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試營業調查報告

時間:2022-06-13 01: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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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戶試營業調查報告

去年以來,針對大學畢業生、殘疾人員、退伍軍人等從事經營活動經驗不足、資質薄弱等現狀,市工商局在全省范圍內率先推行了特殊主體個體工商戶試營業”制度,采取寬監管、零費用、重幫扶等措施,全力助推社會弱勢群體自主創業取得了良好成效。該制度推行一年之后,市工商局組織人員對該制度的運行情況、取得成效及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深入調研,并針對制度執行過程遇到的實際困難提出了意見和建議。

一、個體工商戶“試營業”制度的內容及成效

(一)制度基本內容。根據省工商局下發的《關于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努力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工商局結合監管實際制定了《市個體工商戶試營業制度》,明確規定:高校畢業生、返鄉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復員退伍軍人、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的可實行‘試營業’制度,由所在轄區縣級工商局核發有效期為6個月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試營業期滿,經營狀況良好的引導其辦理個體工商戶或公司登記;要求繼續試營業的,經申請可續延1次,有效期仍為6個月。試營業期間,工商部門推行寬監管政策,不納入驗照管理,輕微違規不予罰款,不收取行政手續費用,全面支持弱勢群體‘零成本’創業。

(二)重點優惠措施。個體工商戶試營業制度突出三項優惠措施:一是試營業主體可作出“進退”選擇。試營業經營主體在試營業期間如果能及時打開經營局面,可向所在轄區工商所申請辦理正式個體工商戶登記;試營業期間如果遇到經營困難,試營業主體可申請延長試營業期限或停止經營活動。二是試營業主體可享受“零”費用服務。全面推行“零成本”辦證,規定試營業主體免交登記費、工本費等所有行政事業性收費。三是試營業主體擁有與正式個體工商戶同等權利。在市工商局的積極溝通與協調下,農業、中信等金融機構也相應出臺優惠政策,規定試營業個體工商戶在銀行開戶、信貸、投標等方面,擁有與正式個體戶同等權利待遇。

(三)制度執行成效。個體工商戶試營業制度推行以來,市工商局累計辦理個體工商戶試營業登記513戶,免收登記費10958元、工本費20405元,幫助2414人實現就業、再就業,其中高校畢業生144名、返鄉農民工727名、下崗失業人員1437名、復員退伍軍人53名、殘疾人53名,核發的試營業執照到期后辦理公司登記的13戶、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的326戶,有效地緩解了市就業再就業壓力,得到市委市政府領導的充分肯定。

二、個體工商戶“試營業”制度推行中遇到的問題

個體工商戶試營業制度取得了良好成效,有效地緩解了市社會就業壓力,提升了工商部門的社會形象。同時,由于該項制度仍然處于試驗探索階段,缺少長期的實踐運用,在執行過程中遇到諸多問題需要進一步加以完善改進。

(一)社會主體對試營業制度的認識不足。由于試營業制度推行時間較短,相關部門、經營企業等不同的社會主體對該制度的認識仍不夠深入,還未能形成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一是稅務、衛生等部門由于對這一制度的認識不夠,目前仍以正式個體戶的標準執行稅收、行政管理,還未能出臺相關配合性的優惠政策,需要進一步加大溝通協調力度,實現多個部門共同推進試營業制度的落實工作。二是部分企業、非試營業個體戶對試營業制度仍然不夠了解,個別主體對試營業制度存在誤解,甚至是偏見性認識。三是符合試營業要求的經營主體參與試營業制度積極性不高。去年以來,市試營業登記數量僅占同期新增個體登記的3.18%,就業人員占同期新增個體從業人員的6.93%。

(二)試營業制度的登記機制不夠完善。試營業制度目前還未制定專用的登記注冊流程,試營業個體工商戶的登記工作由注冊窗口完成,由于試營業登記相對一般個體戶登記程序審核項目復雜,基層工商所注冊窗口承擔工作壓力較大,試營業個體工商記登記效率低下。同時,對申請主體提交的證明材料僅為形式審查,缺少實地勘驗措施,容易產生部分違規經營者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試營業登記現象。

