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工作開展情況調研報告

時間:2022-01-29 10: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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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工作開展情況調研報告

工傷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自《工傷保險條例》實施以來,我縣工傷保險規模不斷擴大,參保人數不斷增加,待遇水平逐年提高,免除了職工的后顧之憂,促進了企業的安全生產,為我縣企業和職工打好了“保護傘”,起到了社會穩定器的作用。

一、我縣工傷保險工作發展現狀

(一)統籌擴面,參保范圍不斷擴大

隨著國省不斷完善工傷保險制度,我縣工傷保險保障范圍不斷擴大。截至目前,我縣按單位參加工傷保險861家,參保人數達18684人;按建筑項目參加工傷保險145個,參保人數達19781人。參保對象覆蓋事業單位、企業、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另外重點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機電工程、水利工程、其他道路工程、其他市政設施工程以建設項目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

目前我縣企業按行業風險分為8類,按照市要求執行五折費率,分別為0.15%、0.2%、0.35%、0.45%、0.55%、0.65%、0.8%、0.95%。僅2019年全縣征繳工傷保險費636.43萬元;2020年2月至12月為應對肺炎疫情緩解企業生產經營困難,減免了中小微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切實減輕了企業社保繳費壓力。

(二)規范管理,工傷認定效率不斷提高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是工傷職工享受待遇的前提和保障,《省工傷保險條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工傷認定權限下放至我縣,我局開始承擔本縣工傷認定工作。目前,我省工傷保險基金已實現省級統籌,全省統一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辦法、業務規程及文書格式等。我局嚴格按照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及《省工傷保險條例》等政策文件中關于工傷認定材料要求及程序受理、辦理工傷認定案件,要求用人單位嚴格執行工傷事故備案報告制,對于事實清楚、權力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依法快速作出決定,依法維護用人單位和受傷害職工的合法權益;對于復雜疑難案件,依法嚴格履行調查核實程序,堅決杜絕違規騙保行為。2020年9月至今,我局共開展工傷認定工作36人次(予以認定35人次,不予認定1人次),在實際操作中不斷提升工傷認定質效,切實保障了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

(三)改善民生,保障水平不斷提高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省級統籌后,統一了待遇計發和調整辦法,保障水平穩步提高。工傷保險待遇涉及以統籌地區職工月平均工資為計發基數的,統一以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計發基數。統一全省工傷職工的住院伙食補助費標準:按實際住院天數計算,每天30元。統一工傷職工異地就醫交通、食宿費標準:城市間往返的交通費按長途公共汽車、火車硬席、高鐵(動車)二等席、輪船三等艙標準,憑有效票據報銷1次,超過規定標準的費用部分自理;途中伙食費包干標準為每天60元(與住院伙食補助不重復享受);住宿費在每天300元限額內據實報銷。食宿費報銷的最長天數不超過3天。

2020年9月1日至今,我縣工傷保險醫療費用共計支付49人次,金額達317441.28元;一次性待遇共計支付28人次,金額達1181266.26元;定期待遇共計支付1人次,金額達4334.87元/月。統一計發辦法不斷增強了工傷職工的獲得感。

二、我縣工傷保險工作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一)工傷保險參保擴面需進一步加強

近年來,我縣工傷保險參保率雖呈逐年上升趨勢,但由于區域特點,我縣以中小微企業居多,職工多為農民工,自身產業規模小、企業盈利低等因素造成參保積極性不高。個別企業出于成本考慮,甚至存在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的現象,更不用提繳納社保費了。個別企業主和職工法律意識淡薄認為發生工傷事故的可能性小,參保意愿很弱。特別是一些工程項目人員流動性大,管理存在難度,同時心存僥幸,認為自己安全管理很到位,工傷發生率不高,出了事故自己負責,缺乏申報參加工傷保險的主動性。另外鑒于我市實際,我縣公務員、參公人員至今未納入工傷保險參保范圍。

(二)工傷認定調查取證需得到進一步支撐

工傷認定可以由用人單位申請或受傷害職工申請,但都必須提供相關證據材料。工傷事故發生后,絕大多數用人單位能夠按照政策規定的要求和程序辦理,但部分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往往以職工違章操作等為由不為職工申報工傷認定,因為一旦認定了工傷,所有費用均由用人單位承擔。職工個人申報工傷時,又提供不出有效證據,這就要靠認定部門工作人員進行調查取證,但企業基本上不愿意主動配合,不提供諸如勞動合同、工資表、上下班簽到冊等證明勞動關系的材料,給調查取證帶來重重困難。

(三)工傷保險與工傷預防需進一步銜接

工傷預防是工傷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工傷保險與工傷預防是相輔相成的,強化工傷預防工作既有利于促進安全生產,又能降低事故發生率,保障職工的安全與健康,減少工傷保險基金的支出,很好地維護社會穩定。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存在重工傷認定、待遇支付,輕工傷預防的現象。工傷保險工作只是被動地受理工傷認定、支付傷亡待遇,沒有很好都發揮工傷預防的作用。

三、我縣工傷保險工作發展對策思考

鑒于以上問題和困難,我縣工傷保險工作將從以下方面開展工作,全力推進全縣工傷保險工作的法治化、規范化建設,以取得新的突破。

(一)廣泛宣傳,扎實推進參保擴面

充分利用媒體、網絡、宣傳欄、印發宣傳資料等多種宣傳渠道,大力宣傳《社會保險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工傷保險條例》和《省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積極深入勞動密集型企業和建筑工地,靈活運用各種宣傳教育手段,讓用人單位認識到參加工傷保險是其法定義務,讓廣大職工知曉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是其法定權利,努力為工傷保險制度的深入開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二)強化協作,共同推進工傷預防工作

為確保工傷預防工作有效開展,各相關部門應強化責任意識、加強協調協作,發揮各自職能優勢,共同推進工傷預防工作的開展。人社部門可會同應急管理部門、衛健部門、總工會共同研究分析我縣工傷預防工作形勢,積極開展重點行業工傷預防專項行動,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工傷事故預防、職業病防治等相關知識培訓,結合典型案例排查安全生產風險點,幫助用人單位制定防范措施,強化事前預防,切實為職工和企業打好“保護傘”。

(三)加強執法,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人社部門要充分利用勞動監察、社保經辦、工傷認定等職能,加大行政執法力度,依法督促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同時以塵肺病重點行業專項擴面行動為契機,加強與衛健等相關部門溝通銜接,密切關注縣域內塵肺病重點行業發展動態,多措并舉指導其規范用工,持續推進項目參保,增強用人單位和職工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保護意識,從而降低用人單位工傷事故發生率,從根本上保障職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