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十三五”規劃調研報告

時間:2022-04-06 05: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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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十三五”規劃調研報告

在“四個全面”戰略和經濟發展新常態背景下,社會各界將更加關注社會建設和民生保障?!?a href="http://www.trq119.com/article/zhongjibaogao/dybg/201604/625509.html" target="_blank">十三五”民政事業發展要積極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以邁上新臺階為目標,扎實推進“兩個率先”,將民政事業放入“建設宜商宜業宜居的新”大局中考量。

(一)加強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1、完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落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和《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和《省社會救助辦法》,嚴格按照《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規程》,建立和完善低保家庭申報聽證和收入核查辦法,規范申請、審批程序,科學制定保障標準,適時提高保障水平,做到應保盡保,分類施保,堅持“一戶一檔”和動態管理。落實保障資金自然增長機制,按照市委辦、市政府辦關于印發《市新型城鎮化與城鄉發展一體化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到2020年城鄉低保將實現一體化。完善低保信息系統管理,完善低保對象在住房、醫療、教育、司法、就業、養老保險等方面的社會救助配套政策,從根本上解決低保家庭的生活保障問題。

2、鞏固和完善農村五保供養制度。繼續落實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根據全區經濟發展水平,適時調整提高供養標準,做到按標施保、應保盡保。力爭到2015年末,人均年供養標準達到4000元以上。鞏固五保供養成果,多方籌集資金,新建、改擴建21所農村敬老院,力爭五保對象集中入院供養率率達到75 %以上。廣泛開展社會化養老服務示范創建活動,力爭到“十三五”末,建成省級養老服務示范機構4個,省級文明敬老院6個,市級三星級敬老院10個。

3、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笆濉逼陂g,全面建立以城鄉低保、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為主要內容,住房、教育、司法等專項救助相銜接配套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進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主導、部門協作、村組(社區)配合、公眾參與、社會監督”的社會救助工作機制,全面提高城鄉貧困人口的社會保障水平。

(二)加強防災減災體系建設。

1、加強災害信息管理能力建設。開展區域內各類自然災害風險和減災能力調查,建立完善自然災害風險隱患數據庫。細化災情統計標準,完善自然災害災情統計制度。健全災情信息快報、核報工作機制。在減災委綜合協調下,建立完善災害信息溝通、會商、通報制度和災害信息的分析、處理機制,建立災害信息共享及平臺,加強對災情信息的收集、匯總、分析、處理和應用,為防災減災工作提供決策服務,提高綜合減災能力。在全區范圍內建立一支具有較高素質的災害信息員隊伍,有效發揮災害信息員在傳遞信息、組織群眾等方面的作用。

2、加強救災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建立依托公安、消防為基礎的應急救援體系,災民生活救助快速有效,倒房重建補助標準逐步提高,冬春災區群眾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社會動員能力明顯提高。到2020年,災害發生12小時之內確保災民有飯吃、有衣穿、有水喝、有臨時住所、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應急救援體系及時響應、救助有力,當年需恢復災民倒房重建率達100%。

3、加強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建設。加強城鄉社區減災能力建設。推進基層減災工作,開展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創建活動,組織社區居民、企業積極參與防災減災活動,完成20個創建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創建工作,80%以上居民了解掌握災害應急避險、自救互救的基本知識和技能,災害信息傳播覆蓋面達到應接受信息人群的95%以上。進一步修定城鄉社區災害應急預案,組織社區居民積極參與減災活動和預案演練;不斷完善城鄉社區減災基礎設施,結合廣場、公園、學校、體育場等公共設施,建設一批布局合理、設施完備、功能齊全的轉移安置群眾的應急避難場所。加強城鄉社區居民家庭防災減災準備,建立應急狀態下社區弱勢群體保護機制。全面提高城鄉社區綜合防御災害的能力。

4、加強減災科普宣傳教育建設。建立政府職能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組織協作開展減災宣傳教育的機制,普及防災減災科學知識,提高全民防災意識。優化電視、廣播、報刊、電話、互聯網等傳媒在災害信息的傳播、防災減災科普知識的宣傳教育的作用。設置氣象、地震、地質災害等科普基地。將減災知識普及納入學校教育內容,開展減災普及教育。充分利用“國際減災日”和“全國防災減災日”宣傳,推動減災防災宣傳進農村、進社區、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參與防災減災的濃厚氛圍。