(三)試營業制度缺乏后續引導機制。個體工商戶試營業期限為6個月,較短時間內難以確定試營業主體經營情況的長遠趨勢,部分大學畢業生試營業期限結束后,仍然會遇到多種經營難題,需要工商部門后續跟蹤式政策扶持。同時,由于多數試營業主體缺少長期經營經驗,部分主體在轉為正式經營業戶后出現超范圍經營、前置審批缺失經營等問題,需要工商部門做好后續引導工作,進行跟蹤式規范管理。

(四)試營業制度審批復雜、證照不規范。申請試營業登記,除必須備齊“正式登記”相應的材料外,還要提交《大中專畢業證》、《失業證》、《殘疾證》、《復員退伍軍人證》和“返鄉農民工證明”等材料,審核項目較為復雜。同時,營業執照仍然沒有統一的規范、標準,多數是在普通個體營業執照的經營項目后加注“(試營業)”字樣,沒有統一格式的專用《試營業執照》。

(五)試營業制度的區域執行不平衡。受宣傳力度和認識水平影響,各市(縣)區之間試營業登記工作發展水平參差不齊,開展較好的榮成市工商局已辦理試營業登記415戶,占市試營業登記總量的80%以上,占榮成市同期新增個工商戶的11.57%,部分市(縣)局試營業登記工作進展相對緩慢,個別地區試營業制度仍未全面開展。

三、進一步完善個體工商戶“試營業”制度的建議

個體工商戶試營業制度推行以來,更好地體現了工商市場主體監管的層次性,延伸了工商服務觸角。為了進一步推行好試營業制度,結合當前工商監管實際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加大各類主體教育引導力度。進一步加大個體工商戶試營業制度的宣傳力度,積極引導相關社會主體參與制度的落實執行工作中。一是加大溝通協調力度,通過建立聯系會議制度的方式,使稅務、質監、衛生、城管等多家相關部門了解“試營業”制度,配合性出臺相關優惠制度或政策,共同助推社會弱勢群眾經營創業。二是加大相關企業教育引導力度,力促企業與試營業工商戶之間建立起統一供銷貨制度,形成幫帶式鏈鎖經營模式,杜絕劣質商品流入市場。三是加大經營主體的教育引導力度,定期組織高校畢業生就業座談會,宣傳試營業制度,引導更多的畢業生參與自主創業。

(二)完善試營業登記工作流程。針對“試營業”政策的貫徹落實,進一步制定具體登記管理規范,規定專用的注冊流程,由登記逐步向專職窗口辦理模式轉變,減少正常登記窗口壓力,提升試營業工商登記辦理效率。同時,推行“試營業”主體實地審核制,以抽查的方式對部分重點試營業個體工商戶的申請材料,安排人員現場勘驗,杜絕虛假申請騙取試營業現象發生。

(三)建立健全后續跟蹤引導機制。建立“試營業登記”向“正式登記”過渡后續跟蹤引導機制,對試營業期滿仍正常經營的,基層工商所結合日常巡查兩月內進行定期回訪,了解相關經營情況和年檢驗照情況,對部分資質較好的個體工商戶可以引導其重新辦理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有限公司設立登記。同時,對“試營業”期限已滿轉為正式經營業戶,及時跟蹤市場巡查監管制度,避免出現超范圍經營、前置審批缺失經營等問題。

(四)進一步拓寬試營業制度覆蓋面。充分利用紅盾信息網、報紙、電視等途徑,突出宣傳試營業登記的效果和好處,在將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殘疾人、復員退伍軍人、農村轉移勞動力、返鄉農民工、城市困難家庭等7類群體納入試營業登記范疇的基礎上,力爭進一步擴大該項優惠政策的適用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