權益人沒有反對意見,是允許逾期出資的必要條件,否則極易引起訴訟。為此,該局做了大量工作,每一案例均征求相關主要權益人的具體意見,確保沒有不同聲音。2011年以來,共就64戶外資企業延期出資問題征求意見400余人次,累計允許延期出資2.3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