5、加強防災減災社會參與能力建設。繼續完善農業保險體系,全區農業主導產業保險實現全覆蓋。繼續擴大,并鞏固政策性農村住房保險覆蓋面,確保參保率達到99%以上。提倡和鼓勵單位、個人積極參加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建立完善社會動員機制,充分發揮群眾團體、紅十字會、社會組織、基層自治組織和公民在災害防御、緊急救援、救災捐贈、醫療救助、衛生防疫、恢復重建、災后心理支持等方面的作用。

6、加強救災物資儲備庫建設。計劃建設一個建筑面積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區級救災物資儲備庫,完善救災物資儲備制度,適量儲備救災物資,保證災害應急工作的需要。同時積極探索建立協議儲備等救災物資儲備方式。

7、規范救災資金使用,加強減災救災資金投入。督促鄉鎮認真貫徹落實《省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要求,建立區、鄉自然災害救助經費分擔機制,拓寬救災資金籌集渠道,提升救災資金使用效率。

(三)加強社會福利體系建設。

1、兒童福利。進一步完善孤兒養育標準增長機制。鼓勵公民收養,推進家庭寄養,加強親屬監護,提倡社會助養,促進孤殘兒童回歸家庭和社會。完善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加大有效投入,形成與我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困境兒童分類保障體系,使困境兒童的生活保障更加有力,醫療康復保障更加健全,教育保障政策更加完善,監督保護制度更加科學。整合各類優勢資源,加強兒童福利機構規范化建設,建立有專人負責的區、鄉(鎮)、村(居)三級兒童福利指導中心或兒童福利指導站,構建困境兒童保障“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的服務平臺。積極開展困境兒童福利服務工作。強化社區兒童福利服務指導和組織功能,為有需求的困境兒童及其家庭提供臨時照料、教育輔導、心理疏導、監護指導、政策咨詢、履職能力培訓等服務。積極探索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困境兒童保障服務工作。

2、殘疾人福利。認真落實福利企業減免稅等扶持政策,大力扶持福利企業健康發展,全面落實相關政策,切實保護好殘疾職工的合法權益。拓展福利企業興辦渠道,鼓勵支持各種社會資本興辦福利企業,研究對殘疾人集中就業的福利企業扶持政策,支持興辦小微型福利企業,多種渠道擴大殘疾人就業。

3、完善養老服務業發展政策體系。落實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要將各類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按照到2020年養老床位占老年人口總數40的目標,留足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加大養老服務業資金投入。要將福彩公益金留成部分的50%以上用于發展養老服務業。

 4、加強養老機構建設。建立養老機構日常運營補貼機制;建立養老服務護理人員補助制度;推進公辦養老機構民營化改革。

(四)加強雙擁優撫安置體系建設。全面落實優撫對象各項優待撫恤政策,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推進軍休管理和服務創新,建立與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雙擁優撫安置體系。

1、深入開展雙擁創建工作。鞏固雙擁創建成果,2017年,力爭再創省級雙擁模范區“五連冠”。

2、全面落實優撫政策。認真貫徹落實《軍人撫恤優待條例》以及與之相配套的各項優撫政策,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優撫對象定期撫恤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及時調整優撫對象定期撫恤補助標準,確保其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建立健全優撫對象醫療保障體系,落實優撫對象醫療減免政策,推行優撫對象醫療費“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提高優撫對象的醫療保障水平。加快劉老莊八十二烈士陵園的改擴建,計劃再投入1700萬元,實施陵園景觀及綠化提升工程,將陵園打造成蘇北一流褒烈育人基地。

3、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全面實行的城鄉一體化安置政策。及時足額發放一次性經濟補助,確保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安置率繼續保持在100%。嚴格按照《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及省市有關安置法規政策繼續做好轉業士官崗位安置工作,確保安置率100%。積極動員符合參訓條件的退役士兵參加政府組織的免費職業技能培訓,在保持十二五期間平均95%的參訓率基礎上有突破,爭取達到95%以上的參訓率,并做好相關服務工作。嚴格落實上級有關復退軍人信訪問題的指示精神,以穩定為目標,扎實做好各項穩控工作,把各種矛盾問題化解在萌芽狀態,保持我區涉軍群體的總體平穩。

(五)加強社會事務管理體系建設。切實加強基層自治組織建設,大力培育發展各類社會組織,建立政府行政管理與社會自治功能互補、政府管理力量與社會調節力量互動的社會事務管理體系。

1、進一步深化基層民主自治。依法組織好城市第六、第七屆社區居委會和農村第十一、第十二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進一步完善以民主議事和民主決策為基礎的基層協商民主制度,不斷增強基層民主自治的透明度,強化村(居)民的主體地位。進一步轉變基層政府行政職能,全面推進“政社互動”,進一步完善社區、社會組織、社工“三社聯動”機制,加大培育社區社會組織力度,增強其承接社區各項事務的能力。健全村黨支部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城鄉社區依法自治率均確保100%。

2、完善社區服務體系。健全以民生幸福為主要內容的社區公共服務體系,以居民互助為主要形式的社區志愿服務體系,以滿足居民多種需求為主要目標的社區社會化服務體系,努力構建主體多元、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社區服務新機制。進一步加強社區網格化管理,做到細化、精化,更好地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社區服務。充分發揮城鄉社區在社會建設、社會治理和社會服務中的作用。加大社區社會組織培育力度,提升社區社會組織承接各項社會事務的能力。加強社區志愿者隊伍建設,到2020年底,注冊社區志愿者人數占居民人口18%。居民群眾對社區服務的滿意率達到95%以上。增強社區居民參與社區建設的意識,提高社區居民對社區的認同感和歸屬感。

3、加大社區綜合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力度。全面提升區、鄉鎮、社區三級社區綜合服務平臺建設,到2020年底,三級社區綜合服務平臺功能完善率達到80%。普遍建立綜合服務大廳,實現“一門式受理、一站式服務”,為廣大城鄉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社區服務。進一步完善城鄉社區經費保障機制,將城鄉社區工作經費、人員報酬、服務設施和社區信息化建設等項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積極爭取駐區單位和社會各界對社區建設的支持,逐步形成城鄉社區建設多元化投入格局。進一步改善城鄉社區辦公條件,確保每個村居辦公經費每年平均不低于10萬元。

4、加大社會組織扶持發展力度。深化社會組織登記制度改革,重點推動公益慈善類、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和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較快發展,到“十三五”末,全區登記社會組織力爭達到每萬人8個以上。設立社會組織扶持發展專項資金,建立財政扶持社會組織發展機制,為社會組織扶持發展提供資金保障。建立政府向社會組織轉移職能、購買服務機制。編制年度《政府向社會轉移職能事項目錄》和《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目錄》,將政府部門可由社會組織承擔的事務性管理工作、適合由社會組織提供的公共服務事項,通過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定向委托等方式轉移給評估等級高、服務能力強的社會組織。不斷創新社會組織公益創投支持機制,重點圍繞養老服務、心理慰藉服務、助殘服務、兒童青少年服務、救助幫困服務及其他公益服務,支持社會組織策劃設計、組織實施與此相關的公益創投項目,培育一批深受群眾歡迎的優質公益項目品牌。

5、健全社會組織監督管理機制。提升社會組織依法自治能力。健全以章程為核心的社會組織法人治理結構,落實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各項制度,強化監事會職能,發揮好監事會作用,形成權責明確、運轉協調、制衡有效的機制。健全以《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為重點的社會組織財務管理制度,規范財務會計行為,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加強社會組織等級評估工作,采取購買服務方式,對社會組織業務開展、工作成效、財務狀況、誠信自律等進行第三方評估。到“十三五”末60%以上社會組織獲得等級評估。發揮等級評估的導向作用,將社會組織的評估等級作為政府向其轉移職能和購買服務的重要依據。建立完善社會組織監管機制。建立政府監管和社會組織自律相結合的監管體系,完善民政、經信、財政、稅務、審計、物價、市場監督管理、公安、司法等部門分工協作的聯動工作機制。將社會組織納入社會誠信管理體系,建立社會組織及其負責人的誠信檔案,實施社會組織誠信公示和黑名單等制度。及時發現并依法查處社會組織違法違規行為和非法社會組織。健全社會組織信息披露機制。完善社會組織公共信息披露平臺,及時披露社會組織重要信息,推進社會組織陽光運作、社務公開。完善社會公眾投訴舉報機制,暢通媒體和社會公眾監督社會組織的渠道。

6、做好婚姻登記工作。按照省民政廳《轉發民政部關于開展婚姻登記機關等級評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力爭早日創成國家3A級婚姻登記機關。

7、完善殯葬公共服務體系。制定符合我區發展的殯葬事業規劃,到2020年,形成覆蓋全區城鄉居民的殯葬公共服務體系。到2020年,全區擁有1個以上集中守靈的殯儀服務中心,群眾參加文明集中守靈、骨灰節地生態安葬和文明祭掃比例大幅提升,切實推進文明節儉治喪和文明祭掃。提升生態殯葬設施。到2020年,區級殯儀服務設施和鄉鎮公益性骨灰立體安放設施實現全覆蓋,火化設施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殯儀館遺體處理場所達到國家標準。公墓管理規范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